高庭裁决在马来西亚女子与外籍男子结婚并在外国生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而中央政府竟然允许对高庭这项具有标杆性意义的裁决提出上诉,并认为这是合适的做法着实令人痛心。
因为这对于我们多年来在社会中倡导性别平等、正义和职业发展方面取得的进步来说无疑是一个可怕的倒退。
对于案中母亲而言更是揪心无比,他们几十年来一直在争取自己的权利,好不容易等到9月9日的裁决,胜利的喜悦却在4天后被夺走。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塔希认可了大马女性在联邦宪法下享有的平等权利,可以在与外籍配偶结婚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下,让孩子自动享有公民身份。 相比之下,马来西亚男性几十年来一直享有这项权利。
这些受歧视的母亲不应承受这些痛苦,尤其当他们想到孩子未来成为无国籍者的未知数时的情况。
这些母亲与孩子与其他家庭一样,都需要生活上的确定性,为孩子的学习、事业机会及家庭的幸福做好安排。
这种代表政府的不公正行为让人怀疑,仍然有男性政治领导人依然无法与时并进,继续被厌女症的幽灵所牵引。
在民主国家,除种族和宗教外,性别歧视也必须受到绝对谴责,因为它违反了正义并阻碍了社会进步。
同情和正义必须成为政府在对待女性,特别是母亲的指导原则,对法庭裁决提出上诉简直是无情之极。
当我们迎来马来西亚成立的第 59 个年头时,新政府理应接受包容性的概念,这种方式边缘化女性将令人对依斯迈沙比里的行政感到不满。
尽管如此,在看到首相署(法律和国会)部长旺祖乃迪、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长丽娜哈伦、种植业和原产业部长祖莱达对法庭的支持也令人感到温暖。
希望这些部长能够说服内阁的其他成员,让儿童和家庭的权益看到曙光。
马来西亚是仍然是在公民权法令上歧视女性的25个国家之一,这一事实不应该表现出来。
此外,这对于正在争取2022年至2024年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席位47成员国的马来西亚而言,如同侵犯了为孩子寻求正义的妇女和母亲们的人权。
政府这种行动(违反正义和人权)与渴望的表达(成为人权倡导者)之间的不一致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卖点。
只有当政府选择人道和正确的事情时,才会结束受歧视母亲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