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二次报告》,中国目前尚未成立“巴黎原则”意义上的国家人权机构(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国家人权机构论坛”),但国内许多部门承担着类似于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责,促进和保护人权。如国家信访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台当局“人权咨询委员会”设立于2010年,任务包括人权政策之提倡与咨询、台湾地区...
亚洲人权委员会(As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于1...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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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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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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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中国共产...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