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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仅18%民众支持,天主教岛国马耳他「堕胎除罪化」为何困难重重?

时间:2021-07-05 来源: 作者:

我们想让你知道的是

 

无论马耳他社会未来对于堕胎的态度为何、《刑法》堕胎禁令最终的存废与否,或许我们都该保持的认知是:「堕胎过的女性也可能是您的家人、朋友,你想要把她们送进监狱、用坐牢3年的刑期来惩罚她们?还是你更愿意帮助她们、支持她们?」

 

为强化基本人权,地处南欧的天主教岛国马耳他(Malta),近年来逐步放宽诸多过往以天主教义为基准的立法原则,2011年通过离婚公投(Maltese divorce referendum),直接促成马耳他离婚合法化;2017年7月该国议会更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对许多妇女权益及同婚推动者而言,这些法令改革绝对是公民自由发展进程的重大胜利,亦是政府尊重性少数社群权益的重要体现。

 

然而,若聚焦于「堕胎除罪化」,想为马耳他妇女争取堕胎权利的公民团体恐怕仍有漫长的维权之路要走。本文除归纳、整理堕胎除罪化的相关信息外,亦透过在线采访马耳他友人的方式,了解马耳他民众如何看待堕胎议题、以及该国目前对于堕胎除罪化草案的主要态度为何。

 

身为欧盟唯一一个完全禁止堕胎的国家,马耳他拥有全球最严格的反堕胎法令之一,该国《刑法》第241条规定:「任何人(包含怀孕者自身)以任何食物、料物、饮料或暴力等方式导致妇女流产,无论该妇女是否同意,一经定罪,将处以18个月至3年监禁」;该法第243条也提到,若有医护人员协助流产,定罪后最高将面临四年的牢狱之灾,并且永久禁止行医。此外,该法条中并没有提及任何「但书」作为允许堕胎的例外状况。

 

因此,多数情况下,当妇女面临怀孕时的健康恶化、胎儿畸形,乃至于遭受强奸或乱伦等性犯罪导致的意外怀孕,马耳他的妇女仅能有两种选择,一是偷服避孕药,二是前往其他国家堕胎,这造成马耳他每年有300到400名女性选择前往英国或意大利西西里岛等邻近国家堕胎;上述种种的法令限制,也让部分民间团体将马耳他定调为「拥有全欧洲最不人道堕胎法(Abortion law)」的国家。

首次提出堕胎除罪化法案,吁马耳他取消《刑法》对堕胎的限制

 

2021年5月,马耳他无党籍议员玛琳法鲁贾(Marlene Farrugia)提出该国首个将堕胎除罪化的立法提案(A proposal to decriminalize abortion),该法案如果通过,则将废除及修正《刑法》第241条至243条中的各款堕胎禁令,并有机会为马耳他妇女提供堕胎医疗照护服务。法鲁贾表示,提出该法案的初衷便是希望「没有孕妇会再因她们的医疗健康选择」,以及「医护人员对怀孕者提供医疗援助」而遭到定罪。

 

    MALTA: Support for abortion decriminalisation bill by 64 MEPs & #prochoice groups - This sparked a huge outpouring of support on social media. Campaigners estimate 300-500 women in Malta seek abortions p/a. Both Maltas major parties are anti-abortion, so bill will face pushback. pic.twitter.com/G7kTn2T56C

    Intl. Campaign for Safe Abortion (@Safe_Abortion) May 28, 2021

 

「这样的定罪是歧视性的!完全不合逻辑!妇女在怀孕后寻求身体自决权,并在决定堕胎后寻找医疗介入,结果最后在马耳他得到的不是帮助,只有定罪和谴责。」

 

法鲁贾在接受马耳他报社《MaltaToday》访问时说道。其认为,身体自主的选择权(Pro-choice),和拥护生命权(Pro-life)不应该是冲突对立的,任何刻意区分两者的做法便是在分裂女性。整个社会、国家应该要做的是了解现今女性的需求,其中包含医疗和性教育需求,并赋予女性真正的选择权,一个能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保障生命选择权利、以及过上自己想要生活的选择权。

法案推动受阻,马耳他全国仅18%民众支持堕胎除罪化

 

尽管有超过60位欧洲议会议员及堕胎权倡议团体,支持法鲁贾提出的堕胎除罪化草案,然而这些维权者却不是马耳他的多数。

 

《MaltaToday》曾于今(2021)年5月底至6月初,访问650位马耳他公民对堕胎除罪化的看法,调查结果发现,全国境内有66.9%的民众不同意堕胎除罪化,仅有18%的公民支持,其中支持率最低的是65岁以上的退休人士,仅6%的长者同意堕胎应除罪化的建议;反观16岁至35岁的年轻人,虽仍有57.7%的比率反对除罪化,但同意的比率也来到了32.5%,是所有年龄层中对堕胎除罪化最支持的群体。

 

此外,马耳他的两个主要政党,以基督教民主主义为意识形态的「国民党」(Partit Nazzjonalista)以及视社会民主主义为核心理念的「工党」(Partit Laburista),皆已公开表态反对堕胎。工党出身的现任马耳他总统乔治韦拉(George Vella)近日更频频接触反堕胎团体,不避讳地表达其支持反堕胎运动(Pro Life Movement)的观点。

 

总统韦拉在今年5月接受马耳他媒体《Net News》的专访时也直接表明「我宁愿辞职,也不会签署『扼杀胎儿生命』的堕胎法案。」强烈的重申他反对堕胎的立场。上述种种皆让民间认为,法鲁贾的堕胎除罪化法案预计在推动的进程中将受到重重阻碍,成功颁布的可能性也极低。

持续对峙的「生命权」与「选择权」

 

法鲁贾的堕胎除罪化提案出现后,原本就已争论不休的堕胎议题,讨论热度更在马耳他民间持续升温,拥护生命权的反堕胎团体与支持身体自决权的挺堕胎群众纷纷现身说法,公开表达自身阵营对堕胎的态度。

 

马耳他的反堕胎团体多数认为,生命权比身体自主权更为重要,胚胎也是生命,堕胎将危害胚胎的生命权,该类团体也不时引用天主教会马耳他大主教查尔斯西库纳(Charles Scicluna)的反堕胎言论:「母亲的子宫是圣洁的,那是人类生命成长的亲爱之地。让我们祈祷,子宫仍是孕育生命的美地,而不是发生杀戮的所在。」

 

以该国天主教非营利组织「马耳他生命网络基金会」(LifeNetwork Foundation Malta)为例,该基金会一贯谴责堕胎行为,并以拍摄短片及号召反堕胎运动的方式,向大众宣扬「堕胎并非人权」(Abortion is not a human right)、「医疗保健不该包含终止胎儿的生命」等理念,企图寻求更多国民加入支持反堕胎运动的行列。

 

事实上,在过去五年中,马耳他并没有任何妇女因为堕胎而面临刑事责任,自2000年以来,也仅有三名妇女因堕胎被定罪,《马耳他时报》(Times of Malta)曾针对《刑法》中的堕胎法条执行力度一事,访问生命网络基金会主席米丽安西贝拉斯(Miriam Sciberras)。

 

西贝拉斯认为,就算现行法律对于堕胎刑责执行力度不彰,该类法令还是能对寻求堕胎的妇女起到威慑效果,法令内的规范条文,也体现了维护生命的重视与价值。对于法鲁贾提出的堕胎除罪化草案,西贝拉斯则表明,堕胎除罪化将使胎儿在子宫内的生命贬值,亦无益于支持堕胎妇女的权利。

 

    「女性赋权(Women's empowerment)不该透过堕胎的方式来达成,堕胎带来的只有生命的掠夺。」

 

西贝拉斯重申了其对于生命权的重视。

 

然而,马耳他「妇女权益基金会」(Womens Rights Foundation)主席安德莉雅迪本(Andrea Dibben)并不认同西贝拉斯的说法,迪本表示现行的法案是在限缩怀孕者的自主权,就算法律近几年没有执行,对女性施加控制的威胁仍然存在,数年没定罪并不代表不会再次发生。

 

「你能保证下一个去医院堕胎和接受治疗的妇女,不会被举报和起诉吗?」迪本补充说道。

 

除了马耳他妇女权益基金会,活跃于马耳他境内的非营利组织「医师所选」(Doctors for Choice)、Integra基金会以及海外医界的英国皇家全科医师学会(Royal College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RCGP)、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 (Royal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 RCOG))也纷纷表态支持堕胎应去污名化,须将其视为一般的医疗行为。

 

「医师所选」更表示,马耳他除了应该要接受堕胎除罪化外,亦需要全面推广适当的性教育、倡导使用高效、免费的避孕措施,同时为寻求堕胎者提供安全、公平的人工流产服务。

 

这类支持堕胎的群众,通常将「生育自主」放在优先顺位,唯有怀孕者的自主权得到尊重,胎儿的生命权才能有所保障,若怀孕者被迫孕育一个不被接受的生命,对于未来照护无法提供完善的支持,最终恐将导致母体及新生儿双输的局面。

 

曾就读于马耳他大学(University of Malta)、目前定居于马耳他的南非人权倡议者亚历珊卓帕克(Alex Parker)也对堕胎除罪化的理念表示支持。帕克认为:「以生命权当借口,强迫女性一定要生下小孩是不人道的,无论是女性还是跨性别者,只要是任何可以怀孕的个体,都应享有选择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

 

    「对于怀孕女性的定罪并没有阻止堕胎,反而让寻求堕胎的妇女面临更高的健康风险!」

 

帕克接着对马耳他社会的反堕胎主流态度提出相左的见解,帕克阐明,马耳他天主教会洗脑式的鼓吹民众禁用各种避孕措施,加上境内多数的天主教徒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性教育知识,无疑让本就脆弱的「堕胎选择权」处境雪上加霜,将想要堕胎的个体及协助堕胎的医疗人员定罪,更是枉顾健康权益。

 

这些都导致想终止怀孕的女性,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出国堕胎,或自行从海外订购堕胎药服用,在国内没有提供堕胎的医疗保护下,都有可能危及怀孕者的生命权。

 

无论马耳他社会未来对于堕胎的态度为何、《刑法》堕胎禁令最终的存废与否,或许我们都该保持的认知是,保护妇女、胎儿的权利并不是藉由把母体定罪、并关进监狱来实现的,如同非营利组织「医师所选」阐述的一样:「堕胎过的女性也可能是您的家人、朋友,你想要把她们送进监狱、用坐牢三年的刑期来惩罚她们?还是你更愿意帮助她们、支持她们?」愿我们的选择皆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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