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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将禁跨性别者进清真寺 人权组织斥加剧歧视

时间:2021-09-29 来源: 作者:

跨性别活动份子与人权组织表明,布城正在考虑禁止跨性别人士在联邦直辖区的清真寺履行宗教职责,这是令人极为担忧的情况。

跨性别活动份子与人权组织在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指出,这样的情况表明马来西亚的宗教容忍度和反“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的情绪日益恶化。

著名的跨性别活跃份子尼莎阿尤 披露,这类声明还会加剧社会本就存在的偏见。

“我们已经看到社交媒体上仇恨言论、欺凌和强烈的反跨性别观点的传播。”

 

她坦言,禁止跨性别者进入清真寺的做法违反社区的身份识别、表达和个人自由的权利,其中也包括他们的宗教权利。

“这确实令人担忧,因为这种排斥、歧视和定罪的情况正在增加。”

另外,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索指出,政府正考虑效仿玻璃市,禁止跨性别人士进入联邦直辖区的清真寺。

他说,玻璃市宗教局的行动是适当的,以维护清真寺的神圣和防止社区之间的混乱。

然而,玛索说,至今该部尚未收到任何有关跨性别人士“闯入”清真寺的报告。

 

另一方面,姐妹正义联盟(Justice for Sisters)组织蒂拉加说,令人极为担忧的是,这些做法来自本应维护所有人权的国家,这制造了一种环境,允许和正常化地在不受到惩罚下,对“他人”不容忍、歧视和进行暴力行为。

她说:“副部长的谈话所提到的伊斯兰法(Hukum)或指南,更多地是助长不包容宗教和反跨性别情绪。”

“伊斯兰法包括限制跨性别者和不同性别的人进入清真寺,这是一个危险的先例,因为这将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此外,这也侵犯了跨性别人士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我们主张跨性别人士和其他人一样,有权按照我们的身份实践他们的宗教或信仰。”

她认为,需要审查伊斯兰法的开发过程。

蒂拉加提到,在马来西亚,宗教裁决(Fatwa)(无论是否在宪报刊登)对所有人都有广泛的影响,无论宗教背景如何。

她说,由于伊斯兰法和宗教裁决具有广泛的社会和法律影响,因此过程必须透明、协商并以证据和权利为基础。

“我们担心玻璃市的宗教裁决是由一小群男性制定的,没有与跨性别和性别多样化的人或专家进行任何协商。”

她说,宗教司和其他决策者必须以新的思维、证据和人权为指导。

“我们强调跨行为人士不是罪人,因为我们的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因此我们不需要因为我们是谁而悔改或被纠正。”

至于,伊斯兰姐妹组织(Sisters in Islam)则向《透视大马》提及,宗教局制定的声明和条规必须同理跨性别人士的现实和经历。

该组织提到,宗教局必须停止发表对这个边缘化群体有偏见和歧视的言论,因为这将对公众和其他机构产生负面连锁反应。

“此外,公众必须学会接受并同理跨性别者,因为他们也是社会的其中成员,为经济做出贡献,并拥有自由生活的公民权利,而不必担心歧视、暴力和偏见,就像其他人一样。”

她们认为,在过去30年,变性人一直是歧视、暴力和虐待的受害者。

“他们在就业、公共医疗、教育等许多方面都受到歧视。”

“因此,政府和其他宗教司,如玻璃市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和槟城宗教司旺沙林最近发表的禁止跨性别者进入清真寺祈祷的声明令人担忧,我们担心这些言论会激起对跨性别社区的更多仇恨。”

去年,Seed Malaysia 报告说,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大马至少有两起涉及跨性别女性的谋杀案。

他们引述去年5月的一起案件,一名来自印尼的跨性别女性被发现毙命在自己的房间,有报导指她是被男朋友谋杀,另一起案件是一名年轻的跨性别女性被发现毙命在她位于柔佛州新山的家中。

有关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0年,大马有14起谋杀跨性别女性的案件,每年有1至4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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