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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10岁男孩独居写信求助,当地民政部门已给予救助金

时间:2020-10-13 来源: 作者:

 

10月12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政府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地民政局已于11日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并为其申请低保。

新京报讯(记者 汪畅)陕西汉中10岁男孩张某因无人照顾独自生活发出求助信,希望有关部门帮助申请最低保障。10月12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政府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地民政局已于11日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并为其申请低保。

 

男孩在信中称,自己是汉中市汉台区铺镇杨家营村人,家中亲人相继去世,母亲再婚并将其送养,寄养家庭和母亲再婚后的新家庭都无法抚养自己。目前,自己独自居住在出租屋内,一天中只有学校的免费午餐能解决一顿饭,身高、体重都只有同龄人的一半,希望有关部门为其解决温饱问题,直至十八岁独立生活。且因为上下学路途遥远,自己无人接送不安全,希望能去铺镇上学。

 

 

男孩的求助信。图源网络

 

 

 

 

12日下午,汉台区政府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信中信息基本属实,民政局已于11日给予张某一次性救助3000元,并组织村民开低保评审会议,为其申请低保。另外,根据张某个人需求,已于今日将其转学至铺镇中心小学。

 

"孩子现在和母亲在一块了,但是之后的情况还没商定好。"12日上午,孩子母亲向该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社会的关心,恳请大家不要再转发求助信,让我和孩子有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让他健康长大。”

 

杨家营村的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男孩自述的家庭情况和自己了解到的一样,经济情况一直不好。上述村民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名男孩,不知道现在的情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男孩的母亲不仅负有教育孩子的义务,还负有日常照顾孩子生活的义务。男孩可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以及教育局求助,也可以直接要求其母亲抚养。如果男孩的母亲还是怠于抚养,当地警方可介入对男孩母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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