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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蔑港警“阻碍记者采访”,香港记协申请司法复核被裁定败诉

时间:2020-12-22 来源: 作者: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东网”12月21日报道,香港记者协会此前曾污蔑警方在过去近一年来多次阻碍记者采访及对记者使用暴力,去年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高院法官周家明今日(21日)颁布判词,裁定记协败诉。

报道称,法庭认为,司法复核并非解决此次争议的合适方法,因牵涉案中的事实争议并未经法庭裁断。法庭并强调,此次并未裁定申请人(记协)对警方的投诉是否成立。

法官称,申请人援引的13名记者的事例当中,都牵涉不少事实争议,而有关事实争议仍需待法庭裁断,因此法庭现阶段不适宜行驶酌情权作出笼统的颁令。法官认为,若任何记者受到警务人员不合法的虐待而希望得到司法补救,恰当的做法是就个别事件入禀法院,向警务处处长或特区政府提出民事诉讼索偿,法庭会依据相关的情况及事实通过一般程序作出裁决。

法官强调,此次判词不应被解读为法院已裁定警方有或没有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究竟警方在相关事例中有或没有做出不法行为,需经过一般民事诉讼作出全面调查才可定夺。

而对于法庭的判决,“星岛网”称,记协声称“极度失望”,还表示将研究判词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香港记者协会作为记者行业工会之一,在去年香港暴力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备受争议。此前,为了反对其“双重标准”、“纵容假记者”、“纵容假新闻”等做法,香港传媒界人士发起“记协不代表我”和“一人一信”行动,以表达向“记协说不”的态度,并要求国际记者协会取消香港记协的会员资格。

据港媒此前报道,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今年9月22日曾致函四个传媒工会,包括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通知警方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定义。根据修改后的“传媒代表”定义,只持有记协和摄影记协所发出的会员证,不再符合相关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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