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8日讯)涉嫌发生同性性关系的两名同性恋穆斯林女子原订今日被鞭笞6下,却因法庭的“技术性原因”而展延行刑。
法庭将这项行刑展延至9月3日,二名被告也已获准担保外出。
根据法庭负责人指出,部份相关机构将参与这起判决,目前仍需解决一些技术问题。
两名被告分别为22和32岁的女子,原订今日在瓜拉登嘉楼伊斯兰高庭行刑。
早在8月12日,伊斯兰高庭已判处二名被告罚款3300令吉,并在伊斯兰刑法(登嘉楼)第30条文(女性之间发生性关系)下,各判处鞭笞6下。
然而,事情传开后,引起不少人权组织的不满,包括大马人权委员会也在8月15日发表声明,形容这项判决令人蒙羞。
同时,大马国际特赦组织也认为这项判决如同酷刑,要求政府废除对边缘人施惩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