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国家人权委员会向宪法裁判所提交意见书称,处罚接受堕胎手术的女性侵犯女性基本权利。
国家人权委员会在2月25日举行的第四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中敲定了上述立场。这是国家人权委首次正式表态称堕胎罪条款违宪。
国家人权委在意见书中指出,生子对女性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但国家没有给予女性主动做决定的权利,这导致女性只能接受非法堕胎手术,威胁女性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国家人权委呼吁宪法裁判所废除长期约束女性的堕胎罪条款,为保障女性享受基本权利奠定良好基础。
国家人权委还表示,应对保护胎儿问题进行深层次讨论,取得民众的共识。
预计宪法裁判所将于4月初判定堕胎罪条款是否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