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传来好消息:荷兰最高法院对荷兰税务局做出了判决,判其征税不公正、不合理!对于所有纳税人来说,都是重大利好~

多年来,荷兰税局估算,所有人全部投资和储蓄盈利每年有4%的固定收益,并以此作为基础进行征税(belasting op spaargeld en beleggingen),称为资产盈利税(vermogensrendementsheffing)。而现在,银行利率屡创历史新低。荷兰最高法院称,如果真想获得高投资回报,所有人的投资风险都很大。

今天,荷兰最高法院对荷兰纳税人组织(BvB)提起的一项案子做出判决。此次判决以6项小的案例作为范例,以此作为大型群体诉讼的范本。多年来,很多荷兰纳税人都对资产征税颇有不满。

此次判决针对的是2013年和2014年发生的情况。如同现在一样,那两年存款的利率仍然非常低。但是,政府仍然理论上估算,每位纳税人每年都有平均4%的投资和储蓄盈利。实际上,许多荷兰人所支付的税,比实际的收益还要高。

为了遵守法律交税,还亏了!精打细算的荷兰人怎么肯干?!

荷兰纳税人组织称,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很多荷兰人只有银行里的存款,或者进行一些低风险的投资。他们每年的收益远远没有达到总额的4%,但是甭管实际赚没赚,他们仍然需要依法按30%的税率进行支付!

税务过高,侵犯人权

如今,荷兰法官已做出判决:对大多数人来说,对你的储蓄和投资赚取4%的收益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此,再加上30%的税,法官称,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些“过分沉重的负担”。

尤其在2013年和2014年时,对储蓄和投资征收的税过高,已经严重到侵犯人权。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居民有权利不受干扰地享受自己的财产。而为投资和储蓄交税,已经侵犯了此项权力。

退税?不用再交?

法官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对于那些认为自己缴税过多的纳税人来说,此项判决结果并不直接产生影响。

但判决结果也不能说毫无意义,将会对纳税人个人的税务问题有帮助。如果你认为支付的资产盈利税太多,不服税局的做法,可以以这个判决作为依照,自行打官司讨个公道。或者加入荷兰纳税人组织,通过他们进行上诉。

BvB网站:https://bondvoorbelastingbetalers.nl/onswerk

什么是资产盈利税?

荷兰的资产盈利税落在了“Box 3”中,这一类型中主要包括什么呢?

– 你所有储蓄形式的现金、支付账户(betaalrekening)中的余额、现金(contant geld )或礼券(waardebonnen),除了在荷兰拥有的以外,外国的资产也算。

– 你所有形式的投资,唯一的特例是实体股份(aanmerkeljik belang)。单身或者和财政伴侣在一起,有至少5%的股票投资,授权利润分配证明( winstbewijzen)、特定组织的共享权和投票权(genotsrechten en/of stemrecht van een bepaalde organisatie)。

– 你的第二套房(非自用房),比如度假屋,如果还没完全还完贷款,你可以在总价值中抵扣掉这部分。

– 你可以抵扣掉资产中债务的部分,如果债务价值为3000欧元以上,如果你有财政伴侣,则可以抵扣掉6000欧元以上的部分。

看完好像觉得自己啥啥都要交税了,对不…2019年 “BOX 3”的征税情况如下,看看你的资产情况,对号入座:

对于条件符合第一档的人来说,税局估算其超过67%的资产有0.13%的收益,剩下的33%则有5.6%的收益;而就第二档来说,税局估算其超过21%的资产有0.13%的收益,剩下的79%则有5.6%的收益。如果资产已经落在了第三档,则税局预计,所有部分都将获得每年5.6%的收益。

举个例子:如果你单身,有125万5千的资产,一年就要为这笔资产付16621欧元的税;如果有130.365欧元的资产,则为794欧元。想想每年这么多钱,啥也没做,就人间蒸发了….心里真是很苦了…

2013年,荷兰纳税人组织已经开始打官司,主张资产盈利税应该建立在实际盈利的基础上。该组织为争取更公平的税收制度而斗争,并且主张更透明、有效的税务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