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到退休年龄仍然继续工作,籍此,他们不仅使自己保持活跃,还可以赚取更多的薪酬。作为市议会老年服务委员会主席的市议员陈倩雯,昨天(12日)在市议会全体大会上提出5条提案,解决老人在职场遭遇年龄歧视的问题。虽然目前纽约市和纽约州的人权法中都明确规定,禁止职场中的年龄歧视。但感觉受到歧视是一回事,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如何衡量与证明年龄歧视,是工作场合歧视问题中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格罗斯诉FBL金融服务公司案”(Gross vs. FBL Financial Services)案,是2009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的案件,涉及根据“就业年龄歧视法”提出索赔所需的举证标准。这项裁决做出之前,员工需要证明年龄是促成解雇的一个因素。现在,员工必须证明年龄是导致解雇的决定性因素。后者的标准苛刻得多。陈倩雯说,在纽约市50岁以上的雇员中,有超过一半的人亲身遭遇或目睹因年纪大了而被歧视的现象,因此她的法案要求纽约市人权委员会对工作场所的歧视现象进行甄别、调查,同时帮助中老年人提升和拓展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