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25日放宽对公众示威的严格规定,但人权团体仍认为不符合国际标准。
在修法前,哈萨克斯坦民众如果要示威游行,必须先申请取得核准,但政治示威活动几乎未曾获得核准。
根据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叶夫(Kassym-Jomart Tokayev)25日签署的新法,民众在举行示威活动前必须先知会有关当局,并且限制在当局许可的区域内进行。此外,新法也仍禁止外国人参与或组织示威活动。
托卡耶夫是在去年6月12日宣誓就职,成为哈萨克斯坦史上第二位民选总统。他在上任后曾宣示,将改革过去关于群众集会的严格规定。
著名人权人士、「哈萨克斯坦国际人权与法治局」(Kazakhstan International Bureau for Human Rights and Rule of Law)负责人朱维蒂斯(Yevgeny Zhovtis)批评新法。他告诉法新社,在关于集会自由的国际公约中,没有「指定地点」的限制,「这根本就没有集会自由」。
联合国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巫勒(Clement Nyaletsossi Voule)在4月曾表示,哈萨克斯坦的新法「仍不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