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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津巴布韦大使郭少春在津《先驱报》发表文章谈香港国安立法

时间:2020-07-15 来源: 作者:

2020年7月9日,驻津巴布韦大使郭少春在津主流媒体《先驱报》发表文章,题为《涉港国安立法的谬论及事实真相》,全文如下:

  上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致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各界普遍认为这将极大促进香港的安全与繁荣,但也有少数贩卖恐慌的政客妄称,香港国安法限制人权自由。让我们一起揭开事实真相,拆穿谎言谬论。

  中国全国人大制定“港区国安法”合法合理,不是所谓“对香港自治的打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23条还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义务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然而,第23条内容被严重污名化和妖魔化,香港回归近23年来,相关立法迄今没有完成。

  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安全负有首要和最终责任,《基本法》第23条没有改变上述事实。这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在最近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50多个国家在共同发言中强调“世界各国国家安全立法均属中央事权”。

  香港国安法不改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改变香港高度自治和特区法律制度,不影响特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国安法打击的是严重犯罪,不会“侵害基本人权”

  香港国安法共6章66条,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秉持不溯及既往、无罪推定和保护嫌疑人权利等重要法律原则。

  香港国安法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安全的利好,不会造成所谓“安全担忧”

  国安法的长期缺位造成了法律漏洞,让蓄意反华者有机可乘,危害香港甚至中国国家安全。自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持续的社会动乱和街头暴力事件使香港面临自1997年回归以来最大的危机。激进的分裂主义者袭击无辜民众,破坏公共设施,叫嚣所谓“香港独立”。任何政府如果对此无动于衷,都将是严重失职。

  不像美英等国动辄几十项的国安罪名,香港国安法仅针对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广大香港市民、外国在港机构和人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受任何影响。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主席兼执行主席吴学明说:“去年香港形势一度十分紧张,让普通市民无法呼吸。现在我们不再害怕了,香港国安法的通过震慑了暴乱行为。”

  香港国安法是香港持续繁荣的生命线,不是所谓的“香港之死”

  香港是传统的国际金融、贸易和物流中心。但去年暴乱发生后,其领先地位受到严重冲击,甚至连经济增长都出现问题。暴徒横行导致香港商业停摆,居民不敢出门,商铺、餐馆早早结束营业,旅游业收入大幅下滑。2019年,香港经济出现十年来首次衰退;当年9月至2020年3月,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从第三位跌至第六位;根据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安全城市指数,香港从排名前十下滑至第二十名。

  香港国安法通过后,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促进香港经济繁荣稳定。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积极支持香港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定,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国安法实施后首个交易日,香港股市上涨,香港基准股指恒生指数攀升2.9%,房地产和金融类股领涨大盘,港元汇率接近兑换保证范围内的最高水平。香港交易所离岸金融产品上涨3.1%,达3个月以来最大增幅。上述积极动向表明,投资者认为香港国安法将遏制暴乱,恢复社会秩序,促进消费复苏。

  香港问题是中国内政,不是所谓国际问题

  每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通过立法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坚决支持国安立法并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今年5月,香港市民发起“撑国安立法”签名行动,短短8天内就有近293万香港市民签署。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50多个国家支持中国通过香港国安法,表示“欢迎中国通过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赞赏中国立法机关通过关于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不干涉主权国家内部事务是写入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少数西方政府和政客为何对这样一部公正而必要的法律表现得如此过激、不满和沮丧呢?他们为什么对香港的事情如此“热心”?他们的伎俩对我们来说已是司空见惯:背地里散布谣言、挑动事端、培训和资助有关个人或组织,然后再把这一切说成是所谓“人权问题”,强行拿到他们主导的国际组织里炒作,随意捏造罪名,出台制裁和限制措施。任何人,不管多么健忘,都不该忘记,香港在英国156年的殖民统治中从未享有任何民主和自由,历任28位总督没有一位是从香港市民中选举出来的,香港市民没有权利游行示威,英国当局还在香港实施了《叛国法令》。上述事实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西方政客的虚伪和双重标准。结论不辩自明,他们真正在意的不是香港民众的自由,而是他们肆意破坏中国国家安全的“自由”。

  然而时代已经改变,人们不再对滥用国际正义的行为无动于衷。我们非常清醒,我们比以往更加强大,也更有决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香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已经在形式上死亡,也必须在实质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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