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人权新闻» 国际新闻
国际新闻

马来西亚新学联要求废除大专法令

时间:2020-08-03 来源: 作者:

(有关大专法令的背景介绍见文末)

 

8个大专生团体共同组成“大马新学运联盟”(新学联),要求政府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并推动自由、平等、民主、公正和人权等普世价值。

这8个大专生团体分别是马大新青年、博大前进阵线、北大前进阵线、拉大青年先锋、优大青年之声、马来西亚青年及学生发展组织、新纪元大学学院和哟哒!议题群。

大马新学运联盟(新学联)的秘书长叶纹清表示,马来西亚政治发展感到担忧,这也是促成新学联创立的原因。

他表示,自喜来登政变以后,人民的言论自由被限制,政治人物争权夺利,种族关系日益紧张。

“更重要的是,政权的更替影响了今年年底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的计划,导致赋予大学自主权的高等教育法令胎死腹中。”

他也表示,新学联将在9月至10月举办废除大专法令运动。

“届时,他们将透过不同管道向高教部施压以重启废除大专法令和草拟高等教育法令的计划。不过,在复苏行动管制令下,他们会避免大规模活动,而侧重于社交媒体上的文告宣传和教育以及寻求国会议员的支持。”

他说,大学和社会原应有著紧密连接,却在此法令的管制下,普遍大专生对政治漠不关心,只著重课业考试和文娱性质活动。

他也期望新学联能和以中文以外为媒介语的组织合作,与公立和私立的大专生接触,推动大专生关注政治与社会的风气。

他表示,各种管道播报的政治资讯其实对大专生的观点塑造有著直接影响。

被问及以上社团是否已注册,秘书长叶纹清则表示他们将在近月内处理。

大马新学运联盟第一届理事会:

秘书长:叶纹清
组织秘书:刘佳鑫
副组织秘书:陈国祥
文宣秘书:张倩伶
副文宣秘书:张敬恩
国际事务秘书:俞凯鸣
副国际事务秘书:黄欣甯
外务秘书:许领贤
副外务秘书:苏伟杰
财政:尤俊皓

大专法令中的两个重点,一是它对学生运动/活动的管制,一是它对大学自主权/学术自由的管制。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今天大家口中的大专法令指的是1975年大专修正法令。在我国大专史中,第一间大学是1949成立的马大。当时马大校址位于新加坡,受 到1949年 UM Ordinace 管制,当它被迁回马来西亚时,当局通过1961年马来西亚大学法令来管制这所我国唯一大专学府。至到1971年理大和国大产生后,才出现了1971年大专 与大学法令,这个法令后修正了至少五次。

1971年--一次
1975年--二次
1976年--一次
1983年--一次

其中对大学生及学术人员影响至深,也是我们大家最为关心的,即是1975年5月间通过的修正法令,其他修正包括成立独大、成立回大等,我们在这里不谈。

我想,要了解整个大专法令被通过到多次修正的前因和后果,是必须联同马来西亚大学生运动的进化史一同讨论的。因为整个大专法令的出现与改变,都摆明是为了严厉管制大学生的举动以及规定大学学术自由范围。

马大被迁到 KL 时,学生们关注的多是校园内的事务,特别是有关他们本身的福利。到了1967年,由于出现了一些前进的学生领袖,加上当时发生许多关系到广大人民基本的生活课题,才令到大学生开始涉及社会,与群众结合在一起,开起了长达八年的学潮。

当时最引起大学生关注的是国内农民的贫困及缺乏土地耕种问题。许多来自马来乡区的学 生,以及受到中国大陆左派思想影响的华人,深切感受到农民的困苦。当时法国、美国等地的大学生在他们的国家起了哄哄的学潮,至少也刺激到我们大学生的正义 感及参与感。当年哄动一时的事件就是至今还为人津津乐道的Telok Gong 事件。Telok Gong 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对获得土地而展开的一场斗争,他们在有关地区开拓森林进行耕种,但却遭到政府暴力对待,摧毁他们的农作物和房子。这件事引起大学生的忿 怒,多个学生会作出激烈的反应,包括公开支持不幸的农民,强烈谴责政府的暴行。Telokg Gong 事件被比喻为我国学潮的起点。

除了农民问题,学生们也题出教育语文、文化等课题。比如安华就是个推崇马来文地位以及关注马来人问题的学生领袖,与他同期的 Syed Hamid Ali 则关注社会正义及西方霸权对落后国家的欺压等。他们数人可算是马来西亚学潮中民族主义及社会主义的先锋。

60年代学运最高潮的代表事件,我认为也是导致当居拟出1971年大专法令的主因, 即是大学生在1969年积极参与政府活动。当时马大学生会以大学学生会身份公开一份学生竞选宣言,在全国举办了十三个群众大会,宣扬大学生对国家建设的基 本观。他们的宣言强调民主人权,正义及自主,寻求改善民生,还政予民。这种进步的观点深深打动人民的心。也吓坏了当权派。

1969年513事件后的倒东姑运动更是大学生参政活动中最重要的一页。当时由安华 领导的马大马来文学会大力抨击东姑忽略马来人问题,并且没有重视马来文地位。其对东姑的抨击还包括他所施行的经济制度,被视为是造成人民贫苦的主因。学生 激烈的反东姑运动导至警方侵入马大校园捕捉学生领袖,与大学生出现多次的对抗。

为了自保,政府1971年通过1971年大专法令,纳入几项1961年马大法令所没有的管制学生及学术人员的条文。我在此略举一二。

①在之前大学与教育部的唯一关系是教育部必须拨款给大学,但1971年大专法令授权部长管理指示大专教育及其行政。

②从此以后,所友大专与大学必须依此法令条规才可成立。

③第十五条文是限制学生活动与巷外联络的重要条文,其中包括学生团体不可有同情/支持或被视同情/支持甚至反对任何政党/工会/不合法机构/人士的举动,凡是违反条文的学生都被视为触犯刑事罪,可被判罚一千元或监禁六个月。

④第十项条文授大学理事会(Council)在认为某大学团体作有损大学名声、触犯 大专法令等举动时,即可取消其注册。值得提的是大学理事会的成员在1961年时学术人员占至少10名,而且是经过各有关部门选举出来的,但是在1971年 大专法令下,属于学术人员身份的 Council member 只有五名,只占总人数的一半。

⑤1961年马大法令下,学生会(Student Union)的权力大到可以管理和控制一间建筑物和会所,但是在1971年它被称为 Student Rep. Council,即学生代表理事会,负责工作是:促进学生福利、纪律及进行大学理事会认同的活动。在基金的动用上,它必须获得大学理事会的通过。

当然,大学生是不可能接受这个如同手铐的大专法令的,当时各地大学(理大、国大、后来的农大)学生会举行无数次的抗议示威活动,并与警方发生多次冲突事件。而学生跟人民的接触也并不因此有所减少,反而是更为频密及深入了。1971年至1975年间发生的主要事项包括:

①大规模反美示威(当时美国干预中东战争、支持以色列,被马来学生视为霸权主义欺压回教的举动)。

②在1974年,国阵成功拉拢多个反对党如回教党、民政党、人民进步党的加盟,导至 国内反对声音大量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与民同在的大学生所发出的反对声与抨击声音顿时变得强烈刺耳起来。由于大学生不偏向政党,加上他们的身份和学才知 识,因此所提出的课题都引起人民的关注与支持。恰好当时经济不景,人民生活困苦,原产品价格大跌,失业率偏高,令到大学生的运动猷如当权派心中的一颗刺。

③在经济不景的气候下,发生了1974年 Tasek Utara 木屋区民遭驱逐事件。学生亲自参与保护居民行动,并走上吉隆坡街头作正义示威。在一星期的活动中,警方逮捕了多名学生领袖,引起了社会与学生的大大不满。 Tasek Utara 事件使当局采取奸诈的举动,在学生群中制造分裂,并完弄种族课题,令学生互相猜疑,当时马大学生会虽已接管校院的行政,但不到几天就成为1971年大专法 令的第一个受害者,它被吊销注册。

④紧接着 Tasek Utara 事件1974年11月就发生了华玲事件。像Tasek Utara一样,华玲也发生了严重贫苦问题。当时胶价大跌,胶民无法支持昂贵的生活负担,结果被逼走上街头要求政府提供合理的援助。他们的困苦却受到警方 以暴力对待,当时与他们一同斗争的大学生以及多名支持农民的讲师们纷纷在校园内遭警方逮捕,许多还遭内安法令扣留。这些内安法令、大专法令,大逮捕等虽然 无法完全消灭学生的正义感,但许多领袖被捕,加上当局及校方不断煽动种族情绪,学生运动还是遭受到非常大的打击。政府乘着学潮低落之际,在国会通过了 1975年大专法令修正案。在这项法令下,所有存在着的学生团体被强制解散,学生代表理事会更进一步成为一个没有实权、没有自由、没有自主权以及尊严的组 织。

到底1975年修正法令为大专法令动了一次怎样的大手术?让我略为谈谈其中有关学生自由、纪律以及校长和理事会的委任条文。

①1971年大专法令中的第十五条文完全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更为严密苛刻的条 文,它不但禁止学生担任政党及职工会的委员,连成为会员也不可以。这项条文加上1971年法令中不可同情或联络其他团体的条文,相当于否决了大学生结社的 自由,也断绝大学生和社会的联系,变成千真万确的象牙塔里的小花了。

②条文 15B 则规定任何人如被部长或校长认为已触犯大专法令,除非他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就立刻被吊销学籍,也不可踏入校园一步。曾被判为有罪的法令触犯者也不可申请成为原本大学、或其他大学的学生,即是说:

⑴法律上常说的在未证明有罪之前,一个人须被视为无罪这个原则,大学生无权享有。

⑵一个曾触犯这个不公平的大专法令的学生,其受教育的权力也因此从此丧失,没有悔过的机会。

③条文 16 是所有关系到学生和教职人员的纪律规定,它的严谨性足以使每个在大学校园里念书及教书的人噤若寒蝉。

④接下来是校长的委任。校长不再是由理事会委任的,而是最高元首在教育部长的规劝下 所委任的。换句话说,教育部长已经有权力直接决定校长人选。不但如此,他也决定署理校长的人选,以及大学理事会主席人选。这三个职位,在整个大学行政、法 展及定位上都扮演决定性的角色,现在他们都被部长的插手而遭到政治化了。

⑤教长有那么大的权力,校长的权力也不小。从前各系院长都是由有关科系教职成员本身选举出来的,但现在他却是由校长直接委任院长,当然也有权随时撤消其职位。这么一来,就造成了两个副面的效果:

⑴教职人员士气低落,不服院长人选。

⑵院长为了保留自己的地位,必须服膺校长的喜好,连带的也会选择提拔一些较听话的属下。

这种恶性循环、令学术风气大受打击,大学作为自主、自立的学术机构这个崇高理想不复存在。

⑥谈到理事会成员,在1971年大专法令下,由学术人员组成的五名成员现在只减少到两位,反而是有五位政府部门官员被委任为理事会成员。加上理事会主席市由部长直选,这个曾经是大学决策重心的机构也不复存有任何威望了。

1975年大专法令修正案通过至今23年了,这些年来,这个法令起了怎么样的回响?对大学生及教师们起了怎样的副作用?对我国学生威望带来怎样的改变?这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课题。从一些发生了的个案,多少可以反映在大专法令出现后大学遭政治化的后果:

①理大教学及行政职员协会所举办的工作营论争事件。此项论争的肇因在于教学及行政职 员协会对教学专业、学术自由的立场以及坚定反对大专及学院法令,特别是在1979年教职员纪律条规中有关学术人员的条例。该协会于1985年8月24日以 大学教职的权益与责任主题举办工作营,希望通过他与大学行政当局处理上述诸项课题。该协会发表声明,被理大的纪律委员会控以破坏大学形象,对教职员的委任 提升,以及毕业生素质事项口出怨言,质疑院长及副校长权力的罪名。该纪律委员会宣判协会主席哈欣耶谷(Hashim Yaacab)有罪,建议将他撤职,并将协会副主席罗哈纳阿里芬(Rohana Ariffin)减薪两级为期一年。这无疑摧毁了他们作为个人及理大教学及行政职员协会享有言论自由的处分,仔加上工会及政党(尤其是巫统)的插手其中, 已使到大学学生与职员闹分裂。

②马大校长赛胡申阿拉达斯教授的上台下台,似乎都和巫统党内政治脱离不了关系。据说 赛胡申教授是安华的支持者,他上台担任马大校长时,正是安华司职教育部长之际。不久,赛胡申教授与拿督慕沙希旦就政治见解问题触发了一场论战。赛胡申教授 因质疑那督慕沙希旦重归巫统的资格,而被后者要求自我检讨,并质疑他身为一名学术人员参政论政是否不受大学及大专法令约束。最后,赛胡申教授因擢升多名非 巫裔讲师而受到巫统各派藉题抨击他,使到后来他不得不黯然下台。

③讲师士气低落,外流人才一年比一年严重,导至大学水准下跌,几年前马大医学院文凭不再受伦敦医学会承认是一大实例。

④大学当局鼓励学生参与组织学会,特别是地缘性的小学会(Persatuan Peranakan Negeri),希望以分化的方式来管理大学生。学生代表理事会的角色变得愈加模糊,连所欲举办的活动也须先获得校方批准。许多学生理事会已演变成学生争 名夺利的机构,为了日后的政途,先在学生理事会占一席之地,为未来政途铺路。

⑤学生不再接触外界,一味关心自己本身的福利,诸如抗议当局迟发奖学金,抗议校长管制学生穿着,抗议校内某些文化表演的举办,但对一些经济丑闻如土著金融、合作社风波、以及目前极为盛行的金钱政治等社会课题都漠不关心,仿佛那已不是大学生的责任。

结论

大专法令修正案的历史遗波,不只显示了大学生及讲石的基本人权被剥夺,学术风气低落,更严重的是,它已逐渐形成不尊重知识份子的文化,从而把大学这身为社会改革的前锋,推落无底深渊,不只不能保持其批判的文化,反沦为依附于当权者、失去独立自主的局面。

当我国正朝向2020年先进国,但大学生及讲师这一知识阶层竟不被允许,针砭时弊,这岂非悲哀而应予改变吗?

【摘录自雪华青编《转变中的马来西亚》69~74页】

分享到:0
标签:
-->
延伸阅读Related Articles
推荐阅读
相关栏目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专题新闻
继续阅读

中国驻法使馆:不接受基于谎言的所谓“国际独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