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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骅指国际人权公约不适用于内地 冀当地依法处理

时间:2020-09-16 来源: 作者: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从内地角度而言,12名被深圳盐田公安分局被刑事拘留的港人,是因为反修例事件而犯下罪行,明显是极之反对香港和内地有任何移交逃犯的协议,而且他们是弃保潜逃,即表示他们不希望在香港接受审讯,如果有人认为相关人士希望特区政府将他们引渡回港受审,这是过于乐观,甚至不切实际的假设。

 

对于家属委托的律师一直未能与当事人会面,汤家骅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说,绝对明白家属的焦虑,但大家同时亦要明白在一国两制下,香港和内地是两套完全不同的司法体系,香港是得天独厚,遇到涉及人权的问题时,香港法院可以引用国际人权公约,但公约并不适用于内地和台湾。

 

他说,听闻内地拒绝由家属委托的律师办理相关案件,而是由官方委派律师,严格上来说这不符合国际人权公约,但由于公约不适用于内地和台湾,只能希望内地根据当地的法律程序处理被扣押人士,除此之外,特区政府没有甚么可以做。

 

有份协助家属、本身是律师的民主党主法会议员涂谨申说,如果当事人没有金钱聘请律师,才由官方委派律师,但现时家属已经聘请律师,应该让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当事人。

 

涂谨申又说,今次案件中,被拘留的港人是涉嫌在内地触犯偷越国(边)境罪,并非杀人放火等严重罪行,以往一般都是将疑犯送回香港,由香港法院审理他们在本港涉嫌干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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