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位少女(16岁)本月8日因涉及非法网赌被警方扣查在美里中央警局24小时。她声称在翌日清晨约5时在扣留所厕所被男嫌犯(19岁)性侵。
少女今午2时在父亲、代表律师林思健和罗立原及行动党砂社青团团长许溧根陪同下,到美里中央警局报案。
少女声称嫌犯有钥匙可打开女扣留室,随之她被带往厕所性侵。嫌犯恐吓少女不可出声,否则他会召来其他男嫌犯轮奸她。
林思健在协助少女完成报案手续后说,此案令人震惊,怀疑值勤警员未妥善保管扣留室钥匙,导致嫌犯有机可乘。”
少女已被安排到医院检查,证实曾被性侵。
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案发地点(扣留室厕所)也发现疑似精液的液体。”
嫌犯认罪案展至2月9下判嫌犯在本月9日犯案,并本月12日被提控强奸,嫌犯在去年12月在少年法庭被控拥有赃物并认罪,但因他是少年须待福利局提呈他的身世报告书,案件展至2月9日在地庭下判。
林思健不解为何性侵案会在警局内发生,并指这是令人匪夷所思和无法接受的。他吁请警方彻查此案,包括嫌犯为何可在扣留所内自由走动,以及执勤警员是否有疏忽之嫌。他甚至要求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亲自查案,因为此案已让警队蒙羞。他建议政府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此案,并即刻改革扣留条规,同时改善扣留所的安全,保障嫌犯的人权。
此案援引刑法第376(1)条文(强奸)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