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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惩教员因肤色遭歧视向省府索赔超120万人权法庭下周裁定赔偿额

时间:2021-01-25 来源: 作者:

 

 

【星岛综合报道】经过8年人权斗争,一名曾在工作中因黑人身份而多次受到种族歧视和身体攻击的前惩教官员将在128日获知会获得多少赔偿。

 

这名前惩教官员交弗朗西斯(Levan Francis)在调至高贵林港北菲沙审前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前,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之后,他就在工作中多次因肤色受到侮辱和身体攻击。

 

 

2012年,弗朗西斯向卑诗省人权法庭提出诉讼。周五,人权法庭仲裁员朱瑞斯维奇(Diana Juricevic)表示,在听取双方最后意见后,她将在128日前做出赔偿决定。

 

卑诗省政府提供包括收入损失及其他费用在内的最高368,491.18元赔偿,其中包括20元至3.5万元涉及尊严和自尊伤害。

 

但弗朗西斯的律师斯米茨(Larry Smeets)表示,在经历如此漫长的法律诉讼后,其律师费将近25万元,这意味着赔偿金基本被消耗掉一大半。然后根据人权法守则,诉讼费是无需赔偿的。

 

在弗朗西斯最后的申诉中,斯米茨提出了1,236,465.05元作为弗朗西斯在这一持久的案件中所应获得公平赔偿。

 

斯米茨说,他的当时人被证明是清白的,但是在失去了15年的事业、家庭和精神健康之后,他破产了。

 

弗朗西斯去年夏天曾在接受访问时说:「我很擅长自己的工作,我对待犯人像普通人一样。但事情不断向我袭来,到了我受够的地步。」

 

两年前,也就是201974日,人权法庭发布了一份长达106页的裁决,认定弗朗西斯的申诉是合理的,其工作场所「有毒」。在最后提交的文件中,弗朗西斯的律师说,弗朗西斯被贴上了「老鼠」的标签,一旦他抱怨,就成为针对对象。

 

在该案中代表卑诗省政府的律师加尔(Peter Gall)说,省府意识到弗朗西斯理应「因工作场所所发生的歧视时间获得公平和适当的赔偿」。省府对事情的发生感到遗憾,并完全同意他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加尔认为,弗朗西斯正在为一些没有存在的歧视事件和冲突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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