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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力求消除精神卫生保健领域的侵犯人权行为

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全球大多数精神卫生保健服务继续由精神病医院提供,侵犯人权行为和强迫性做法仍然非常普遍。但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天发布的新指导,以社区为基础提供精神卫生保健服务,既尊重人权,又注重康复,是成功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做法。

新指导建议精神卫生保健服务应当设在社区,不仅应包括精神卫生保健,还应包括对日常生活的支持,如便利获得住宿和加强与教育及就业服务的联系等。

世卫组织新推出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指导:促进以人为本和基于权利的方法》进一步申明,根据2021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核可的《2020-2030年精神卫生综合行动计划》的建议,精神卫生保健必须立足于基于人权的方法。

必须大大加快向重新设计的精神卫生服务过渡

领导制定该指导的精神卫生和物质滥用司的Michelle Funk博士说:“这项全面的新指导提供了强有力的论据,帮助大大加快过渡速度,从使用强迫手段并几乎完全专注于使用药物来管理精神卫生问题症状的精神卫生服务转向能考虑个人具体情况和愿望并提供多种治疗和支持措施的更全面方法”。

自2006年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寻求改革其与精神卫生保健有关的法律、政策和服务。然而,迄今为止,很少有国家为实现国际人权标准所要求的深远变化建立了必要的框架。来自世界各地的报告突出表明,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强迫性做法在所有收入水平的国家都仍然太普遍。例如,强制入院和强制治疗;人工、身体和化学约束措施;不卫生的生活条件;身体和言语虐待等。

政府的大部分精神卫生预算仍然用于精神病医院

根据世卫组织的最新估计,政府在精神卫生方面的支出不到其卫生预算的2%。而且,报告的精神卫生支出大部分用于精神病医院,但高收入国家除外,那里的数字约为43%。

新指导主要面向负责组织和管理精神卫生保健服务的人员,详细介绍了在精神卫生法律、政策和战略、服务提供、融资、人力资源发展和民间社会参与等领域必须采取的行动,以确保精神卫生服务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

该指导载有巴西、印度、肯尼亚、缅甸、新西兰、挪威和联合王国等国基于社区的精神卫生服务实例,展示了在非强迫性做法、社区包容和尊重人的法律能力(即对其治疗和生活做出决定的权利)方面的良好做法。

有关服务包括危机支持、综合医院中的精神卫生服务、外展服务、生活支持和同伴支持等。此外,还含有融资信息和对所提供服务的评估结果。据提供的成本比较表明,所展示的社区服务能产生良好效果,受到服务用户的青睐,并且服务提供费用与一般精神卫生服务相当。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特别报告员Gerard Quinn说:“然而,精神卫生服务提供方式的转变必须伴随社会部门的重大变化。在此之前,歧视将继续存在并阻止有精神卫生问题者过上充实而富有成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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