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禁止雇主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通知第二条规定: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分析认为,在此时机发布新规,当局或还有应对出生率下降、提振疲软经济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