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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天淹死在地下道 司机家属获当局赔偿

时间:2021-07-23 来源: 作者:

​台中市陈姓妇人2年前开车行经台中市大甲区民生地下道遇强降雨,陈妇驾车进入积水地下道不慎溺毙,“监察院”调查认为,台中市政府违失是事发原因之一,提出纠正,并协助受害人家属声请当局赔偿,家属于去年1月获判当局赔偿831万余元。

2014年5月15日,陈妇车载一双儿女行经民生地下道,遇上短时强降雨,陈妇驾车进入积水地下道后,因水势升高灌入车内紧急求救,警消到场后虽敲破车窗抢救,陈妇仍不幸溺毙。

“监委”高凤仙表示,民生地下道于2013年即屡次发生类似淹水情形,台中市政府却以道路征收与开辟计划未能达成共识为由,延宕地下道排水系统改善,又未善尽排水道清疏,导致民生地下道及邻近地区每逢大雨必淹水,为事件原因之一。

高凤仙说,案发当日台中市消防局防灾救护指挥中心接获报案后,未能第一时间确认救援位置,大甲分队唯一具备潜水证照者亦未出勤援救,在救援设备不足之情形下,终致憾事发生,“监察院”也对台中市政府提出纠正。

台中市长林佳龙昨表示,2年前事发时,他担任“立法委员”,曾协助受害者家属申请义务律师,现在家属已与市府达成和解,“监察院”并已对市府过失做出裁决,如有人谋不臧的地方,他上任后也深刻检讨,快速编列4000万元办理民生地下道截流工程,已在今年完成,因此今年雨季已未见地下道淹水情况,希望藉此告慰陈姓妇人在天之灵。

 

中市府表示,案经市府国家赔偿委员会审议完成当局赔偿程序后,市长林佳龙即核定当局赔偿金额831万,去年初陈妇家属即顺利获得当局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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