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人权新闻» 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权益保障,不止于给快递小哥“上社保”——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配套细则

时间:2025-04-19 来源: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 202536

原标题:权益保障,不止于给快递小哥“上社保”——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配套细则

 

勤者有其业、劳者有其得,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保,不仅是对勤劳美德的尊重,更是彰显社会公正的一把标尺。

3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话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代表们普遍认为,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有了不小提升,但仍存在劳动关系边界模糊、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相关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短板

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带来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的大幅增加。数据显示,这一群体已超过8400万人。

 “我们村就有不少年轻人,从事着快递员等职业。年轻人不太关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但这个事儿,不能回避。”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党支部书记冉慧说。

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驾驶员殷其龙经常与骑手们“擦肩而过”。“他们长年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风里来雨里去,已经是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职业。”殷其龙代表说。

 “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君看来,流动性大、组织性弱、维权能力不足,加之制度设计不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短板。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已有了‘起色’。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印发了有关规定,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等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在肯定探索成效的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南充六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丽也指出,劳动关系界定模糊、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仍是未解的难题。

 

来自检察履职的回应

面对棘手问题,检察实践已有回应。

冉慧代表介绍,去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制定了12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的重点行动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并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为核心,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

同样,作为来自重庆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殷其龙代表也注意到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督促平台企业完善电子劳动合同备案、建立外卖骑手工伤索赔‘绿色司法通道’等方面的履职探索,值得肯定”。

在四川省苍溪县,当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在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领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有力援助。

对上述检察履职予以肯定的同时,李君代表指出,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呈现出的跨区域、隐蔽性强等特点,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数字检察等现代化手段,更好做实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检察履职不止于个案,王丽代表介绍,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类案监督,通过堵漏建制,依法维护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不完全劳动关系”分类保障机制

219日,多家互联网平台相继宣布,将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保。对此,代表们普遍认为,这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巨大提升。

 “这无疑会增强外卖骑手的兜底保障,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殷其龙代表说。

在李君代表看来,政策落地仍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比如,在大平台之外的部分劳动者,因劳动关系认定模糊难以纳入社保体系;职业安全保障标准不统一,超时工作、算法压榨等问题依然突出,要加快完善配套细则,探索建立以‘不完全劳动关系’为突破口的分类保障机制,推动政策从‘纸面’走向‘地面’。”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边界模糊、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冉慧代表呼吁,要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更好推动平台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和社保待遇,“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心逐梦,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分享到:0
标签:
-->
延伸阅读Related Articles
推荐阅读
相关栏目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专题新闻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