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基金今天发布2021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这份题为“我的身体是我的”的报告共搜集了来自57个国家的数据,重点关注个人在没有恐惧、暴力或强迫的情况下,做出事关自己身体的决定时的能力和主观能动性。
报告指出,全球只有55%的女性拥有身体自主权,能够在事关医疗保健、避孕以及是否要发生性关系等问题上自行做出决定;仅有71%的国家实现妇幼保健全覆盖;仅有75%的国家通过立法确保全面和平等地获取避孕物品。
与此同时,仅有大约80%的国家制定了支持性健康的法律,仅有约56%的国家颁布了支持全面性教育的法律和政策。
报告表示,在实现人人享有身体自主权的道路上存在诸多法律、经济和社会障碍。比如,全球有20个国家和地区存在“与强奸犯结婚”的法律条款,即实施强奸的责任人可以通过与遭遇强奸的被害人结婚来逃避惩罚,事实上是将对于受害者身体自主权的剥夺写入了立法。
此外,有43个国家没有针对婚内强奸行为的法律条款,超过30个国家限制女性搬离住所的权利。
但报告强调,对于实现身体自主权最根深蒂固的障碍仍然来自有关这项权利以及更广泛的女性和女童权利的刻板印象、主观臆断和错误观念。
报告因此呼吁国际社会彻底摒弃以下七项有关身体自主权的普遍迷思。
身体自主权事关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做出决定的权利,事关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定,是属于全球的普遍价值。
世界各地的政府都已通过一系列国际条约承诺保护身体自主权,尊重身体自主权也是国际医学伦理的核心。绝对不能忽视由来自全球各地的倡导者为保障身体自主权而付出的大量努力。
身体自主权不仅是一项人权,更是许多其他人权得以实现的基石。它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存在于许多国际人权条约之中,比如《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残疾人权利公约》等。
集体决策在全球各类文化、社会和政府之中普遍存在,但群体决策不能限制个人权利,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基本人权,身体自主权也不例外。事实上,实现个人的身体自主权正需要来自集体的行动。权利倡导者需要和社区走到一起,共同打破剥夺个人身体自主权的法律、规定和做法。
享有身体自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破坏他人的健康、权利或自由。举例而言,个人有权选择自己是否要发生性行为或怀孕,但不能将这些选择强加给他人。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权利、自主性和身体完整。
权利是属于每一个人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这其中也包括身体自主权。
历史上,曾有许多人,比如女性、少数族裔其他脆弱群体,被剥夺了基本的人权。他们通过各种大大小小的方式被人告知,他们没有能力或是没有资格为自己做选择。这样的侵权行为一直持续至今。
比如,残疾人常常被剥夺获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在暴力面前也常常得不到保护,其中未成年残疾人遭受性暴力的几率比其他群体高出三倍,女童的风险最高,部分人员甚至被强迫绝育。
受到监禁的在押人员可能会遭到强奸或是无法获得医疗服务。
青年也常常被认为没有能力做出有关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自主决定。有时,抱有这种想法的父母会代替他们做出一些可能将改变命运的决定,比如早婚等。这种行为必须停止。
监护人拥有明确的义务,必须做出符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负责任的决定。与此同时,国际公约也尊重年龄较大的青少年,鼓励他们参与和自身息息相关的重要事件的决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儿童在接近成年阶段的过程中,处事能力不断发展,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引和医疗保健支持,让他们能够参与决策,为自己的身体和未来做出有意义的选择。
身体自主权不仅事关性和生殖方面的选择,同时也事关一个人的完整自我、梦想和潜能。绝大多数的传统和宗教,在如何保障健康、是否要建立家庭,以及如何规划未来等极其个人的问题上,都提倡创造空间,让个人探索自己的价值观。个人所作出的选择也往往会受到宗教和文化教诲的指引。
任何事关占到全人类半数的人口的福祉的问题,都不能简单地被归类为“女性问题”。但身体自主权不仅仅影响女性,每一个人都应有权宣誓自己的身体自主权,无论男女老少、残疾还是健全,无论种族、国籍、信仰、性取向和性别认同。
报告显示,男性同样可能遭遇身体自主权的侵犯,比如遭遇非自愿的侵入性肛门检查等。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也都可能经历生殖强迫,即干扰他人生育选择的行为,乃至强奸。因此,与实现性别平等一样,实现身体自主权将增强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福祉。
《世界人口状况报告》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旗舰报告,自1978年以来每年出版,旨在关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领域的主要议题,将其纳入国际社会的主要议程,探索其对国际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