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节选
21世纪是人权受到空前尊重的世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希望自己活得好,都有自己的种种需求,都企盼过着越来越幸福的生活。在人类共同生活的这个世界里,人的各种利益,就具体表现为人权。依据“以人为本”的理念,人的价值高于一切。社会上的各种主义、政策、法律与制度,都是为人而存在,是为人服务的。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当今时代,人权受到空前的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是各国政府的首要责任”(《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乃是历史的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问题上,曾走过一条十分曲折的道路,同旧中国相比,我们曾经取得过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物质与文化基本需求以及实现社会平等诸多方面的骄人成就,但也经历过种种曲折,甚至经历了十年“文革”人权遭受肆意践踏的痛苦。1978年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但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主流舆论仍将人权看作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口号”。这种情况直到1991年才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