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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周筱赟被监视居住,辽宁盘锦警方指其涉嫌寻衅滋事罪

时间:2021-08-06 来源: 作者:

律师周筱赟被监视居住,辽宁盘锦警方指其涉嫌寻衅滋事罪

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8月5日,多名律师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消息,称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筱赟被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此消息属实,目前周筱赟家属委托的律师到了盘锦还没有见到周筱赟,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也在积极联系盘锦警方。

委托律师暂未见到周筱赟

网络上流传的一份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发布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显示,该局已于2021年7月31日18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周筱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已经到了盘锦3天,还没有见到过周筱赟。”8月5日下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告诉极目新闻记者,8月2日他接受了周筱赟家属的委托,8月3日来到盘锦,向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申请会见,但目前暂未见到周筱赟,当地警方给出的理由是目前属于疫情防控时期不方便见面。后来,赵琮律师提出视频会见周筱赟申请,当地警方称由于设备还在调试当中,需要调试好后才能使用。

赵琮透露,作为辩护律师,周筱赟近期正在办理盘锦一起“套路贷”案件。

周筱赟的一名家属向媒体介绍,7月29日之后,周筱赟就没回复家人的微信,“他平时很忙,忙起来一两天不联系也很正常,当时也没在意”。7月31日晚上,家人接到了辽宁盘锦警方的电话,称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在盘锦一家宾馆执行监视居住,具体做了何事涉嫌犯罪,警方没有透露。

家属还称,周筱赟是7月29日从广州被盘锦警方带走的。8月1日,家属收到了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短信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极目新闻发现,周筱赟的抖音号最近一次更新,是7月27日,内容是关于吴亦凡案件的法律分析。

所在律所正与警方沟通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中,有律师周筱赟的个人履历信息,上面写着:“周筱赟: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信息显示,周筱赟专注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曾任南方周末记者、南方都市报首席编辑,当选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栏目2012年度人物,入选2013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周筱赟对税务犯罪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尤其专注于非法经营罪,通过大量的案例总结该类案件的无罪辩护要点和经验,以专业化刑事辩护为职业要求。周筱赟撰写的刑事实务文章和法治时评也较多。

8月5日下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周筱赟确实是该所律师,事务所在获悉此事后,一直在与盘锦警方联系沟通,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派专人去盘锦处理此事,具体情况暂时不便透露。

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盘锦市公安局政治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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