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2004年将“人权”写入宪法,以国家的名义向世人作出庄严承诺。而早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中国代表张彭春即作出杰出贡献。中国政府数十年间签署、批准了一系列人权公约,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履约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