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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报告

“任言实”评美国的人权纪录(1996-1999)

时间:2009-05-20 来源: 新华社/人民日报?????? 作者:??????

“任言实”评美国的人权纪录(1996-1999)

时间:2009-05-20??????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作者:??????点击:
1996年至1999年,时任中共中央外宣办人权研究室主任(七局局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办公室主任董云虎以“任言实”为笔名撰写八篇评论,回应美国对中国人权事业的指责,批驳美国的人权状况

 

目   录

 

请看美国的少年儿童状况(1996年2月23日)

中美两国人权比较(1996年3月11日)

借人权反华走入死胡同(1996年4月25日)

请看美国的人权纪录(1997年3月5日)

中国努力实现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1997年10月27日)

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1997年10月29日)

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1998年12月23日)

美国的人权纪录(1999年3月2日)

 

 

 

请看美国的少年儿童状况

 

任言实

 

(1996.02.23)

 

 

最近,美国的某些人权组织,利用所谓“孤儿院”的问题,采取捏造、夸大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卑劣手法,在国际上大造舆论,对中国的儿童状况横加责难和攻击。对此,中国的有关部门和了解中国儿童实际情况的联合国组织、美国领养组织和人士已纷纷予以驳斥。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那些好像是“关心”中国儿童状况的美国人,却对他们自己国度的儿童状况漠不关心。

 

其实,恰恰是在美国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里,每天都在发生着虐待、残害少年儿童和种种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性悲剧。

 

一、暴力恐怖的威胁

 

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平均每年有犯罪活动3500万起,暴力犯罪200万起,有600万人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2.4万人被谋杀。美国私人拥有枪支2.2亿支。每年要发生枪杀事件100万起,2万余人遭枪杀。

 

暴力犯罪的主要受害者之一是少年儿童。据《今日美国》报1995年报道,同10年前相比,美国被暴力所害的儿童数量增加了4倍,10至14岁被害儿童所占的比例较1985年上升了百分之六十二。通常每天有40名儿童被打死或打伤,每10万名5至19岁的青少年中有70人因杀人或自杀而暴死。16岁以下的青少年被武器伤害的人数从1987年到1990年增加了1倍;青少年因枪杀致死的人数从1984年到1989年增加了百分之四十。暴力充斥街头,也侵入到学校。据统计,在美国的公立学校中,每月都要发生52.2万起袭击他人和盗窃事件。仅1994年1年,纽约各学校发生的暴力活动就超过80000起,比1993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七点六。美国每5名中学生就有1人持各种武器上学,每天有13.5万儿童携带枪支上学,有120万挂钥匙儿童回到拥有枪支的家庭,同时有16万名学生因为受到恐吓或害怕身体受到伤害而旷课。在芝加哥南部,百分之四十七的(12至18岁)学生受过刀枪伤害,百分之四十五的学生目击凶杀。由于担心暴力侵害,美国市中心贫民区的父母们越来越普遍地把孩子关在家里,实行“一级防范禁闭”。连美国全国教育协会负责人基思·盖尔也不得不承认,“对儿童来说,美国已成为一个危险的地方”。

 

二、贫困、饥饿的折磨

 

美国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也是西方发达国家中贫困儿童比例最高的国家。据美国儿童保护基金会1994年底发表的报告,美国每年有150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没有健康保健和受教育机会。1993年,贫困儿童增加到1570万人,占儿童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三,创30年来最高纪录。美国儿童只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二,但贫困儿童却占全国贫困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平均每4个儿童就有1个是穷人。黑人儿童的境况更糟。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文章说,黑人儿童和黑人私生子的贫困率高达百分之四十四点八和百分之六十三点七,而白人儿童和白人私生子的贫困率则为百分之十五点九和百分之十四点九。

 

贫困意味着饥饿。据美国国会饥饿中心估计,1994年,美国有3000万人食品不足,其中有1200万人是儿童,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第二次收获”组织估算,每5个美国儿童就有1人缺乏足够食品,每7个孩子中就有1人靠领取家庭补助金度日。1995年,每1000名12岁以下儿童里就有301人在挨饿。加利福尼亚公共卫生学院1995年的一份报告说,加州有六分之一的人食不果腹,如果这一趋势持续下去,到2000年加州将有三分之一的儿童挨饿。美国现有700万无家可归者,其中儿童占相当大的比例,黑人儿童中有二分之一在城市临时收容所里呆过。《今日美国》报说,贫困已成为杀死儿童的头号杀手。每年美国儿童死于贫困的人数,超过交通事故和自杀人数的总和,比死于癌症和心脏病的儿童人数的总和高2倍。

 

三、家庭破裂的伤害

 

美国是工业化国家中离婚率最高的。30年来美国的离婚率翻了2番。1991年,美国有239万人结婚,116万人离婚,离婚率高达百分之五十。高离婚率使美国的家庭分崩离析,给妇女和儿童带来沉重打击和巨大伤害。据一项自1968年以来对美国家庭的跟踪调查,离婚妇女在婚姻破裂后第一年的平均收入下降百分之三十;在有21岁以下子女的独居或离婚妇女中,百分之四十一的人从其前夫那儿领不到分文子女抚养费,其余的也只能领到少量的抚养费。家庭破裂不仅造成儿童生活水平下降,而且给儿童的身心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据健康状况统计中心1992年公布的材料,20年来,受到离婚影响的美国儿童每年都要新增100多万。有将近一半的黑人孩子出身于支离破碎的家庭。

 

四、未成年母亲和非婚生婴儿

 

在美国,少女怀孕是一个严重的全国性问题。据美国《美洲日报》1995年9月8日和《纽约时报杂志》10月8日报道,美国有百分之四十的14岁至19岁的女孩怀孕,每天有2756名女学生因怀孕而退学,有1340名未成年女子分娩。目前约有100万13岁至19岁的少女未婚先孕,其中一半把孩子生下来,然后辍学,依靠社会救济为生,成为“福利妈妈”。美国的少女生育率是英国的2倍,是法国和意大利的6倍。在少女怀孕、流产和生育率方面,美国在世界所有发达国家中居第一位。连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6年1月29日也不得不承认:“少女生孩子在美国是普遍的现象,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成了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

 

30年来,美国的婚外生育率提高了5倍。1991年,未婚妇女生育的孩子占所有新生儿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即每3个新生儿中就有1个是非婚生婴儿。其中,黑人非婚生子女占百分之五十七。卡内基基金会1990年发表的报告说,由于未婚和未成年母亲生育的婴儿缺乏健康成长的基本社会环境,美国的3岁以下的儿童正处于一种“无声的危机”之中。美国的婴儿死亡率高于其他19个国家,在密西西比州的琼斯顿,婴儿死亡率高达千分之八十六。

 

五、“没有父亲的危机”

 

高离婚率和高婚外生育率的直接后果,是单亲家庭的普遍化。据统计,美国单亲家庭达1090万,占有子女家庭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而单亲家庭中单亲母亲家庭约占百分之九十。从1950年到现在,美国单亲人数增加了2倍,即从大约400万增加到1200万左右,生活在单亲母亲家庭中的儿童人数增加了3倍,即从500万增加到2000万。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有近四分之一生活在单亲母亲家庭中。有一半以上的孩子在长到18岁以前会生活在这类家庭中。美国正在成为一个“没有父亲的社会”。没有父亲的危机使得单亲母亲家庭成为美国贫困人口的主要来源。美国有180个社区,至少9成家庭没有父亲,这些家庭绝大多数是贫困户。在单亲母亲家庭中,贫困率高达百分之三十四点三,穷人达1860万人,占美国贫困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七以上。据统计,由于贫困和得不到应有的照料,单亲家庭的儿童逃学、退学以及出现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可能性,比双亲家庭的孩子要高出2倍。

 

六、严重的虐待和照料不周

 

在美国,有一半的婴儿诞生在单亲家庭,每年在寄养家庭或寄宿站生活的儿童有近50万。恶劣、畸形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使儿童受虐待和得不到应有照料的现象相当普遍。据卡内基基金会1991年统计,在身体上受虐待的美国人中,有三分之一是儿童。美国儿童受虐待和照料不周问题委员会发表的一份报告说,1989年至1991年之间,美国父母虐待儿童现象由240万起增加到270万起,增加了百分之十三。1993年,全国儿童被虐待案件达到300余万起。1994年,平均每天有3名儿童被虐待致死。另据美国联邦疾病控制中心和密苏里大学发表的报告说,美国平均每年死于虐待或照料不周的4岁以下的儿童和婴儿多达1800余名,加上死于同类原因的4岁至17岁的少年儿童,每年死于虐待或照料不周的儿童和青少年多达2000余名,即平均每天6名。此外,美国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儿童时遭到性虐待或其他虐待。据美国全国失踪儿童中心估计,美国每年有150万儿童失踪,100万是逃走或其父母“扔掉”的。他们当中成千上万的人处于颠沛流离、受人欺辱、恐怖和死亡之中。在所有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中,百分之五十是为了逃避家庭暴力。美国律师协会负责人1993年说,由于儿童的合法权利经常被侵犯或忽视,他们正“处于危难之中”。

 

七、非法雇用童工

 

美国《幸福》杂志1993年4月的一篇文章说,在美国,从纽约到加利福尼亚,雇主们普遍无视法律,雇用7—17岁的少年儿童从事长时间的繁重劳动,而且往往是在危险的环境下劳作。政府的统计数字表明,非法雇用童工现象大量增加。劳工部1992年记载了1944起非法雇用童工案件,是1980年的2倍。美国全国安全工作研究所估计,每年因工死亡的童工为300人,受伤童工达7万人。美国目前有150万—250万农业季节工,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处于危险之中。由于生活贫困,许多季节工的孩子成了童工,干有危险的活。全国童工委员会估计,每年至少有10万名非法农业童工和100万起违反童工法行为。

 

八、少年吸毒、“快克儿童”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毒品市场,也是世界发达国家中吸毒率最高的国家。目前美国大约有2000万人吸食大麻,600万人吸食可卡因,50万人吸食海洛因,每年有近50万人死于吸毒。其中,一个最令人惊恐的发展趋势,就是青少年吸毒、贩毒人数日益增长。据统计,美国平均每天有176名儿童因吸毒而被捕,在13岁8年级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吸食过某种毒品。

 

吸毒不仅损害吸毒者的健康,而且给未出生的下一代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自8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盛行快克毒品,由此而出现越来越多由吸食快克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即“快克儿童”。由于母亲在怀孕时吸食快克,其结果是许多美国儿童在母体中就“接受了一笔可怕的遗产”。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百分之十一的新生儿即37.5万婴儿在母体内就受到毒品的侵害。这些婴儿许多一生下来就患有严重的后遗症,被称为“快克流行病”。美国《新闻周刊》的一篇题为《快克儿童》的文章说,“整整一代人可能都无法摆脱这一灾难”。

 

九、“艾滋病孤儿”

 

伴随同性恋和性生活混乱现象泛滥起来的艾滋病,已成为威胁美国人生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检查艾滋病联邦中心统计,到1995年,美国约有50万人被诊断为患有艾滋病,至少已有33万人死于艾滋病。艾滋病的泛滥不仅夺去患者的生命,而且祸及下一代人。《美国医学会杂志》的艾滋病研究报告指出,母亲患有艾滋病的新生儿中,大约有三分之一将感染并最终死于艾滋病,另外三分之二婴儿将由于母亲死于艾滋病而成为“艾滋病孤儿”。目前,艾滋病已越来越成为育龄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据该研究报告估计,到2000年,自80年代初期艾滋病盛行以来因艾滋病失去母亲的儿童人数将超过8万人,可能达到12.5万人。而18岁或18岁以上的年轻人因艾滋病失去母亲的人数将达到6.4万人。由于越来越多的儿童和青少年因艾滋病失去母亲,“艾滋病孤儿”成为美国面临的一场“社会灾难”。

 

十、青少年犯罪和自杀

 

由于贫困、失业、家庭破裂以及电视、电影、录音录像带宣扬暴力等等的影响,近年来,美国的青少年犯罪和自杀现象日趋严重。据联邦调查局公布的材料,1985年至1993年,14岁至17岁男子所犯杀人罪增加了百分之一百六十五。青少年因暴力犯罪而被捕的案件,1993年比1984年增加了百分之六十八。每10万名10岁至15岁的儿童中,有156人进了少年犯管教所或再教育中心。佛罗里达州被称为“犯罪之州”,1992年有70多万人次因犯罪遭监禁,其中包括8.7万青少年。少年犯的重新犯罪率很高。据犯罪与违法问题全国委员会所作的调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的少年犯在12个月内二进宫。从华盛顿少管所获释的少年犯中,百分之七十五的人重新犯罪。

 

由于对生活绝望,美国青少年自杀现象日益增多。1960年至1990年的30年间,自杀的青少年(包括青年学生)增加了百分之三百以上。1991年,因自杀死亡的未成年人和年轻成年人,超过死于癌症、心脏病、艾滋病病毒感染或艾滋病、先天缺损、肺炎、流行性感冒、中风和慢性肺病者的人数总和。

 

十一、拿儿童做活体试验

 

美国是当今世界进行过大规模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的国家之一。据1994年美国国会调查机构总审计局的调查材料,1940年至1974年,美国至少在50万人身上进行了包括核武器和化学武器在内的各种试验,其中有20万人遭到放射物的辐射。1970年,在国家卫生部研究所赞助下,霍普金斯大学借检验贫血等疾病之名,对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地区的7000名男孩(其中百分之九十五出生于贫苦的黑人家庭)进行抽血做基因试验,此外还对另外6000名少年进行了类似的试验,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五是该州弃儿收容所及少年观护所里的黑人小孩。另据路透社1994年1月13日报道,在由联邦政府赞助、由麻省理工学院进行的实验中,有近120名州立弗纳尔德弱智人学校的弱智儿童,被骗食用了含有放射物质的食物。该校的辐射实验一直进行到60年代,曾在以甲状腺为主的试验中要求该校有甲状腺功能异常症的弱智儿童喝下含有放射性碘的溶液。连美国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1994年也承认,拿儿童做人体试验,“这是整个实验最令人难以接受的一面”。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美国在少年儿童社会保护方面的纪录是相当糟糕的,我们希望美国政府能够采取改善措施。令人遗憾的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对本国儿童的悲惨遭遇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却热衷于制造别国“儿童状况”的耸人新闻。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载2月23日《人民日报》)

 

 


 

 

 

中美两国人权比较

 

多年来,美国政界的某些人总是竭力混淆国际视听,一方面将本国标榜为“世界人权样板”,一方面百般责难中国的人权状况。日前,美国国务院发表了1995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造谣、歪曲和攻击,而对美国自身存在的严重人权问题却只字不提。为了正确认识和公正评价中美两国的人权状况,对两国的人权实践做一番深入的比较研究是有益的。

中美两国的国土面积差不多,但是,中国的人口却是美国的4.6倍、人均耕地只有美国的1/10,其他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大大低于美国。中国是一个收入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美国则是世界头号发达国家。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新的财富计算方法综合估算,中国的人均财富不足美国人均财富的1.6%。从促进人权所必不可少的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诸方面条件来看,中国比美国要差得多。但是,由于两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两国政府对人权保障的态度不同,所作的努力不同,中美两国的人权状况呈现的却是另一种情形。

1.宪法权利。首先,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权即美国公民的宪法权利是残缺不全的。不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美国宪法中的《人权法案》和其他有关人权的修正案对人权所作的规定,都没有超出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宣布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除参加工会、选择工作等极少数几项权利外,都是美国宪法所不承认的。根据美国宪法,美国人没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权利,没有免于饥饿和匮乏的权利。其次,美国宪法没有规定充分的平等权利。美国1787年颁布的宪法和1789年追加的《人权法案》都没有规定平等权利。美国宪法至今没有关于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和公民权利平等的原则规定。第三,美国宪法对所列举的人权的保护十分有限。宪法只是列举了一些个人权利,但并不要求也不授权国会或联邦政府采取措施去促进或保护这些权利。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LouisHenkin)指出,美国人的宪法权利与国际公认的人权“有重大的区别”,美国在人权方面“特别是在平等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低于当代国际水平”,这是美国人权保障制度的“遗传的缺陷”。

相比之下,中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人权及其保护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中国现行宪法第二章不仅有对一般的公民、政治权利内容的规定,而且有比较充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内容的规定;不仅明确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而且具体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男女平等以及所有公民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平等权利;不仅列举了公民的各项权利,而且载明了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在促进和保护这些权利方面的责任。与美国相比,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要广泛和具体得多,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也多得多。

2.法定普选权。美国虽然在1787年颁布宪法时就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但是,在种族、性别、财产、教育程度、年龄和居住期限等诸多方面作出了限制,黑人、妇女、印第安人以及大约1/3白人男子被剥夺了法定选举权。黑人、妇女和印第安人在法律上获得选举权分别是1870、1920和1948年即美国建国94、144和172年之后的事。选举权的财产资格、“人头税”和文化程度限制,分别到1856、1964和1970年才在法律上被取消。直到1971年即美国建国将近200年之后,美国才通过第26条宪法修正案,规定不得以年龄为由剥夺18岁或18岁以上的公民的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建立便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公民的法定普选权。1953年的第一部选举法和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之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公民实现法定普选权比美国早22年,目前已有99.97%的18周岁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际享有法定选举权的公民比例高于美国。

3.参选率。中国在1953年第一次普选中,全国选民的参选率即达到85.88%;在此后人民代表大会的历次换届选举中,选民的参选比例均在90%左右;在1993年底的换届选举中,全国选民的参选率为93.58%。而美国众议院本世纪以来的历次选举中,选民的参选率一直在30%至60%之间。美国的总统选举一向被誉为重大的政治节日,选民的参选率曾经高达80%(1866年)。但是,进入本世纪后,总统选举的最高参选率仅为65%。相比之下,中国选民的参选率远远高于美国。

4.议会民主。美国的议会席位向来是少数富人专有的。要取得国会中的席位,需要动用大量资产进行竞选,有时为了在一个选区中得到提名,要花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美元的费用。在1994年11月美国国会中期选举中,35名当选的参议员,平均每人花的竞选费用高达370万美元。据1994年4月的统计,美国参议院至少有1/4以上(28名)议员是百万富翁;众议院也至少有11.5%以上(50名)议员是百万富翁。国会中百万富翁的比例至少是社会中百万富翁的比例(不足0.5%)的30倍以上。而在1994年下半年新当选的共和党参众议员中,同样有四分之一至少是拥有百万家产的富翁。《华盛顿邮报》1994年的文章(见《参考消息》1994年5月6日,《华盛顿邮报》1994.4.17)说,美国国会是“富人的国会,富人的统治,为富人谋福利”。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则不受金钱所操纵。在中国,能否当选为代表,不取决其拥有金钱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其对国家和社会的实际贡献、对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和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从选举的结果看,当选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各族各界和各行各业的人民都有自己的代表。许多优秀的工人、农民和教师都被选为人大代表。

 5.犯罪率。据1995年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材料,截止到1994年,美国的服刑人数为510万,占美国成人人口的2.7%。美国目前平均每年有犯罪活动3500万起,每10万人中就有5483人报案。美国的犯罪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多年来一直在2%和6%左右。而中国则是世界上犯罪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比较低的国家之一,两项比例近年来分别为0.06%和0.2%左右,仅为美国的1/33和1/30。

 

6.暴力和谋杀。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平均每年有暴力犯罪200万起,600万人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2.4万人被谋杀。1993年,美国被谋杀人数创纪录地达到2.45万人,相当于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同年被谋杀人数总和的2.5倍。目前,美国平均每14分钟就有1人被害,每天有67人被害、1100人遭袭击。美国大街上每100小时被谋杀人数要比海湾战争100小时战死的美军多3倍。1993年,每10万美国男性中就有12.4个凶杀犯,每10万美国人口中就有9.8人死于被谋杀。美国死于被谋杀的人口比例是中国的5倍。

 

7.枪祸。禁枪乃各国通令,唯独美国将私人备带枪支明定为宪法权利。美国现已成为世界头号“枪国”,私人拥有枪支2.2亿支,近乎人手一枪。据统计,目前,美国每年发生枪杀事件100万起,有2万余人遭枪杀,1万多人持枪自杀,200余人因枪走火被误杀。每天有33名妇女在枪的威胁下被强奸,40名儿童被打死或打伤,有16万学生因受恐吓或害怕身体受到伤害而旷课。联邦调查局1994年发表的报告说:“谋杀犯随意选择杀害目标,这令每个美国人都有被杀害的真实危险。”(转引自香港《快报》1994.12.5,见《参考消息》1995.1.10)中国并不认为任由私人备带枪支是保障人权,也不像美国社会那样充满着枪祸的恐怖。

 

8.强暴案比例。据美国联邦基金会1993年的调查报告,在过去5年里,美国有150万妇女被强奸,760万妇女成为谋杀、抢劫或袭击的受害者。1990年,美国的强奸案创纪录地达到每6分钟1起,每10万人口中就有70多名妇女被强奸。1993年,每10万5岁至59岁的女性中就有118人被强奸。而据1995年美国司法部发表的报告,美国每年发生的强奸案达50万起,几乎每分钟1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5年人类发展报告》说,每6名美国妇女中就有1位在一生中会遭到强奸。美国的强暴案犯罪率是西欧的7倍,与中国相比,则高出将近18倍。美国国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拜登承认:“美国的强奸案次数和频度已达到世界第一”。

 

9.囚犯比例。美国是世界上关押犯人最多的国家。据美国司法部1995年公布的报告,1994年,美国联邦和州监狱中的囚犯人数超过100万,加上地方监狱关押的犯人,美国囚犯总数多达150万,囚犯人数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高达十万分之五百六十五,两项指数均居世界首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CivilLibertiesUnion(ACLU))监狱计划发言人说,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把愈来愈多的人投入监狱的国家。而中国1994年底全国监狱在押犯总数为128.6万,囚犯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十万分之一百零七人。美国的囚犯比例比中国高4倍以上。

 

10.重新犯罪率。美国罪犯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在40%以上。据美国犯罪与违法问题全国委员会调查,美国55%至70%的少年犯在12个月内再次入狱。从华盛顿少管所获释的少年犯,大约75%的人重新犯罪。而中国监狱罪犯的改好率多年来保持在90%以上,罪犯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保持在6%至8%的水平,成为世界上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11.隐私权。美国公民隐私遭到侵犯的情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最为严重。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4年的报告,美国每年约有2000万雇员受到雇主的电子仪器的监视,每100个美国人中有8人受到电子仪器的监视。在保险、电讯、银行和航空公司售票等领域,80%的工作人员受到电话窃听或计算机监视。而个人隐私的最大侵犯者是美国政府。据统计,美国政府掌握着35亿份个人资料,平均每个美国人有15份档案掌握在政府手中。1994年,美国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决定同意国家安全局(NSA)在公民的每一台电话机和传真机安装新的窃听装置“剪刀芯片”。(见《参考消息》1994.4.19,美国《时代》周刊1994.3.14)1995年,联邦调查局(FBI)又以防止犯罪为由,决定把电话窃听的范围扩大到1%,对每100条电话和数据传输线中的1条进行窃听。而在中国,除司法部门在执法所必需的范围内依法采取的行动外,不存在美国那种对公民隐私的全面的日常干预。

 

12.奴隶制。美国曾有一段对黑人实行奴隶制统治的不光彩历史。这段历史从1776年美国独立算起,到1865年美国联邦宪法第13条修正案宣布废除奴隶制为止,长达89年。然而,奴隶制并未因此而在美国绝迹。密西西比州议会直到1995年2月才作出废除奴隶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建国之日起,便在除西藏外的整个中国大陆结束了一切形式的奴隶制统治。1959年,中国政府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从此在中国大陆彻底消灭了奴隶制残余。

 

13.贫富差距。美国是西方国家中两极分化最为严重的国家。据美国官方1995年的统计,占美国人口1%的富人几乎拥有这个国家所有财富的40%,比60%生活在最低层的人拥有的全部财富还要多。而据美国《商业周刊》1994年报道,20%最高层美国家庭目前的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44.6%,而20%最低层家庭的收入只占4.4%,对两者的人均收入进行比较,贫富差距为10.2倍。而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以20%高收入户与20%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相比较,1994年中国城镇居民的贫富差距为3倍,农民的贫富差距为6倍,城乡加权贫富差距约为5.6倍。中国的贫富差别比美国小得多。

 

14.无家可归者人数。据统计,在美国500万个贫困家庭中,80%以上连支付房租的能力都没有。1994年2月,克林顿政府正式承认,美国有700万人无家可归。美国无家可归者联盟估计,每年约有200至300万人露宿街头。而据中国有关部门统计,中国露宿街头的人数,仅为美国的7.5%至5%左右。

 

15.文盲比例。根据美国教育部发表的题为《美国的成人文化》的报告,美国有近一半的人是半文盲,其中,4200万人属于最低级的半文盲,另外5200万半文盲只是稍好一些。这些半文盲虽然认识并会读字母表中的字母,但不明白字的意思。新加坡《联合早报》1992年也援引美国的统计数字说,美国有一半人不识字。而在中国,1949年建国时文盲率为80%,经过政府坚持不懈的大力扫盲,到1990年,全国文盲、半文盲(指15或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下降为15.88%。而到1995年,全国文盲、半文盲人数已降为1.45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也相应地降到12.01%。

 

16.生活水平的变化。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95年报道,在1973年以来的22年里,80%美国家庭的实际收入下降或原地踏步,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降低,且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经济保障。按不变价格计算,美国普通职员每小时平均净收入,1974年至1993年的年下降率为0.73%。以1987年的价格计算,1993年的每周工资比1970年下降14.7%,平均每年下降0.63%。1988年至1993年,美国私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9%,而工人每小时平均收入却降低了4%。1993年与1991年相比,一个普通家庭已失去1400美元的购买力。美国福德姆大学社会政治研究所(转引自《参考消息》1995.11.4,见南斯拉夫《政治报》1995.10.18)利用政府公布的材料,将美国20年来的社会健康指数按照从0到100的分数级差加以表示,其结果是,1993年美国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健康指数为41分,比1973年的77.5分降低了36.5分,几乎下降了一半。

 

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比较低的,而在最近不到20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大幅度提高。自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年平均增长率高达9%,与此同时,中国人民的人均收入在1977年至1987年间翻了一番的基础上持续高速增长。1990年至199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实际增长38.3%,年递增8.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实际增长18.2%,年递增4.3%;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4年内增加了2倍多。世界银行副行长埃内斯特·斯特恩,在详细列举中国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后指出:“在人类历史上,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取得了如此大的进步的社会群体是罕见的。”(转引自《参考消息》1994.9.22,见法国《青年非洲》1994.9.14)

 

17.种族歧视。美国的种族歧视早已闻名世界。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至今仍然是美国社会最黑暗的深渊。黑人、拉美裔人等少数民族目前约占美国人口的17%,但是,在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少数民族头面人物却少得可怜。在美国国会中,许多少数民族根本没有议席;黑人议员虽在1992年由25名增加到39名,但所占比例仍只有7.4%,大大低于黑人在人口中的比例。1995年政府的一项调查表明,虽然总人口的2/3、职工总数的57%是妇女和少数民族,但是大公司高级经理97%是白人男性。而相形之下,在目前服刑的510万人中,黑人和拉美裔人却占2/3;在150万监狱在押犯中,有色人种占70%;黑人、拉美裔人、印第安人的贫困率均在1/3以上,为白人的3倍。黑人只占美国人的13%。但是,黑人被谋杀人数比白人多6倍,囚犯中的54.2%、死刑犯中的40%以上、无家可归者中的48%都是黑人。此外,在美国的25个州和50个大城市,有2/3的黑人和拉美裔人与有毒废料为邻;全国5个最大的垃圾处置场有3个在少数民族居住区;全国最大的几个有毒废料场都在芝加哥的黑人聚居区南赛德。(见《参考消息》1992.6.8《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92.5.4)近年来,美国社会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歧视也日趋严重,已有22个州通过了规定英语为唯一官方语言的立法。

 

在中国,少数民族人民不仅同汉族人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全部公民权利,而且还依法享有少数民族特有的各种权利。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百分比,都相当于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比例的2倍左右。在1993年产生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为14.7%,大大高于少数民族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8%)。55个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大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在目前全国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10.5%。各民族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都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不少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了或担任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国家高级领导职务。在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文字和语言的自由。不仅如此,中国政府还帮助尚无文字的10个少数民族创制了文字,并大力支持和资助各少数民族发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事业。在公务活动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汉语文字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而各级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执行公务时,则依法得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多种语言文字。

 

18.性别歧视。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美国宪法至今仍没有规定男女权利平等的条款。中国1993年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女代表比例为21%、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在20%以上;而美国在被称作“国会妇女年”的1992年选举后,国会女议员比例仍只有10%左右,各级议会女议员比例只有18.4%。中国国家机关女公职人员的比例为31%,美国为22%。中国妇女在中央一级国家机关负责人中占19%,美国妇女在所有联邦高级职位中占不到12%。

 

美国15岁以上妇女的就业机会为男性的65%,而中国妇女的就业机会为男性的81%。美国妇女的失业率比男子高1倍以上,而中国妇女的失业率只比男子高13.4个百分点。1993年,中国女科技人员占全国科技人员总数的35%,而美国同期的女科技人员比例为12.2%。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而美国在法律和事实上都是男女同工不同酬。中国城镇女职工1990年的月收入是男性的77.4%。而美国女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男子的59%。中国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依法受到特殊的劳动保护,而美国则没有全国法定带薪产假、支付部分薪水的哺乳假和孕产期的就业保护。1993年,美国妇女的贫困率(14.9%)是男性(9.7%)的1.5倍以上,而中国男性与女性的贫困比例大致相当。中国的男女平等状况从总体上说要好于美国。

 

19.家庭暴力。在中国,夫妻恩爱、家庭民主、尊老爱幼已成为家庭关系的主流。家庭暴力行为在中国较少出现,所占家庭比例约为1%左右。相比之下,美国的家庭暴力之严重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据美国全国妇女组织说,美国每5年在家庭暴力中被打死的妇女总数同越战中死去的美国人一样多。美国每年有600万妇女受到伤害,有400万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1/3的妇女在一生中会受到家庭伴侣的袭击。怀孕妇女中有15%至25%挨打,每年有17万妇女在怀孕5至9个月期间受到暴力袭击。每年有200万妇女受到严重的暴力伤害,100万妇女受到丈夫、前夫或男朋友的严重虐待,需求医治疗。每14对夫妻中就有一起暴力事件,在对妻子或同居者的家庭伤害事件中,40%使用了武器。美国每年有2000至400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约有1500名妇女惨死在丈夫的暴力之下。在所有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中,50%是为了逃避家庭暴力。美国卫生部长说,“家庭暴力是美国社会未经承认的瘟疫”(转引自《参考消息》1995.9.16,纽约《亚美时报》1995.9.9)。

 

20.吸毒。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毒品市场,也是发达国家中吸毒率最高的国家。目前美国大约有2000万人吸食大麻,600万人吸食可卡因,50万人吸食海洛因,每年有近50万人死于吸毒。每10万人中有230多人犯有与毒品有关的罪行,大约有80%的犯人在关进监狱前存在吸毒问题,监狱在押犯中有60%是毒品犯。吸毒不仅损害吸毒者的生命健康,而且给未出生的下一代带来灾难性后果。自80年代开始盛行快克毒品以来,美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由吸食快克的母亲生育的婴儿,他们从母体中接受了一笔可怕的毒品遗产,一生下来便患有严重的后遗症,成为“快克儿童”。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11%的新生儿即37.5万婴儿在母体中就受到毒品的侵害。中国依法对毒品犯罪活动进行有效打击,虽然也还有极少数人吸毒、贩毒,但不像美国那样吸毒泛滥成灾。

 

21.艾滋病。伴随同性恋和性生活混乱泛滥起来的艾滋病,已成为威胁美国人生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1993年说,自1981年艾滋病开始蔓延以来,已有33.9万美国人染上此病,其中约有20.4万人已经死亡。艾滋病已成为美国25至44岁男人的第一杀手,同一年龄段女人的第四大杀手。1993年,每10万美国人中就有25.4人患有艾滋病,此项比例高居发达国家榜首。艾滋病的泛滥不仅夺去越来越多患者的生命,而且祸及下一代人。据统计,在美国,母亲患有艾滋病的新生儿中,有1/3将感染并最终死于艾滋病,另外2/3婴儿将因为母亲死于艾滋病而成为“艾滋病孤儿”。中国则不存在美国所面临的那种艾滋病灾难。

 

22.人体试验。美国在二战后用活人进行了大规模的核试验和化学武器试验。根据1994年美国官方披露的材料,美国在二战后的30年中,联邦政府发起过1400个不同项目的放射性试验,有2.3万人以上被充作此类试验的对象,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国防部或能源部发起的试验。而据能源部透露,美国曾多次利用人体进行核试验,在已发现的48次以人体为对象的核辐射试验中,大约有1200人经受了核辐射。1945年至1963年间,在内华达原子试爆地点附近行军的数十万名美军,其血癌罹患率比一般美国人高400倍。美国还曾利用人体试验化学和生物武器,包括用化学药品、致幻剂和毒菌对人体进行化学战、细菌战试验,军队已公布1.2万可能受到化学试验侵害的人员姓名。据国会调查机构总审计局的调查,在1940年至1974年间,美国政府至少在50万人(其中包括黑人、军人、妇女、儿童和弱智者)身上进行了各种试验,其中21万人遭到放射物的辐射,且大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充作试验品的。此外,美国还曾在国外收集人体组织进行核试验,并在非洲、亚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中进行生物武器试验和传染病毒的人体试验,给当地居民带来各种“怪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

 

23.对别国人权的侵犯。美国在建国以来的200多年里,共发动过70多次对外战争和侵略,惨死在美军枪炮之下的外国平民不知其数。在对朝鲜和越南的战争中,美国更是不顾平民的生命动用了细菌武器和脱叶剂。美国还是世界上唯一有以下记录的国家,即不顾国际法偷袭别国总统府和将别国总统绑架并以本国法律加以制裁。长期以来,美国在世界各地设有许多军事基地,驻军达数十万。美国军人多次发生侵犯当地人民人权的罪行。1995年,3名美国士兵在日本冲绳岛轮奸一名12岁女学生事件,就是最近的一例。

 

美国是世界上进行核试验次数最多并且拥有核武器最多的国家,也是唯一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美国从来不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的核试验次数只有美国的4.1%左右,拥有的核武器只有美国的1.2%至1.8%,中国从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便单方面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24.对国际人权文书的态度。美国至今没有加入《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一直对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采取积极的态度,至今已加入了包括上述各公约在内的15个国际人权公约,并认真履行了公约义务。中国一直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于发展权问题决议的共同提案国,积极参与制订并支持联合国通过《发展权宣言》。而美国则一贯反对将发展权确认为一项人权,是西方国家中唯一投票反对《发展权宣言》的国家。

 

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世界各国都仍需付出艰巨努力才能达到的一个崇高目标。从现实来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可以自封已经完美无缺。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中国要实现享有充分人权的目标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从平等地分享和普遍地保障基本人权和自由来看,中国做得比美国要好得多。美国理应下大力气改善本国的人权状况,根本没有资格对中国颐指气使、指手画脚。

 

(新华社发)

 


 

 

 

 

借人权反华走入死胡同

 

(1996.04.25)

 

 

4月23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2届会议以多数票通过一项动议,否决了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炮制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议案,从而使他们利用所谓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再次遭到破产。

 

美国策动一些国家在人权委员会搞反华提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在此之前,他们已先后5次抛出并企图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反华决议,但每一次均因多数成员国的反对而遭到失败。在本届人权会之前,美国除照例公布所谓“国别人权报告”,对中国大加诽谤和责难之外,还接二连三地制造和散布种种有关中国人权问题的耸人“新闻”,以图丑化中国的国际形象。在会议召开期间,为了达到通过反华决议的目的,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四处游说,多方施压,甚至操纵一些非政府组织搞所谓全球反华活动,真可谓机关算尽、不择手段。但是,多数成员国顶住压力,坚持了自己的原则立场,使得这份苦心炮制的反华提案再次遭到失败。事实反复证明,借口人权干涉别国内政是不得人心的。

 

美国操纵联合国机构通过反华决议的图谋连续6次遭到失败,决不是偶然的。因为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无视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也违背了时代发展的潮流。

 

最近几年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人权事业取得全面进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当前,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当家作主、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状况呈现全面改善的良好趋势。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事实。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全然不顾这些事实,不顾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多次否决,一意孤行,一而再再而三地搞反华提案,这只能说明其居心叵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年复一年地借所谓中国人权问题大做文章,说穿了,无非是想借此向中国施加政治压力,破坏中国的稳定,遏制中国的发展和强大。这种利用人权问题公然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断然拒绝以及人权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国的坚决抵制。

 

其实,美国根本没有资格充当“人权法官”。前不久,我们曾经针对美国的指责发表过一篇《中美两国人权比较》,从24个方面揭示了美国在平等分享和普遍保障基本人权上不如中国的基本事实。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今年4月初,正当美国在本次人权会上策动反华提案之时,美国国内并非巧合地发生了警察毒打墨西哥移民的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世界为之注目,舆论为之哗然。人权纪录如此糟糕的美国却俨然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对中国横加指责,如此双重标准,岂能令国际社会信服?

 

借人权反华之所以不得人心,还在于它从根本上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之一是“促成国际合作,……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要求联合国把国际合作的宗旨作为促进人权的“首要目标”。这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联合国的人权机构理应按照《宪章》规定的宗旨和原则,成为各国开展国际合作与对话的场所,而不应成为搞政治对抗的场所,更不应成为某个超级大国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工具。遗憾的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曾长期为政治对抗的冷战气氛所笼罩。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各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迫切希望国际人权领域摆脱冷战时期政治对抗的阴影,走上平等合作的正确道路。但是,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顽固坚持冷战时期的思维方式,变本加厉地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国际舞台上把人权作为向发展中国家施加政治压力、干涉别国内政的手段,使得人权领域的政治对抗倾向变得愈加突出。西方国家的代表在今年的人权会议“国别人权”的议题下,点名攻击了亚洲、非洲、中东、拉丁美洲、东欧等60多个国家,对这些国家的内部事务妄加评论。据统计,自1992年以来,在美国的策动和操纵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先后通过了58项国别人权决议,几乎全都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更是它们攻击的重点。虽然连续5次遭到失败,美国等西方国家仍不甘心,在本届人权会上又一次抛出反华提案。

 

美国在国际人权舞台上的倒行逆施,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在本次人权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发言中,纷纷批评西方国家在人权会内搞对抗、施压和干涉别国内政,倡导对话、合作和协商一致,并对人权会的工作方向提出了质疑和改革意见。这成为本次人权会的一个突出特点,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团结抗争抵制政治对抗的强大呼声。此外,在今年人权会上,美国与某些欧洲国家之间在搞反华提案问题上也开始出现某些不同意见,有的欧盟国家表示愿意以建设性对话的方式代替人权会上的对抗。这本身也说明,更多的人认识到,由少数国家搞国别决议对别国施压的做法,已走入一条死胡同。西方反华提案之所以难逃失败的命运,就在于利用人权搞政治对抗,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违背了国际社会的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西方的反华提案被否决,这不仅是中国的胜利,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正义力量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胜利。中国将一如既往同世界上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士一道,共同致力于维护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坚决反对借口人权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积极促进国际人权活动的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请看美国的人权纪录

 

(1997.03.05)

 

 

今年1月3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1996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再次花大量的篇幅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歪曲和攻击,同时还指责了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一向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政府,在这份报告中却照例对自己国家存在的严重的人权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

 

其实,美国这个自封的“人权大国”,恰恰是当今世界上人权纪录很差的一个国家。

 

一、宪法保护低于国际标准

 

美国是世界上真正缺乏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宪法保护的国家。其一,美国宪法没有平等权利的全面规定。众所周知,平等是人权的核心,也是联合国人权文书和人权实践的一个主题。将平等权规定为人权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原则,是世界各国宪法的一个通例。但是,1787年颁布的美国宪法以及1789年追加的《人权法案》,都没有规定“平等权利”,甚至连“平等”这个词都找不到。相反,当时的宪法却明文规定了臭名昭著的保留奴隶制和种族歧视的条款,将黑人、印第安人、妇女和穷人排除在“人权”之外。虽然废除奴隶制之后的1868年,美国通过的第14条宪法修正案规定“无论何州……均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同等的法律保护”,但是,该修正案第2款在规定选举权时仍然明确将这个“人”规定为“除未纳税的印第安人之外”的“年满21周岁的男性国民”,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跃然纸上。而且,该修正案只要求“州”,并不要求“联邦政府”不加歧视地提供法律保护。1870年和1920年通过的第15条和第19条修正案,从宪法上消除了选举权方面的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但并未因此确立种族平等和男女平等的权利。1923年提出的一项保障男女平等权利的宪法修正案,历经近60年之后,最终仍因得不到规定数目的州议会批准而于1982年成为废案。时至今日,美国宪法仍没有关于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和公民权利平等的原则规定。

 

其二,美国宪法不承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人权”的组成部分。美国宪法中的《人权法案》和其它有关条款对人权所作的规定,都没有超出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宣布和确认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除参加工会、选择工作等极少数几项权利外,绝大部分都是美国宪法所不予承认和保护的。根据美国宪法,诸如衣、食、住和受教育的权利,工作、休息、相当的工资、适当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身心健康和家庭、母亲和儿童受保护的权利等等,都不属于“人权”范畴。美国宪法不保障免于饥饿和匮乏的权利。

 

其三,美国宪法不仅对人权内容的规定残缺不全,而且对所列举的人权的保护也十分有限。按照《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各国有义务“采取为实施权利所必需的立法或其它措施”。但是,美国宪法只是列举一些个人权利,要求政府不得侵害这些权利,却并不要求也不授权国会或联邦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去促进和保护这些权利,或者在这些权利受到侵犯时提供补救办法。

 

美国总是把自己打扮成“国际人权标准”的化身,其实,美国人的宪法权利与“国际公认的标准”相去甚远。连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都说,美国在保护人权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特别是在保护平等和经济社会权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低于当代国际水平”。

 

二、金钱的民主

 

美国自诩是民主的典范,一厢情愿地向世界各国推销其民主制度,但是,知情的人都了解,这种已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民主至今仍然是只供富人享用的。

 

美国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参政权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只是少数白种男性富人的特权。黑人、妇女、印第安人为了在法律上获得选举权,先后争取了94年、144年和172年之久。直到1971年即美国建国将近200年之后,美国才在法律上实现了普选权。但是,事实上在美国,真正意义上的普选权从未实现过。美国公民的参选率一直很低。本世纪以来,美国众议院历次选举中,选民的参选率一直在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之间;一向被誉为重大政治节日的美国总统选举,最高参选率也只有百分之六十五。由于总统当选只需超过投票总数二分之一即可,所以,美国当选总统实际获得的选票占适龄选民总数的百分比往往很低,多年来一直在百分之三十五以下。据有关方面的统计,1996年大选,选民的参选率仅为百分之四十九,是1924年以来最低的一次,当选总统获得的选票只占合格选民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不难看出,这种所谓的“普选”,实际上代表的并不是全体人民或多数人的意志。

 

美国的民主政治向来只是“富人的游戏”。从美国共和之初到现在,绝大多数占据美国高层政治职位的人,包括总统、副总统、内阁和最高法院成员,均来自占人口百分之五左右的富人家庭。即使是讲究所谓平民主义的美国国会,实际上也是“富人的国会,富人的统治,为富人谋福利”。据1994年4月《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美国参议院至少有四分之一以上(28名)议员是百万富翁;众议院也至少有百分之十一点五以上(50名)议员是百万富翁。国会中百万富翁的比例至少是美国社会中百万富翁比例(不足百分之零点五)的30倍以上。而在1994年下半年当选的共和党参议员中,同样有四分之一的人至少是拥有百万家产的富翁。

 

美国的民主归根到底是“钱袋的民主”。在美国,要在国家权力机构中谋求公职,首先就需要花大量的金钱,离开金钱,竞选总统、议员等官职就寸步难行。据统计,1994年,赢得竞选的参议院候选人平均花费为450万美元,是1976年的百分之六百以上。为了筹集450万美元,候选人必须在6年里平均每周获得1.5万美元。总统竞选费用之巨更是令人咋舌。据美国非营利的大选观察组织“公民”统计,美国1996年总统选举和国会改选的总费用高达17.6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总统选举的费用高达11.45亿美元,大约是1992年总统选举费用5.5亿美元的2倍,是美国有史以来耗资最大的一次。从美国历届总统选举的结果来看,花钱多的一方取胜是美国大选的常规,花钱少的一方取胜乃是一种罕见的例外。正如英国《独立报》1996年1月28日的文章所指出的,金钱是“进入白宫的钥匙”。

 

美国政治越来越沦为“金权政治”。美国竞选费用的绝大部分来自少数大财团或富人的捐款。据统计,美国的竞选捐助百分之七十来自大公司。为了在1996年大选中取胜,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把提供巨额赞助的机会当作商品来拍卖。在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募捐会上,捐款在10万美元以上的人可与总统和副总统共进晚餐。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募捐会也如出一辙:捐款25万美元就可以亲自向参、众两院某些委员会陈述自己的见解,并可与众议院议长金里奇和多尔共进午餐。美国一家名为“公众道德中心”的组织对总统竞选制度与金钱的关系进行了调查,并于1996年发表题为《购买总统》的报告指出,美国的竞选制度实际上是一笔“一揽子”交易和一场“大规模的拍卖”。选举不仅是选出政界人士,而且同时在选择他们的赞助者及其优先考虑事项。正如美国自然法党官员在1996年12月5日指出的,“美国自称是一个民主国家,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却没有民主可言……美国允许私人赞助选举,实际上是使行贿受贿合法化。”

 

三、没有安全感的国度

 

最近几年,美国恐怖爆炸事件不断,震惊了世界。1993年2月,纽约曼哈顿金融区110层高的世界贸易中心地下停车场,被1500磅炸药炸毁,大厦内5万名上班职员和游客慌忙逃生,6人死亡,1000余人受伤。1995年4月,俄克拉何马市联邦政府大楼的建筑物被一个1200磅的强力汽车炸弹炸毁,168人丧生,850人受伤致残,死者包括托儿中心内19名儿童。1996年7月,亚特兰大奥林匹克公园在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举行之时发生爆炸,导致2人死亡,110多人受伤。

 

这些恐怖爆炸事件在美国接连发生,并非偶然。因为美国本来就是一个暴力无度的国家,恐怖主义的种子深深地埋在美国社会之中。

 

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平均每年有暴力犯罪200万起,600万人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2.4万人被谋杀。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1995年8月发表的一份报告称,美国每2分钟就有一起轻罪事件发生,每7分钟就有一起暴力犯罪活动发生。佛罗里达州被称作“犯罪之州”,每年犯罪事件达110万起,1263人被谋杀。美国首都华盛顿每10万人中就有80.6人被谋杀。纽约市每年有2000人遭暗杀,3000人遭强奸,93000人遭劫匪。1996年美洲开发银行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美国每10万人中年平均暴力死亡率在8人至10.9人之间,是中国的10倍。美国的强奸案犯罪率居世界第一,每年发生的强奸案达50万起,几乎每分钟1起。美国司法部研究所1996年发表的一份报告表明,犯罪每年给美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1995年军事开支的2倍。

 

美国是世界头号“枪国”,私人拥有枪支2.2亿支,近乎“人手一枪”。枪匪横行,枪祸不断,许多无辜的人遭到枪杀。据统计,美国每年要发生枪杀事件100万起,有2万余人遭枪杀,1万多人持枪自杀,200余人因枪走火被误杀。据美国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统计,1994年美国的枪击死亡人数为39720人,伤者约为11万多人。枪击事件已在7个州成为造成伤亡的主要原因。虽然美国官方1996年底的报告说,1992年以来,美国的暴力犯罪率有所降低,1995年全国平均谋杀案比率已降到每10万居民中8.2起。但是,美国犯罪问题委员会在同年发表的报告指出,美国的犯罪率比官方公布的数字高得多,其中谋杀、强奸、袭击、抢劫等暴力犯罪是官方数字的5.6倍。因此,与官方统计相反,美国的犯罪数字“仍然居于历史最高水平”,暴力犯罪在美国是“一颗滴答作响的定时炸弹”。

 

美国是按人口计算警察最多的国家之一,也是按人口计算监禁犯人最多的国家。据美国司法部1996年6月30日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1995年,美国服刑人数达到536万,每100名美国成人就有3人在服刑。而据美国司法部1997年1月20日发表的报告,截至1996年6月30日,美国监狱中犯人总数达到163万余人,比10年前的74万人增长了百分之一百二十,20年内囚犯总数增加了2倍。囚犯比例居世界首位,达到千分之六点一五,平均每162个美国人就有1人被监禁。华盛顿特区的囚犯比例高达千分之十四点四。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监狱计划发言人说,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把愈来愈多的人投入监狱的国家。

 

美国监狱林立,全国监狱达4000座以上。但是,监狱数量和容量仍远远落后于要监禁的犯人数量的增加。许多监狱爆满,不得不“超负荷”监禁。1996年8月美国司法部的报告说,1995年美国联邦监狱超负荷接收犯人达百分之二十六,州监狱超负荷量在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二十五之间,有的监狱超员百分之三百。由于人满为患,缺乏应有的卫生设施,监狱中充满敌对情绪,成为滋生暴力、强奸和疾病的场所。美国的一些人权组织报道说,美国有些监狱牢房污秽、破烂不堪,简直就是中古时代的小动物窝;有的监狱狱卒像放牧牲畜一样骑着马监视犯人,一些囚犯被迫同群犯搏斗并遭牛鞭子抽打;许多囚犯被单独囚禁一室,终年见不到太阳;有的监狱将违反规定的囚犯铐住手脚,吃饭只能趴在地上,学狗似的用嘴舔盘中的食物。美国监狱是犯罪的学校,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率在百分之四十以上。从华盛顿特区少管所获释的少年犯,大约百分之七十五的人重新犯罪。目前的在押犯中有百分之四十五是三进宫或三次以上。

 

在美国,暴力恐怖与监狱恐怖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高犯罪率导致高监禁率,而高监禁率反过来又导致高犯罪率,由此形成了美国社会难以摆脱的一个顽症。

 

四、贫困、饥饿和无家可归者

 

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但是,由于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贫困、饥饿、无家可归者一直是美国社会的一大痼疾。

 

美国是西方国家中贫富悬殊最大的国家之一。据统计,目前美国百分之一最富有的家庭占有全国百分之四十的财富。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统计,1994年,美国最富有的百分之二十的家庭的平均收入,是最贫困的百分之二十的家庭平均收入的14.7倍。据《华盛顿邮报》1996年的报道,1974年,大公司总裁的收入一般是普通工人的35倍,而到1995年,他们的工资增至工人工资的120倍。纽约有36000多个百万富翁,同时还有36000名穷人靠在垃圾桶里寻找食物度日。

 

贫富悬殊,使得美国的贫困人口不断增加。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95年报道,在1973年以来的22年里,百分之八十的美国家庭的实际收入下降或原地踏步,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降低,且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经济保障。按不变价格计算,美国普通职员每小时的平均收入,1974年至1993年的年下降率为百分之零点七三。1978年,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为2450万人,1993年增至3930万。据香港《广角镜》月刊1995年1月号的报道,目前,美国穷人的数量已增至近5000万人,相当于美国人口的近五分之一。

 

贫困导致饥饿。据路透社1996年1月16日的报道,美国有2600万人,即每10个美国人中有1人,靠向慈善机构领取食品度日。据美国国会饥饿中心统计,美国有3000万人食品不足,处于饥饿状态,其中有490万老人。1995年,加利福尼亚有六分之一即约500万居民吃不饱肚子。

 

无家可归者是美国社会病的一个缩影。据美国官方公布的报告说,在80年代后期,美国有700万无家可归者,占美国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二点八。1994年5月,美国政府在其公布的关于无家可归者的“战略计划”里说,据估计,全美无家可归者约有952万人。在无家可归者中,有百分之四十三的人吸毒,百分之二十六的人神经不正常,百分之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携带有艾滋病毒,百分之四十的人酗酒。每年冬天寒潮降临,美国都有上千名无家可归者冻死街头。据统计,1991年冬天,在除纽约以外的19个美国大中城市,有约1750名无家可归者丧命,其中一半死在街头。1996年1月,美国一个无家可归者组织发表报告说,旧金山市已连续第8年出现每年无家可归者死亡人数超过100人的情况,1995年该市共有142名无家可归者死亡。连美国总统克林顿都不得不承认,无家可归者已成为美国“最头痛和最令人难堪的社会问题之一”。

 

五、种族歧视根深蒂固

 

美国国内的种族歧视举世闻名。对土著印第安人实行种族灭绝和在贩卖黑奴基础上对黑人进行血腥奴役,是美国洗刷不掉的两大历史污点。近年来,美国种族歧视丑闻迭起:1992年白人警察殴打黑人司机罗德尼.金引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1994年公开鼓吹黑人低人一等的《正态曲线》一书风行美国,1995年号称“世纪审判”的辛普森谋杀案引起的种族反应和“百万黑人大游行”,以及美国国内日趋激烈的反移民风潮等等。凡此种种都一再昭示人们,对少数民族的歧视仍然是美国社会最黑暗的深渊。

 

在美国,黑人等少数民族始终是二等公民。黑人占美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二,而在各级经选举产生的职位里只占百分之五,在参议院只有百分之一的席位。据1995年美国政府的一项调查,虽然妇女和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七,但是,大公司的高级经理百分之九十七是白人男性。相比之下,黑人的失业率却是白人的两倍。1994年,美国的失业率为百分之五点六,而成年黑人是百分之十五点九,黑人青年是百分之四十,土著人则高达百分之四十六。黑人、拉美裔人、印第安人的贫困率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为白人的3倍。黑人儿童生活在贫困中的可能性比白人儿童大4倍。在全美无家可归者中,黑人占百分之四十八。黑人婴儿死亡率是白人的2倍,黑人妇女因患心脏病而死亡的人数也是白人的2倍。美国全国艾滋病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说,虽然黑人、拉美裔人只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但是,在美国迄今发现的艾滋病患者中他们占了百分之四十六。

 

司法中的种族歧视极为严重。黑人和拉美裔等少数民族不到美国人口的四分之一,却占美国全部服刑罪犯的三分之二、全部监狱在押犯的百分之七十。黑人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二,却占美国囚犯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四点二、死刑犯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据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格雷雷·安汉汉佐1994年10月访问美国后写的调查报告,在美国,犯有同样的罪,黑人及有色人种往往受到比白人重2到3倍的惩罚,杀害白人被判死刑的黑人是杀害黑人被判死刑的白人的4倍。据《纽约时报》1995年报道,虽然自1977年以来,在美国被谋杀的人中,黑人和白人所占比例大致相同,但是,在被判死刑的犯人中,有百分之八十五是因为犯有谋杀白人的罪行,只有百分之十一是因为杀害了黑人。据1991年的统计,美国判处青少年死刑的人数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而这些少年死刑犯竟都是黑人。据美国全国吸毒研究所说,美国百分之八十的吸毒者是白人,而因吸毒被捕的人中,白人仅占百分之七,黑人则占百分之二十八。因吸可卡因而被判终生监禁的吸毒犯当中,黑人占了百分之九十八。

 

美国的种族歧视无所不在。美国5个最大的商业性有害废品堆中,有3个位于主要是黑人或西班牙后裔的居民区,百分之六十的黑人和西班牙后裔住在有有害废品堆的地区。在25个州和50个大城市,有三分之二的黑人和拉美裔居民与有毒废料为邻。印第安人保留地也是倾倒废料公司追逐的目标。居住条件很差的黑人及其他有色人种,却几乎得不到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或买房贷款。华盛顿特区设有15家大银行的几百个分行和几十家中小银行,它们在1985—1991年间向白人区(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居民为白人)发放的贷款比向黑人区(百分之七十五的居民是黑人)发放的贷款多出一倍。有些黑人区几乎从来没有得到过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

 

近年来,美国种族主义势力日渐膨胀,种族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仅1991年美国就发生此类案件4558起。1995年初以来,美国南部一些州有30多座黑人教堂被白人种族主义者烧毁,仅在1996年6月的10余天中,就连续发生了5起白人种族主义者烧毁黑人教堂的事件。据全美亚太裔法律联合会1996年8月5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1995年,全美国登记在案的反亚裔暴力事件达458起,比1993年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七。而据墨西哥官方的报告,1995年美国侵犯墨西哥移民人权事件达72864起。1990年以来,大约已有100名墨西哥人惨死在美国警察和边境巡逻人员的手中,而绝大多数凶犯至今逍遥法外。

 

可见,对黑人和有色人种的歧视是美国“固有的罪恶”。这个“悲剧性的问题”至今仍困扰着美国社会。

 

六、妇女、儿童状况堪忧

 

性别歧视是美国社会长期存在的问题,至今仍然十分严重和普遍。据1995年9月美国一家名为罗波·斯塔茨的公司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四的美国妇女认为,她们仍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歧视。美国妇女直到1920年才在法律上获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国会女议员的比例至今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美国妇女在所有联邦高级职位中所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十二。据《今日美国报》1997年1月27日的报道,1995年,美国有1220万妇女在家当家庭主妇,而1970年,这个数字仅为550万。据统计,美国妇女的就业机会比男子平均少百分之三十二,失业率比男子高一倍以上。大多数美国妇女从事低收入的服务性工作。据《幸福》杂志1995年的调查显示,在美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妇女仅占百分之五。在美国,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饭店招待员的工资只占男性的百分之七十五;男性科学家的工资一般要比女性高出百分之二十四至百分之三十五;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中,女性工资比男性少近一半。1993年,美国妇女的贫困率为百分之十四点九,是男性的1.5倍以上。据美国老年妇女联盟1996年发表的一份报告,占美国妇女就业总数百分之六十的5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中,有百分之七十三处于贫困线以下,她们的收入只是同龄男性的百分之六十六。1993年,65岁以上的退休妇女的平均年收入只是同龄男性的百分之五十七。

 

在美国,针对妇女的暴力犯罪数字大得惊人。据《洛杉矶时报》1995年12月27日的文章报道,美国每年有600多万妇女被打,4000名妇女被杀,每隔18秒就有一起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每3名妇女中就有一人身受其害,平均每年约有2000—400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美国的性暴力案件居世界之冠。1993年,每10万名5—59岁的美国女性中,有118人被强奸。对妇女的性骚扰是美国社会的一种流行病。据美国罗波·斯塔茨公司1995年的调查,百分之七十六的妇女揭露在她们的工作场所存在着性骚扰,百分之六十二的妇女说她们曾被性骚扰。另据美国大学妇女联合会1993年的调查,在美国的学校里,性骚扰十分猖獗,百分之八十的女学生曾是性骚扰的受害者。

 

美国的儿童状况每况愈下。美国是对儿童使用暴力最多的工业化国家,枪杀、他杀和自杀的儿童死亡率居世界前列。据1997年2月美国联邦卫生官员的报告,在接受调查的26个高收入的工业化国家中,美国儿童遭谋杀的比率比其它25个国家的比率总和还高4倍;儿童自杀率是其它国家自杀率总和的2倍;遭枪杀的儿童人数高出其它国家总人数的近11倍。他杀目前已是导致美国1—4岁儿童死亡的第四大原因。据《今日美国报》1995年的报道,同10年前相比,被暴力所残害的少年儿童数量增加了4倍。美国每天有15名儿童被枪杀。1994年,全国有十四分之一的学生受到枪支威胁或被枪支伤害。

 

贫困是导致儿童死亡的最大杀手。据美国马里兰州凯西基金会1996年6月3日公布的调查报告,美国有150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中,贫困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六,占全国贫困人口的百分之四十。1994年,美国有1200万名儿童食品不足,占儿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全国饥饿人口的百分之四十。1995年,每1000名12岁以下儿童中就有301人挨饿。据美国儿童保护基金会公布的资料,美国每天有2660名婴儿出生于贫困之中,其中27名因贫困而死亡。据估计,每年有1万名儿童直接死于贫困,每天有10万名儿童无家可归、露宿街头。许多贫困绝望的青少年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据美国司法部1996年3月7日发布的报告,1994年因凶杀、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被捕的青少年超过15万人,创历史最高纪录,青少年杀人犯的数量比10年前增加了2倍,因暴力犯罪而被捕的青少年人数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美国虐待儿童现象严重。据调查,美国全国有300万儿童受虐待或得不到良好照顾。美国全国失踪儿童中心估计,美国每年有150万儿童失踪,100万是逃跑或被他们的父母“扔掉”的。美联社1996年8月19日报道说,美国受性虐待的儿童超过20万人。根据美国儿童保护基金会1996年提供的资料,美国每天有8493名儿童受虐待,或得不到妥善照顾,3名儿童被虐待致死。美国每年死于虐待和照料不周的4岁以下儿童多达1800余名,加上死于同类原因的4—17岁的少年,每年死于虐待和照料不周的少年儿童达2000余名。

 

七、对别国人权的侵犯

 

美国在国际上的人权纪录也并不光彩。美国在建国以来的200多年里,共发动过70多次对外战争和侵略,惨死在美军枪炮之下的外国平民不计其数。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进行核试验次数最多并且拥有核武器最多的国家。据1995年的有关报道,目前美国拥有核武器2.5万件。自1945年爆炸第一颗原子弹以来,全世界已进行了2037次核试验,其中美国进行核试验达1030次,占世界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美国的军费开支世界第一,1994年为2743亿美元,相当于俄国、中国、印度等8个国家总和的2倍多。美国每天用于核武器的开支达8000万美元。1940—1995年期间,美国用于核武器的开支达4万亿美元。仅把1995年用于这方面的270亿美元开支用来解决第三世界的贫困问题,就可以结束亿万人的贫困。

 

长期以来,美国在世界各地设有许多军事基地,驻军达数十万,犯下了许多侵犯当地居民人权的罪行。1995年,3名美国士兵在日本冲绳岛轮奸一名12岁女学生的事件,1996年美军士兵将一名韩国妇女殴打致死的事件,就是最近的例子。据统计,1967年以来驻韩美军所犯加害当地民众的强奸、打人、杀人等案件已达3.49万起,平均每天达3起多。从1972年起,驻日美军共犯加害当地民众的强奸、打人、杀人等刑事犯罪案件4716起,平均每年205起,其中106起是针对妇女的。而据《华盛顿邮报》1997年2月10日披露,1995年底1996年初,就在冲绳居民抗议美军士兵轮奸日本女学生暴行声浪高涨之时,美军又在冲绳所属岛屿“意外地”发射了1520枚铀弹。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商。据美国《时代》周刊1994年12月12日一期的文章报道,1989年以来,美国向国外出售军火累计总额达824亿美元,超过了世界其它国家军火出口的总和(668亿美元),目前美国的武器出口份额已占世界军火市场的百分之七十。德国《明星》画刊1995年第11期的一篇文章说,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军火在世界市场上占总份额的四分之三,顾客达146个国家。美国出售的武器“已被越来越多地用来激起战争和导致不稳定”。据《今日美国报》1994年报道,1993年,世界范围内发生的48起民族冲突中,39起冲突的有关各方得到过美国的武器装备。难怪美国被人称作是“世界上最大的死亡出口商”。

 

美国是世界上废物的主要出口国。为了逃避在国内治理污染的义务,美国当局和资本家不择手段地将“洋垃圾”输往国外,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这些有毒垃圾正日益严重地破坏着这些国家的环境,危害着这些国家人民的身体健康。据报道,美国每年生产2.75亿吨有毒垃圾,其中逾千万吨这样的“洋垃圾”被输往第三世界。泰国《新中原报》1996年5月4日的一篇文章揭露,美国仅在1995年就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约30个国家和地区输出了2亿磅的塑料废料。1995年7月至12月,美国人威廉·平·陈一个人就向中国走私“洋垃圾”238吨。

 

美国的《人权报告》口口声声指责别国违反国际人权标准,然而美国自己却至今拒不加入联合国通过的几个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其中,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至于《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美国也是在该公约通过26年之后的1992年才极不情愿地批准加入的,而且还通过一连串的保留、谅解、声明和协议,将该公约的实施严格地限制在美国宪法的范围之内,使公约只能适用于联邦不适用于各州,且“不能自行生效”,因而事实上成为一纸空文。

 

美国拒绝承认国际规范,到处侵犯别国主权和人权的霸道行径,已使其成为在本世纪末受到最多谴责的国家。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人权纪录如此糟糕的美国,竟然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年复一年地发表报告,对别国进行“十字军”征讨。美国若一意孤行,势必招致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反击,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奉劝美国政府在对别国指手画脚之前,还是先清理自己的门户,管好自己的后院为好。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中国努力实现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1997.10.27)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中国政府根据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的具体国情,在依法保障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同时,努力实现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较大地提高了人民享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水平,使中国的人权状况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全面改善和不断发展的态势。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中国是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大国。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维护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历史地成为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面临的首要任务。

 

建国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最紧迫的任务,并为此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解决了12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中国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中国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1979年—1990年为8.8%,1991年—1994年达到12.2%。1995年,中国提前五年完成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1996年,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5年增长9.7%。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9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437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是1978年的近3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纯收入达到1926元,是1978年的4倍多。城乡居民储蓄1996年达38520.8亿元,比1978年的210亿元增长了182倍多。目前城镇居民储蓄余额已达到45000亿元。

 

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1952年—1990年,尽管人口增长了98.9%,但居民人均消费额按可比价格计算,仍提高了2.7倍。1996年居民人均消费额达到3919元。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改善。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占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下降到1996年的48.6%,农村居民的同期恩格尔系数从67.7%降到56.3%。

 

居民的居住条件逐年改善。据统计,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8.5平方米,超过小康值8平方米水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8.1平方米提高到21.7平方米。

 

新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滨逊1997年10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像中国这样在公民的教育、饮食、居住等方面都取得巨大进步的大国应该受到更多的赞扬。他们的成就非常显著。”

 

中国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普遍改善全国人民的生活的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使全国贫困人口连年大幅度减少。据统计,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996年的5800万,18年来累计脱贫人口近2亿,平均每年递减1000万,从而使中国贫困人口占世界贫困人口的比例由70年代末的1/4减少到目前的不足1/20,成为世界贫困人口减少最快的国家。目前中国正致力于实现在本世纪末基本消除贫困人口的目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由建国前的35岁提高到1996年的70.80岁,人口死亡率由建国前的33‰降到1994年的6.49‰。

 

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

 

中国重视劳动者权利的保障。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自由择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休息休假、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使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根据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实际情况,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通过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创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大力促进就业。到1996年底,全国已有职业介绍机构3.1万家,就业服务中心2716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20多万户,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从业人数达900多万人。1983年至1996年,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共介绍就业7000万人次,其中失业人员3000万人次。据统计,到1997年9月,全国的失业人口约800万,其中600万为下岗职工,失业率近4%。

 

为解决失业问题,中国实施再就业工程,重点帮助失业6个月以上的职工和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目前,再就业工程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仅1996年就帮助200多万名失业者和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今年以来又有400多万城镇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为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国家制定了《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创办了职业(技术)学校等大量职业培训机构,对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转业转岗人员、在职人员进行培训。目前,全国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18000多所,在校生800多万人;技工学校4467所,每年招生70多万人。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培训各类人才,仅1996年就培训110多万人。

 

国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1994年和1995年,国家颁布法律法规,两次缩短工时,将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缩短为每周工作40小时。目前,新工时制度已在全国基本实行。劳动者依法享受每周两天的公休假日、法定节日的休假、带薪年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带薪产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受探亲假。

 

国家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中国,所有职工不分性别、年龄、种族等一律按其等质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国家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目前,全国除个别地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初步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国家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职工工资随着经济增长不断提高。1990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40元,1996年为6210元,比1995年实际增长3.8%。

 

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卫生权利,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矿山安全法》等大量专项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等,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与管理,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与此同时,不断增加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投入,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企业劳动保护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新型劳动防护用品。近年来,中国企业伤亡事故呈下降趋势。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据统计,到1996年底,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职职工约8758万人,离退休人员约2358万人,1996年支付养老保险金1032亿元。为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已连续两年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至60%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全国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保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分别有23个和19个,参加统筹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分别为791万人和64万人。全国实行工伤保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24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有3103万人。全国失业保险机构2000多个,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有8900万人。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2016万人。

 

三、公民的教育、文化权利

 

建国以来,国家采取立法、行政等多种措施,利用有限的财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切实保障公民的教育和文化权利。

 

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使教育的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并采取措施大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已建立起一个结构基本合理、科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国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199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为2262.3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0.47%;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1671.7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8.4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为1211.9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7.85%。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6.28%,比上一年提高0.23个百分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4%,比上一年提高了0.03个百分点。

 

在国家的不断努力下,全国文盲人口不断减少。到1995年,15岁以上文盲人口降为不到1.5亿,成人文盲率为16.48%;到1996年,全国已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078个县(市、区)实现了扫盲目标,全国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6.1%。全国的文盲率已由1949年前的80%下降到12%左右,公民的文化素质有了普遍的提高。

 

与此同时,基础教育不断得到加强。1996年,全国已有52.5%的县(市、区)达到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标,全国适龄儿童入学率从1949年前的20%上升到98.81%。小学升学率由1991年的77.7%提高到1996年的92.6%。教育事业的发展使人民的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到1996年,全国有普通高校1032所,在校生302万人;成人高校1138所,在校生2656万人;全国招收研究生数量由1992年的29649人增为59396人,在学研究生已达16.2万人。1996年全国每10万人口中分别有大、中、小学学生247人、5576人和11124人,比1991年分别增加70人、940人和622人。

 

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建国前,中国妇女90%是文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全国累计扫除女性文盲1.1亿,使女性文盲率下降到32%。1996年,全国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8.63%,女童与男童入学率之差由1991年的2.9%下降到0.35%。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45.29%、36.43%、27.6%。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得以实现。全国现有中等职业学校1.7万所,在校生超过1010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493所,在校学生62.5万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610个,培训27.4万人次;全国城市有老年大学8000多所。改革开放以来,共派出各类留学人员近25万人。

 

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从事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和自由。为使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文化法律、法规,并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各项文化事业。据统计,全国现有2202种报纸总印数达274.28亿份,各类期刊发行25亿册。1991年—1996年,共出版图书506939种,一大批标志中国科学文化水平的图书相继问世。1996年,全国已有广播电台1238座,电视台880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4.2%和86.2%。除中央电视台外,全国已有17个地方电视台的节目上了卫星;有线电视网的用户已经超过5000万户。全国的22个电影制片厂,全年生产电影故事片110部,发行各种新片(长片)174部,有11部(次)影片在国际电影节上获14项奖。全国2689个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平均每年演出总场次达40多万场,年观众量4亿人次。全国现有公共图书馆2641个,是1949年的47倍,馆藏图书超过3亿册;另有展览馆32个,博物馆1205个,档案馆3600个,文化馆2887个,文化站46619个,群艺馆374个,影剧院1998个,演出公司224个。

 

国家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也为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统计,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中,教育和文化、娱乐所占比例已有相当大的提高。1996年全国人均教育和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达9.6%,比1991年提高0.8个百分点。城市职工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02台、组合音响19台。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由1992年的11.74台增加到87.97台。国内旅游人数达6.4亿人次,收入达1638亿元。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受历史、自然条件和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国在促进人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中国至今还有5000多万人没有解决温饱,还有相当多的人是文盲,全国的经济文化生活水平还不高,社会生活中也还存在着某些侵犯人权的现象。因此,继续加强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仍然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7.10.29)

 

 

中国一贯尊重《联合国宪章》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努力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尊重和肯定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德黑兰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所确认的人权准则,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给予积极评价,并已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自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一直派团出席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历届会议。1981年中国当选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以来,连选连任该委员会成员国,并每年派出代表团出席该委员会的例会。从1984年开始,中国推荐的专家连续当选为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委员,并派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列席该小组委员会每年召开的会议。在联合国各机构和会议中,中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人权议题的审议和讨论,阐明自己的看法,为不断丰富人权概念的内涵,促进世界对人权的普遍尊重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参加了1993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大会及其筹备工作。在亚洲区域筹备会上,中国与亚洲国家一起,为达成《曼谷宣言》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在世界人权大会召开期间,中国积极阐述自己的立场观点,以自己的努力促成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顺利通过。1995年9月,中国成功地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联合国副秘书长基塔尼说:这次会议奠定了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新时代,是联合国妇女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系统内人权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制订工作。中国参加了《发展权宣言》的起草工作,多次派代表团参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属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个人团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和保护世所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保护民族、种族、语言、宗教上属于少数人的权利宣言》等国际文书的起草工作组,为这些文件的起草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中国迄今已批准或加入了17个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行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等。对已加入的国际公约,中国政府通过国内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各种措施,严肃认真地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中国政府积极与联合国合作,1994年邀请联合国宗教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访华,1996年和1997年两次邀请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访华,增进了相互了解,体现了中国与联合国合作的诚意。

 

中国在人权领域积极推动合作,反对对抗,为促进国际人权领域活动的健康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多年来,中国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仗义执言,坚决抵制和反对西方国家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借口人权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破坏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行径,支持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1990年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连续七次在联合国人权会上抛出反华提案,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企图借口人权破坏中国稳定,遏制中国发展,进而改变中国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中国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其它主持正义国家的支持下坚决斗争,连续七次挫败了西方的反华图谋,以实际行动维护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为了加强与各国在人权方面的了解和合作,多年来,中国领导人在与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有关人士会晤时,就人权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中国与欧盟等西方国家就人权问题进行了多轮对话,并邀请许多国家的人权官员和专家访华。中国人权研究会等民间组织应邀赴欧洲一些国家进行访问,与有关国家的政府、议会和非政府组织进行了广泛接触,就人权问题交换意见和看法,取得了积极效果。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

 

(1998.12.23)

 

 

最近一段时间,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媒体和人士,就中国司法机关对徐文立等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依法进行审判一事,制造舆论,指责中国“镇压持不同政见者”,并耸人听闻地攻击中国人权状况“倒退”。这显然是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歪曲和对中国人权政策的无知。

 

徐文立等人勾结境外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接受境外资助,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对徐文立等人进行逮捕,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这完全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办案的正常司法活动,纯属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传媒和人士将中国依法惩处犯罪的正常司法活动指责为侵犯人权,是毫无道理的,是蓄意混淆正常的司法活动与人权问题的界限。

 

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惩处犯罪说到底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人权。因为不依法打击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在内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与法律的尊严和秩序,就无法使人民的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正因为如此,一方面,中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权利,公民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依法受到保障;另一方面,宪法规定,公民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中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人权公约是一致的。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至第22条在规定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行使这些权利依法要受到必要限制,如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以及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

 

徐文立等人利用境外资金从事颠覆中国合法政府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司法机关为保护中国人民的人权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对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无可非议。事实上,对于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是不会允许的。美国法律连利用境外资金从事竞选都不允许,更不用说借助外国势力颠覆政府了。《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1至2391条对滥用言论、集会、结社等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中,第2385条明文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均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美国联邦法院历来在案例中的解释,言论自由的运用以不致妨碍美国宪法的规定为限,任何出版物的刊行以不得恶意诽谤政府或企图颠覆政府的存在为限。既然美国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的反政府活动,为什么中国依法办案就成了“侵犯人权”了呢?

 

一些西方传媒和人士指责中国“侵犯人权”的主要理由是:徐文立等人是“持不同政见者”。众所周知,所谓“持不同政见者”,其本意是指持有不同政治见解的人士。从人权角度看,一个国家的公民不能因为其持有不同政治见解而受到歧视和惩罚。这是人权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持有不同政治见解的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可以不受惩罚。在中国,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保障,持有不同政治见解,而不触犯刑律者,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处以刑罚。而且,持有不同政治观点的人,与其它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不受任何歧视,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犯。只要不是闭眼不顾客观事实,就不会不知道,在中国,公民持有和发表不同的政见是一种非常平常的事,他们并未因此而受到歧视和惩罚。在我国的人大、政协中,就有各种政治观点、宗教信仰的人当选为代表、委员。但是,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人,不论其持有何种政治观点,只要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徐文立等人之所以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不是因为他们持有不同的政治见解,而是因为他们从事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无视徐文立等人的犯罪事实,将其说成是“持不同政见者”,将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犯罪诬蔑为“镇压持不同政见者”,这无疑是有意误导国际舆论,给中国脸上抹黑。

 

当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是完美无缺的。公正评价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应着眼于少数几个人和一时一事,而应当用客观的、历史的眼光,着眼于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对中国的人权状况也应该这样来看待。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人民享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利的水平。在过去20年里,中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2亿以上,12亿人民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民主权利不断扩大,其他各方面权利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尽管由于自然、历史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国在人权方面还存在不少有待改善的地方,但是,毫无疑问,中国人民现在正享受前所未有的人权和自由。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些传媒和人士总是无视中国人权的总体情况和客观实际,热衷于搜集一些所谓“个案”,特别是一些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案件,作为所谓“中国侵犯人权的证据”,把中国的人权状况描绘成一团漆黑,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十分令人遗憾的。在中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只是极少数,把极少数人的犯罪活动依法受到限制说成是12亿中国人的人权状况,也就无怪乎他们一听说徐文立之流受到法律制裁就大呼中国人权状况“倒退”了。这种做法只能说明他们关心的并不是中国广大人民的人权,而只是支持极少数人妄图颠覆中国政府、破坏中国稳定的“权利”。

 

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是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的一项既定政策。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政府在将工作的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就确立了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的重大政策。20年来,尽管遇到过这样那样的国际和国内风波,面临过来自西方世界的各种政治、经济和舆论压力,但是,中国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和促进人权的政策始终没有动摇,中国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不久前,江泽民主席在致“《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纪念会”的信中再次重申,中国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人权事业,充分保障人民依法享受人权和民主自由权利。毫无疑问,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促进人权的政策,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改变。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改善人权,开展与国际社会的对话和合作,促进世界人权的健康发展。一些西方媒体和人士以徐文立等人的案件为由断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发生“逆转”,指责中国“政治改革倒退”,是对中国人权政策的无知。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美国的人权纪录

 

(1999.03.02)

 

 

2月26日,美国发表《1998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以“人权法官”自居,指责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并无视客观事实,攻击中国存在“广泛而有据可查的侵犯人权现象”,而唯独对其本国的人权问题不置一词。

 

其实,经常给别国人权状况打分的美国,从本国人民和国际社会那里得到的评分却非常低。美国一个叫“彼得·哈特研究协会”的人权组织于1997年12月10日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3%的人认为在美国社会中穷人通常受到歧视,超过半数的人认为残疾人、老年人及美国土著人经常受到歧视,41%的人认为黑人经常受到歧视,70%的黑人认为他们受到歧视。该组织负责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调查表明,恰恰是我们美国本身存在着严重的人权问题”[注:1]。1998年10月,大赦国际发表一份长达150页的关于美国的人权报告,列举大量事实,揭露了以“国际人权领袖”自居的美国存在着“一贯和广泛的侵犯人权的情况”,并由此发起了一项针对美国的题为《人权不仅仅是外国的事情》的运动,呼吁美国“管管自己的事情”[注:2]。

 

一、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威胁

 

美国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严重的国家,平均每天有65人死于暴力,6000多人因遭受暴力而致残[注:3]。据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1997年11月发表的调查报告,1996年,美国每1000名12岁及12岁以上的人中有12.4起暴力犯罪[注:4]。据统计,1991年至1996年6年间,纽约市共有9859人成为凶杀案的受害者。在美国饮食服务业工作的人,每周每10人中有1人成为谋杀案受害者。美国青少年犯罪自60年代以来上升了600%,17岁以下的青少年杀人案件在1984年至1994年10年间增加了2倍。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1997年2月公布的对世界26个最发达国家青少年暴力犯罪所进行的调查,美国青少年犯罪率大大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美国青少年杀人案件几乎占26个最发达国家总数的3/4。美国每年发生几千起刑事爆炸事件,1991—1995年共发生1.42万起,有456人丧生,3839人受伤,造成11.61亿美元的财产损失[注:5]。

 

美国是世界上私人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美国司法部1997年5月5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私人拥有枪支近2亿支,约2/3以上的美国家庭拥有武器。尽管私人拥有枪支在美国是合法的,但这种情况已成为严重危害美国人生命和人身安全的根源。据统计,美国每年要发生枪杀事件100万余起,有2万多人遭枪杀,用枪自杀的数字与此相当。美国政府部门1998年4月公布的一项国际性调查表明,迄今为止,在世界36个最富有的国家中,美国在谋杀、自杀和事故中枪杀死亡率最高[注:6]。1985—1995年,美国青少年犯罪猛增2倍,其中持枪杀人案件剧增3倍。由于枪支泛滥,枪祸正在危及校园的安全。1998年3月24日,阿肯色州两名11岁和13岁初中生,手提10支长短枪,埋伏在校门前,只用30秒钟就枪杀了4名女同学和1名女教师,并打伤11名师生。5月21日,俄勒冈州一名15岁高中生在开枪打死其父母后,赶到学校向400多名同学疯狂射击,打死2人,打伤19人。从1997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校园已连续发生此类枪杀无辜的血案十几起,震惊全美。

 

尽管美国政府宣布近几年暴力犯罪有所下降,但美国《时代》周刊1997年1月20日一期的文章报道说,调查表明,有61%的人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68%的人估计2000年犯罪率会更高。在《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最近一次的民意测验中,许多调查对象说,他们对犯罪感到忧虑,不相信政府公布的证明全国的暴力犯罪都在下降的最新统计数字。

 

美国号称是“自由者的乐土”,但美国囚犯比例居全球之首。美国司法部1997年8月17日公布的一项报告说,1996年美国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人数达到550万,创历史最高纪录。而据司法部统计局1998年1月22日发表的报告,到1997年6月30日,美国监狱囚犯由1985年的74万增至1997年的170余万,平均每年递增8.1%,12年翻一番多。德国《明镜》周刊1998年12月14日一期的文章说,美国目前的囚犯总数已达180万,创历史最高纪录。监狱还被滥用来关押精神病患者,目前被关在监狱的精神病人已达20万之众。为应付数量猛增的囚犯,美国新建大量监狱。据美国司法部1997年发表的一份报告,1990—1996年,为了容纳激增的43%的囚犯,美国新开设了220所监狱。在美国18个州,私人监狱的床位数从1986年的2620个猛增到现在的7.4万多个,上升了2725%。尽管如此,美国监狱增长的速度仍远远落后于囚犯增长的速度。

 

美国狱中条件恶劣,囚犯待遇很差。许多少年犯与成年犯关押在一起,而寻求庇护的未成年子女有时与其父母分开关押。截至1998年6月,有3500多名少年犯与成年犯关在一起。美国监狱暴力盛行,犯人不仅会遭到其他犯人的虐待,而且遭到看管人员的虐待。美国是世界上利用高技术来实施镇压的带头人,美国监狱管理局、执法局、100多个县和至少16个州使用防暴霰弹枪和防暴皮带对付犯人;有大约3000个警察局使用辣椒喷射剂等化学制剂,1996年以来有60多人因挨了辣椒喷射剂而死亡[注:7]。美国1994年启用的高等监管所,对犯人实行极严厉的管制措施,几乎摒绝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接触,犯人一天24小时几乎处于精神封闭状态[注:8]。得克萨斯的埃利斯1号监狱是得克萨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等候处决的地方。犯人被关在只有3平方米的单人牢房里。监狱里夏季气温达近40摄氏度,湿度98%,令人难以忍受。艾滋病肆虐美国监狱。美国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公布的一份报告说,每1000名美国犯人中有5.2人患艾滋病,是监狱外艾滋病患者比例(每1000名成人中有0.96人患艾滋病)的6倍。

 

美国还随意和不公正地判处和执行死刑,陪审团的判决往往受到种族和经济地位的影响。美国是世界上对少年犯处以死刑的仅有的6个国家之一,有25个州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可判处死刑,4个州把判处死刑的最低年龄定为17岁,其余21个州定为16岁或者根本没有年龄限制。美国判处青少年死刑的人数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自1990年以来,已有8名犯罪时不满18岁的青少年被处决,目前有60名少年犯正等待被处决。在过去10年中,美国还处死了30名有精神障碍的人,其中包括一名智力年龄只有7岁的得克萨斯州杀人犯。美国还无视其担负的国际义务,拒不让被捕的外国人享受获得其使领馆帮助的权利。有60多名外国公民在美国被判处死刑,其中大多数未被告知有关他们可以享受《维也纳公约》中的权利。

 

美国警察滥施暴力现象严重。人权观察1998年7月7日发表长达440页的调查报告,列举了纽约等14个大城市警察滥施暴力的情况,指出这是“美国由来已久最为普遍和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表现形式之一”。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报告表明,1980—1995年共有125名平民被警察虐待致死,但是只有一名警察因此受到惩罚。1996年约有50万美国人受到警察的粗暴对待,包括殴打、推搡,或者用警犬、枪支进行威胁。据美国《洞察》周刊1997年6月一期的报道,被称为其他城市晴雨表的纽约市,每年因警察不法行为而向受害者支付的赔偿金从1988年的月700万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2400多万,6年增长了3倍以上。而相当大量的警察施暴事件根本未得到处理[注:9]。

 

二、富人的民主

 

美国自诩是民主的典范,但美国公民的投票率一直很低。据1997年8月26日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美国选民对履行投票这一最低限度的国民参政义务,都越来越丧失热情。1996年,选民参选率为48%,自1924年以来首次掉到50%以下。如果将总统选举和中期选举一起计算,美国的投票率比任何发达国家都低。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投票率下降幅度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其影响遍及所有阶级、年龄层、收入层和种族。18—24岁年轻人的投票率,从1972年的42%下降到最新一期总统选举中的不到30%和1994年选举的16%,1990—1994年期间,年收入低于1.5万美元者的投票率下降了20%,参加中期选举的投票率不到10%。黑人与白人投票率的差距由1984年的5个百分点扩大到1994年的10多个百分点。

 

在美国,掌握国家权力从来是少数富人的特权。根据本届内阁成员一年一度的个人资产申报表,大约半数内阁成员拥有超过100万美元的资产,其中有的成员的家庭资产超过8000万美元。而据《今日美国报》1997年的报道,克林顿提名的25名联邦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人选的财产净值平均高达180万美元,其中有15名是百万富翁。总部设在华盛顿的“正义联盟”组织的统计数字表明,美国法官中有34.1%是百万富翁[注:10]。在美国国会中,百万富翁的比例也远远高出社会中百万富翁所占比例的数十倍。

 

美国一向标榜新闻自由,实际上,新闻自由在美国只是一个神话。彼得·菲利普斯领导的由加利福尼亚州立索诺马大学社会学系赞助的“新闻检查计划”项目的研究表明,美国的新闻是由大跨国公司董事会制造和操纵的,这些大跨国公司同时也是最强大的电视台和世界各地最有影响的报纸的业主或股东。美国目前11家最有影响的电子和文字新闻机构,与1000家最大企业中的144家联系在一起,每家企业至少与两个最强大新闻媒介巨头有联系。其中,6家最大电子新闻机构的81名经理在104家最大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出版160份日报的5家最大文字新闻机构的76名总经理,与1000家最大企业中的66家有联系。美国的新闻媒介和所有企业都掌握在有钱人手中,新闻从业人员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业、工资和晋升,往往迎合和反映总经理和金钱的主人的价值观及其对世界政治和经济事件的特有观点。菲利普斯和他的研究班子在新近出版的《1998年新闻检查,不是新闻的新闻》一书中说,尽管美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宣传想要使人民相信新闻媒介是“自由机构”,但“实际上,新闻媒介是阶级价值观念及其业主和赞助商的经济利益的人质”[注:11]。美国报业编辑协会1998年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多数美国人对新闻媒体的“自由”持怀疑态度,有78%的民众认为新闻界立场偏颇,约八成民众认为报纸为了销路而过分戏剧化报道某些新闻,75%以上的民众对隐匿消息来源的报道表示怀疑[注:12]。

 

三、贫困的困扰

 

美国是世界首富,经济已连续8年增长。但是,由于两极分化严重,贫困、饥饿和无家可归等痼疾依然困扰着美国社会。

 

美国的社会财富大部分流入富人的腰包,贫富悬殊日趋严重。《华盛顿邮报》1998年3月1日的文章说,目前,美国1%最富有的人所拥有的财富比90%的美国人所拥有的财富总和还多。据《今日美国报》1997年的报道,1979年至1995年,美国最贫穷的25%的家庭收入减少了9%,最富有的25%的家庭收入则增加了26%;1995年美国5%最富有的家庭的收入等于20%最贫穷家庭收入的5.7倍。美国人口普查局1997年10月的报告说,自1967年以来,美国最富裕家庭的收入增长了46%,而贫穷家庭的收入仅增长14%[注:13]。而据美国官方1997年公布的统计数字,1996年,美国20%的最富有家庭分享了国家全部收入的49%,而20%最贫困家庭的收入却下降了1.8%。尽管美国的家庭平均收入达到了最高水平,但是,与此同时,富人与穷人的收入差距也达到了20年来的最高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增加了,但收入却下降了。据调查,美国人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1973年为40.6小时,而1995年却增加到了50.6小时。1979年美国20%最富的人的收入比20%最穷的人高3.5倍,而今天则已达到9倍,而且75%的工人挣得比1979年还要少[注:14]。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分校的一位经济学家说,如果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美国的情况要比大约30年前糟糕得多。

 

两极分化加剧,使美国的贫困率不断上升。据统计,1974年,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为16%,到1997年则上升到19%。在25岁以上的没有高中文凭的人当中贫困人数达25%。贫困给穷人的生命健康和受教育造成严重影响。1998年7月美国全国卫生统计中心发表的报告说,在美国,穷人患病的可能性是富人的7倍,年收入2.5万美元的45岁的人的预期寿命比年收入1万美元的同龄人要多6.6年[注:15]。而据美国总审计局公布的材料,1980年到1995年间,美国四年制的公立大学的学费增长了256%,而同期普通家庭的收入只增加了93%,这使穷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进一步降低。

 

贫困带来饥饿。美国是产粮大国,每年生产粮食达1.6亿吨,但是,忍受饥饿折磨的人却大有人在。1990年美国有饥民3000万,占总人口的12%。根据1997年9月15日美国农业部发表的报告,1994年到1995年间,美国有420万个家庭因贫困而不得不减少食物的开支,有1200万个家庭感受到粮食不足的威胁。一个反饥饿组织的负责人透露,过去10年,全美的饥饿率上升了50%。

 

无家可归者有增无减。根据1997年美国市长会议发表的对29个城市的调查表明,美国10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无家可归者在增加。仅纽约一地就有4.5万人上无片瓦。据美国全国低收入住房联合会的统计,按联邦规定住房支出占收入30%的标准,美国收入最低的工人要能住上一套普通的住房,需要平均每周工作60小时,而在纽约和夏威夷则分别要工作119小时和144小时[注:16]。据估计,在美国至少有1/3的无家可归者患有狂郁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注:17]。

 

虽然美国的经济在增长,可是其福利支出却被一再削减。1996年美国新福利法案生效后的头6个月,美国的福利人口就削减了7%。据《今日美国报》1997年6月的报道,美国的福利人口从1994年3月的1440万削减到1997年3月的1120万,下降了22%[注:18]。1993—1996年间,美国几乎各州都缩减了对有未成年儿童的家庭的救济,有4个州缩减幅度超过40%,其中威斯康星州达到55%;有27个州缩减幅度在20%—39%之间[注:19]。美国是唯一没有实行普遍义务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业化大国。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美国有417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

 

四、种族歧视的深渊

 

最近几年,美国不断爆出种族丑闻。1997年,美国新闻媒体披露:1932年至1972年间,美国卫生部为了研究梅毒对人体的影响,以免费治病和提供食品为诱饵,指使塔斯克基医学研究所对亚拉巴马州的600名黑人患者进行一项秘密人体试验。试验在隐瞒真情和故意不给患者治疗的情况下进行了长达40年时间,直到1972年丑闻败露后,政府才停止这项试验。而这时,已有至少28人死于梅毒,100多人死于梅毒并发症,还有40多名患者的妻子和19名婴儿感染了梅毒。受害者一再集体向联邦政府提出控告,但直到65年之后的1997年美国政府才向几名幸存者作出道歉,承认这是可耻的“种族歧视”。

 

1998年3月,美国再次爆出历史丑闻:密西西比州公开了该州主权委员会12.4万余页秘密档案,暴露了该机构在1956年至1977年存在期间为维持种族隔离制度每年花25万美元,以恫吓、非法监禁、收买陪审团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挫败争取民权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该机构不惜代价维护种族歧视制度的做法曾是美国其他州类似机构的样板,1977年被解散时,密西西比州议会为掩盖真相,曾决定将其档案密封50年。在打了21年官司之后,档案才得以公开[注:20]。

 

在美国,黑人至今难以实现平等的参政权利。华盛顿的刑事判决研究所1997年1月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在总共1040万黑人选民中,约有146万黑人男性因被判重罪而被从法律上剥夺了选举权,即每7个黑人选民中就有1名因被判重刑而失去选举权[注:21]。而据人权观察1998年的统计,目前美国被剥夺选举权的成年人占总人口的2%,而被剥夺选举权的黑人却占黑人总人口的13%。在1996年的选举中,亚拉巴马和佛罗里达两州有1/3的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该机构预测,若按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下一代黑人将有30%—40%被永远剥夺选举权。虽然1965年的《选举权法案》授权司法部监督南方各州选举,要求南方一些州在划分选区时尽可能多地划出黑人占多数的选区。但是,实际的情况正好相反。一些地方政府采取重新划分选区“分而治之”的手法,来限制黑人参政。在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市,在眼看黑人将占全市人口多数时,就将黑人加以分割,分别合并到白人占多数的选区,以削弱黑人选民的实力。自1960年以来,该市已进行数次这样的合并。在佐治亚州,黑人占符合选举年龄人口的27%,但是,该州在1997年重新划分的11个选区中却只有1个黑人占多数的选区,而美国最高法院却于6月19日作出判决,认为该州的做法符合宪法。在博西尔教区,虽然黑人占人口的20%,但黑人却从未被选入教育委员会。1997年,当地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建议重新划分选区,以便产生两个黑人占多数的选区。但是,当地政府机关拒绝这一建议,而最高法院却于5月12日以7∶2的多数票判决予以支持[注:22]。

 

美国的种族歧视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根据最新人口普查资料,从经济状况看,黑人家庭的财产净值平均仅为白人家庭的1/10。《今日美国报》1997年4月发表的一篇文章说,非洲裔美国人家庭的收入仅为白人的63%。另据《华尔街日报》1997年9月3日的文章说,黑人的收入较之同等教育水平的白人低19%,黑人家庭的贫困率比白人高出15个百分点,是白人的2倍以上。黑人占美国就业队伍总数的10.1%,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能进入医学、法律、新闻和工程领域的少之又少。在同等条件下,黑人被雇用的机会只有白人的1/3[注:23]。

 

美国最高法院不仅在涉及平等权利的案件上裁决不公,而且其职员缺乏民族代表性。据《今日美国报》1998年3月报道,在美国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雇用的394名书记员中,拉美裔只占1%,黑人占2%,亚裔占4.5%,书记员中从未有过印第安人。据1998年的统计,在保留死刑的州中,共有1838名有权提出死刑指控的检察官,其中只有22名黑人和22名拉美裔人,其余全是白人。黑人占美国人口的12%,却占有美国囚犯总数的54.2%,死刑犯总数的40%以上。同样的罪名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相当于白人的10倍。1997年以来,在美国被谋杀的人中,白人和黑人所占比例大致相同,但在被处决的人中,82%是因为谋杀了白人[注:24]。《华盛顿邮报》1997年1月30日的报道说,1988年被判入狱的黑人是白人的6.88倍,如今,黑人入狱率是白人的7.66倍。而据法新社1997年8月26日电,美国每3名黑人中就有1人涉嫌犯罪或受到警方通缉。1997年头4个月,华盛顿有2.4万18—25岁的黑人正在坐牢或受到当局通缉,占华盛顿同龄人口4.88万的49.8%,比5年前的42%上升了近8个百分点。

 

美国少数民族受教育状况面临危机。美国教育委员会1997年5月19日发表的最新资料显示,1995年,少数民族上大学人数的年增长率为2.9%,而1993年和1994年则分别为7.1%和4.6%。非洲裔美国人1995年比1994年仅增长1.7%。白人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人数在过去20年里有大幅度提高,已从1975年的32%上升到1995年的43%,而少数民族在同期内几乎没有任何提高。1995年,18—24岁的黑人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只有35%多一点,比1975年仅提高了3个百分点;而西班牙裔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比例1995年也只有35%,与20年前的1975年完全一样[注:25]。据《今日美国报》1998年2月3日报道,在美国中学上学的16岁至24岁的西班牙裔人中,有1/5未上完高中即退学;如果把同龄未上学的人计算在内,则有30%没有高中文凭。在过去25年中,尽管非西班牙裔学龄人口的退学率在稳步下降,但西班牙裔人的退学率却居高不下,一直保持在30%—35%之间,目前的退学率几乎已达到美国平均退学率的3倍和非西班牙裔白人的3.5倍。根据美国教育委员会1995年度的最新资料,18—24岁的西班牙裔人只有不到60%的人上完高中或获得同等学历,黑人也只有77%,而白人则为82%。

 

1996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209号法案,得克萨斯法院也作出判决,决定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中取消实行了数十年的少数民族优先的政策。这使得美国两所最大和最著名的公立大学在1997年录取新生中少数民族学生的人数大幅度下降,并引起全美国各大学对取消照顾少数民族行为的恐慌。据统计,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得克萨斯公立大学的法学院,1997年秋季班录取的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比上年下降了80%,成为1970年以来录取黑人和西班牙裔人数最少的一年。

 

美国种族隔阂之明显莫过于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在美国,黑人的婴儿死亡率比白人高出一倍多,黑人心脏病发病率是白人的近两倍,拉美裔和黑人的癌症死亡率也远比白人高,印第安人和部分亚裔的情况也类似。黑人男女的平均寿命分别比白人低5.4岁和7.5岁。

 

近年来,美国的种族歧视势力抬头,种族暴力事件不断。据美国“南方贫穷法则中心”1998年3月3日公布的调查报告,1997年美国的种族歧视组织比上年增加了20%,目前有474个种族歧视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从事种族歧视活动。另据美国全国教堂纵火案特别工作组1997年6月8日公布的调查报告,1995年1月至1997年5月底,美国全国有162座黑人教堂被焚毁,多数焚烧黑人教堂的事件都是由白人制造的。在涉嫌150起纵火案被捕的199名嫌疑犯中,白人占160人,在已被定罪的110名犯人中,白人占94人。据美国全国亚太裔法律联盟1997年发表的一份报告,1996年,美国发生了534起针对亚太裔人的暴力犯罪事件,比1995年的485起增长17%。在这些攻击亚太裔人的罪案中,有90%的作案者有种族主义的动机。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是,近年来反移民风潮迭起。尽管研究表明,合法和非法的移民每年为美国经济作出的贡献价值达100亿美元,但是,美国国会通过的福利改革法和1997年4月1日生效的新移民法却削减和取消移民的福利补助,增加了许多对非法移民的歧视性条款,给他们的生存造成很多困难。与此同时,美国开始大批遣返非法移民。在大规模遣返行动中,侵犯移民权利事件屡屡发生。据墨西哥外交部披露,1996年一年墨驻美各领事馆接到墨移民要求保护的申诉多达8万件。1997年9月下旬,第三批危地马拉移民56人被美国移民局脚镣手铐地押送回国。另据一份有关少年儿童的报告说,每年非法移民进入美国的数以千计的墨西哥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少年儿童。从1993年到1996年已有6.2万名墨西哥少年儿童被美国当局驱逐出境。这些被遣返的少年儿童没有任何保护地被遗弃在墨美交界的边境,基本权利毫无保障[注:26]。

 

五、妇女、儿童权利缺乏保障

 

美国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其宪法至今没有规定男女权利平等的条款。美国的女性人口占50.94%,但据路透社1997年3月8日报道,女性在国会议员中所占比例仅为10.4%,低于12.2%的全球平均水平。

 

基于性别的就业和职业歧视在美国相当严重。女性占美国失业人口的2/3,女性失业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近一倍,再就业率大大低于男性。妇女大多数在第三产业就业,且多数是临时工和钟点工。美国男女同工不同酬,男女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据美国劳动统计局的资料表明,全日工作的妇女的中等周薪只相当于男子中等周薪的75%,比4年前下降了2%。《今日美国报》1997年1月23日报道说,在高科技领域,妇女从业人数低于男性,且收入难于与男性相比。在数学、物理学界,高学位女性的工资只占同类男性的17%,在计算机行业只占14%,在工程师行业只占7%。据《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97年4月11日报道,按平均数计算,从1990年至1995年,男子每挣1美元,女性只能挣到71至72美分。普通妇女一辈子工作下来差不多要因此损失50万美元。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2月15日公布的关于孕妇工作保护的报告说,对世界152个国家的妇女情况的分析表明,美国对妇女的劳动保护是最差的,妇女只有3个月不带薪的产假,工作中不给哺乳时间。在有工作的母亲中,有40%的人没有医疗保险。

 

在美国,妇女的人身权利没有充分保障。美国的性暴力案件居世界之冠,家庭暴力相当普遍。美国政府1998年11月17日发表的一项调查表明,美国妇女中有将近18%的人曾经遭受过强奸或是未遂强奸的受害者,有一半以上的妇女遭受过暴力攻击[注:27]。美国每年有600万妇女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其中200万人受到严重伤害;平均每14对夫妇中有一对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其中23%的妻子身上有伤痕6—7处,需上医院者达10万人。由于暴力事件不断增加,许多妇女被迫携带枪支。据统计,目前有1000万妇女在手袋中放有枪支。1980年至1996年,美国的囚犯增加了2倍,而在同一时期,入狱的女犯人数则增加了3倍。美国不仅侵犯本国妇女的权利,而且还侵犯外国妇女的人权。据《纽约时报》1997年9月18日报道,美国国家卫生学院和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利用来自7个发展中国家的12111名妇女作艾滋病试验,导致1000多名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在美国内和国际上引起强烈关注,被认为是二战以来“最不道德的医学试验”。

 

美国儿童的状况令人担忧。在全世界最富有的26个国家中,美国少年儿童死于枪伤的比例最高,每年有7000多名儿童遭受枪击身亡。据美国儿童保护基金会1997年3月发表的报告说,在美国,每24小时平均有16个少年儿童死在枪口之下,平均每一个半小时就有一个20岁以下的少年和儿童死于枪击,其中15岁以下的儿童遭枪杀的比例是25个工业化国家平均值的12倍。美国青少年自杀居世界首位,平均每天有6名儿童自杀身亡。虐待儿童是美国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每10秒就有1名儿童遭到虐待或遗弃。每年有13万名儿童遭到性虐待,2000名儿童被虐待致死,25万名儿童受到肉体伤害。1999年1月11日美国政府部门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美国受虐待或缺乏妥善照顾的儿童已从1986年的140万增加到1997年的300多万。每年因受虐待或得不到妥善照顾而死亡的美国儿童共有1046名,平均每天3人,且年龄越小的儿童越易受害。夭折的儿童中有82%在5岁以下,近44%还不满一岁[注:28]。

 

美国许多企业以低工资雇佣童工,让他们从事繁重而且具有危险性的工作。1996年美国非法雇佣的童工人数达29万。在16个州的165名被非法雇佣的童工中,最小的儿童年仅4岁。包括一些著名大公司在内的至少20多家公司出售的产品中涉及到童工的劳动。

 

儿童是最贫困的美国人。据统计,美国平均每年有50万名儿童缺乏维持生命所必需的食物,至今还有1500万名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贫困儿童全国调查中心1997年12月的报告说,美国生活在贫困中的6岁以下儿童人数已经从1979年的350万增加到1995年的610万,儿童贫困率从18%猛增至25%,每4人中就有1人生活在贫困中。美国人口普查局1997年的报道说,1996年,美国有1060万儿童没有医疗保险,占美国儿童总数的14.8%。

 

六、漠视国际人权公约

 

美国经常指责别国在人权保护方面低于国际标准,但美国自己却不愿遵守国际标准。美国不承认国际法的优先适用权,联邦政府拒不承担在全国执行国际公约的义务,放任各州自行其是。

 

美国是未加入《儿童权利公约》的两个国家之一(另一个是索马里),也是少数几个未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家之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是美国加入的第一个主要国际人权公约,美国于1948年签署以后,经历了整整40年才于1988年批准。另外,美国于1966年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经历了28年才于1994年批准;1977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历了15年才于1992年批准;1977年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至今已22年仍未批准。作为美洲国家组织创始国,美国却拒绝批准《美洲人权公约》,也不签署该组织通过的其他一系列人权公约。美国在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禁止酷刑公约》时声明只在国内法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上述公约,使加入公约变得毫无意义。美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作出大量保留,其中数项保留被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认定为与国际法和该公约宗旨不符。美国在联合国起草《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和地雷问题“渥太华进程”等问题上竭力设置障碍。美国1994年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但迄未提交执行情况的首次报告,也未提交《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两次执行报告(应分别于1995年11月和1997年11月提交)。美国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访美要求反应消极,对其访问和访问后提出的建议不予重视。

 

美国自己的人权状况并不好,却要充当“世界人权警察”,对别国横加指责,这只能招致各国的强烈反对和抵制。美国政府最好还是多关心自己国家的人权,做好管好自己家里的事,不要老是对他人指手画脚,干涉别国的内政。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注释:

 

1. 路透社1997年12月10日电。

 

2. 大赦国际:《美国:所有人的人权》,纽约,1998年10月出版。

 

3. 法新社1997年7月17日电。

 

4.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7年11月7日。

 

5.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7年7月11日。

 

6. 美联社1998年4月16日电。

 

7. 同2。

 

8. 香港《南华早报》的文章。

 

9. 美国《洞察》周刊,1997年6月16日。

 

10.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7年5月。

 

11. 墨西哥《至上报》,1998年11月18日。

 

12. 中央社华盛顿1998年12月15日电。

 

13. 路透社1997年9月29日电。

 

14. 法国《回声报》,1997年10月9日;法国《新观察家》周刊,1997年5月13日。

 

15. 埃菲社华盛顿1998年7月30日电。

 

16.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8年1月26日。

 

17. 德国《明镜》周刊,1998年12月14日。

 

18.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7年6月9日。

 

19. 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1997年5月8日。

 

20. 美国《纽约时报》,1998年3月18日。

 

21. 美国《华盛顿邮报》,1997年1月30日。

 

22. 美国《今日美国报》,1997年6月20日;1997年5月13日。

 

23.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97年3月24日。

 

24. 同2。

 

25. 美国《纽约时报》1997年5月19日和6月28日。

 

26. 埃菲社墨西哥城1997年5月24日电。

 

27. 美联社1998年11月18日电。

 

28. 路透社1997年3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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