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中欧人权研讨会日前在法国城市斯特拉斯堡举行。与会的欧洲人权专家表示,中国的刑法体系在人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中国于1979年颁布了首部刑事诉讼法典,并于1996年和2012年对其进行了两次全面修订。特别是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条。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国烟台大学人权专家宋振武教授介绍了中国的刑法体系在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进步和在司法诉讼中对人权保护的一些具体措施,比如刑侦人员更看重审问以及调查取证的合法性;被告方被赋予更多辩护权;禁止用非法手段强迫认罪等。
德国特里尔大学欧洲法和刑事诉讼法教授汉斯-海纳·库纳认为,中国在人权方面取得的进步让人感到惊讶,但中国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却依旧被很多人忽视。因此,他认为保持中欧双方在人权问题上的对话非常重要。
欧洲人权法院奥地利籍法官伊丽莎白·斯泰纳表示,中国在很严肃地对待人权问题,她非常高兴中欧双方在人权方面展开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