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对有关土耳其石日纳克的吉兹雷和迪亚巴克尔的苏尔实行的戒严临时禁令予以取消而提出的诉讼予以驳回。
法院在裁决中说,“显而易见,在考虑到地区十分残暴的严重情况时就会发现,根据需要照顾的无保护的人提出的保护要求,以及为实现帮助,对政府采取的一切合理步骤可以让人放心。
律师以上述地区的5人名义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的诉讼中要求结束在吉兹和苏尔实行的戒严,军事行动,以及按国际标准采取临时措施。
司法部根据欧洲人权法庭对此要求的辩护在1月8日送交了法庭。
据悉,法庭按照司法部的意见认定政府在手中没有足够的数据证明可采取取消禁令的措施,为此,拒绝当事人的要求。
法院在裁决中还说,根据2016年1月12日法院内部章程而对申请的诉讼接受快速审理,同一天仍按内部章程申请原则优先对此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