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拉沙里表示,由於现有的法律不足,导致国家对於遭受性侵害儿童的保护机制出现问题,包括虽然有受害者举报也未必能够成功提控加害人。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根据媒体报道,儿童遭受性侵害大部份都是隐藏性罪案,根据警方自2012年1月至今年7月的数据,相关投报案件有2987宗,而提控上法庭的有2189宗,让人震惊的是,只有140宗成功定罪。
他指出,警方基於官方机密法令理由,拒绝公布国内儿童遭性侵害的相关资料。
他说,人权委员会全面支持政府要立定儿童性侵害法令的意愿,以保护受到性侵害的儿童。
他指出,值得关注的是,若缺乏落实妥善的保护机制及改革司法机制,以确保性侵害案件能有效的投报及提控,类似的努力最终将失败。
他说,该委会重申,大马已经签署儿童权益公约(CRC),因此必须保护儿童免受所有形式的性侵害,包括滥用儿童为色情素材。
他指出,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专门的立法措施去禁止此事,以及对付处理及制造相关儿童色情素材的活动,该委会认为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令,以对付这类犯罪行为。
他说,该委会希望政府及相关利益团体能够全面及立即地认可,这项针对儿童罪案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