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长 潘基文
2010年5月3日,纽约
言论自由是庄严载入《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一项基本人权。然而,在世界各地,有些国家的政府和行使权力者却以许多方式阻挠这项权利。
它们对新闻纸加征高额税费,抬高报纸价格而使人们无力购买。独立电台和电视台如果批评政府的政策就会被迫停播。新闻检查人员还活跃在网络空间,对因特网和新媒体的使用加以限制。
一些记者仅仅因为通过媒体行使权利,无边界搜寻、接收和披露信息和思想,而面临受恐吓、被拘留、甚至牺牲生命的危险。
去年,教科文组织对77名记者遇难表示谴责。他们都不是著名战地记者,却在激烈战斗中被杀死。他们大多数人曾在和平时期为地方小型出版物工作。他们都因试图揭露不当行为或腐败而遇害。
我谴责这些谋杀事件并坚持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各国政府有责任保护新闻工作者。这种保护必须包括调查和起诉针对记者的犯罪行为人。
有罪不罚为罪犯和杀人犯开了绿灯,并增强了不光明磊落者的力量。从长远来看,这将对整个社会产生腐蚀和破坏作用。
今年世界新闻自由日的主题是“信息自由:知情权”。我欢迎顺应全球潮流,争取制定新的法律,确认公开拥有信息的普遍权利。
不幸的是,这些新法律并非总是转化为行动。要求获得官方资料的请求往往遭到拒绝或拖延,有时长达几年。信息管理不善往往难辞其咎。但发生这种情况常常是因为保密的文化氛围和缺乏问责制。
我们必须努力改变态度和提高认识。人们对影响自身生活的信息有知情权,国家有责任提供这些信息。这种透明度对善政至关重要。
联合国与各地受迫害的记者和媒体专业人员站在一起。今天,我一如既往地呼吁各国政府、世界各地的民间社会和人民肯定媒体的重要工作,奋起维护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