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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别让碾轧“意外”践踏了生命尊严

时间:2013-04-03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admin??????

人民日报:别让碾轧“意外”践踏了生命尊严

时间:2013-04-03??????来源:人民日报??????作者:admin??????点击: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要的就是在个案当中,尽最大努力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

人民日报4月3日载 (作者 王松苗) “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发生在湖北巴东,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另一个不满财产补偿,一人死于铲车之下,另一人则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相隔仅3天,接连发生的这两起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央视“新闻1+1”4月1日播出的《制止农田里的“强拆”》,再次让我们直面这两起悲剧背后的沉重话题,并思考碾轧事件中的生命尊严和社会正义。

 

据报道,巴东肇事司机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中牟碾轧事件中,此前有报道称死者家属与肇事方弘亿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2日,肇事司机王某被批捕,当地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深入调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相关报道下附)。事件性质如何界定,生命能否得到尊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客观的处理结果。

 

然而,两起“碾轧”的导火线,都与土地有关,与农民维权有关,肇事司机又都受雇于施工、执行企业。这样的个体悲剧,便很难让公众简单地归结为司机的“意外”。在证据与事实尚未全面公布之前,公众难免揣测:一辆速度并不快的铲车,开到了死者的承包地上,在争执与纠缠中发生了血腥惨剧,司机有没有受到指使?中牟宋合义事件发生20多小时之后,先是中牟县认证微博发布称“意外事故”,后涉事企业负责人强调死者酗酒,如今警方又认定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以及死者家属与涉事方弘亿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让人们更多了不少担心:虽说核实事件细节需要时间,但官方“意外”的判断是否给得太草率?是否有偏袒涉事企业之嫌?退一步说,就算真的纯属“意外”,三天两起的“意外”,以及此前也曾在其他地方发生过的维权农民死在自家土地上的流血事件,其间的原因难道不值得深思追究?

 

事实上,公众对碾轧事件的关注,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残酷,对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还包括对土地征用合法性、相关赔偿合理性的质疑。事件背后有无利益驱动?涉事企业的责任在哪里?民事赔偿可以存而不论,但行政层面,我们应当追问:征地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在基本农田建设酒店等永久建筑是否合法?如果存在问题,那么当初又是谁来审批,如今又该谁来担责?这样的征地背后是否潜藏有其他渎职腐败?查清这些问题,让责任链上的每一个人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远比强调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重要得多,也更有助于杜绝此类碾轧悲剧——在法律上,农民在自家土地上醉酒没有任何过错,与加害行为之间也没有多少逻辑关联,不能成为克减犯罪责任的理由。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要的就是在个案当中,尽最大努力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因为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相统一,准确预判法治风险,敬畏生命、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共识。 

 



中央电视台“新闻1+1”:制止农田里的“强拆”

 

 

>> 中牟碾轧事件——利益纠葛酿成惨剧?


人民日报4月3日讯 4月2日,记者来到河南省中牟县。站在姚家镇西春岗村事发地点,一片沙土薄地。此地距离郑州市区30多公里,交通便利,近年来这片薄地成了宝地,被观光农业、采摘农业看中。弘亿公司是其中一家。

 

围绕土地,企业与农民之间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最终酿成惨剧?

 

弘亿公司老总——

 

“95%以上农户都是主动找过来的”

 

中牟碾轧农民致死事件大致情形较为清楚。由于没有谈妥土地流转的价钱,宋合义和合伙人宋长海阻拦开进承包地的铲车。铲车倒车的时候,宋合义推开宋长海,自己被压在车下。宋长海说,他对司机打招呼和摆手示意,车并没有停下。但27岁的肇事司机王某供述,他没有看到有人阻拦铲车,铲车倒车时,有视觉盲点。公安机关认定肇事司机过失致人死亡。

 

而意外发生之前,是否存在强制征地,成为矛盾焦点。弘亿公司是否和宋合义等人达成协议,前后出现过两种说法。一是弘亿公司说和村干部达成了口头协议,但还未告知宋合义。一说和宋合义达成了口头协议,但还没签字。可以确认的是,铲车进地的时候,双方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合同。

 

弘亿公司在当地流转土地的租金价格在每年每亩地700元或800元。前3年租金一次付清,3年后每年每亩按800斤小麦的国家当年指导价支付。他们所占土地是从附近3个行政村流转而来,他们认为给的这个流转价格已经不低了。

 

弘亿公司计划流转土地2000亩左右,目前已流转1700亩,涉及几百户村民。当地的一份材料中提到“使用的流转土地均是村民与该公司自愿商定”。弘亿公司总经理王士成也说,流转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甚至是主动的基础上,“95%以上农户都是主动找过来的”。

 

村民否认自愿——

 

自种草莓,每亩每年赚1万元以上;租给弘亿,每亩每年得700元

 

弘亿公司用地范围大致划定在姚家镇的3个村,西春岗、东春岗、老八庄。记者在这些地方随机进行了走访。受访村民不认可“双方自愿”一说,认为弘亿公司就是一家“强征公司”。

 

在弘亿国际庄园西面路边,老八庄70多岁的赵姓老人说自家的几亩地被弘亿公司流转走了。过去村里种大蒜每亩地每年赚5000多元,种草莓的每亩地差的年景赚万元以上,好的时候每亩地赚3万元。因此村里多数人不愿意把地“流出去”,给弘亿每亩每年只得700元显然不划算。

 

当地已经有10多年种植草莓的传统,很多人多年以种草莓为生。没有地以后,需要到弘亿公司大棚里租地种草莓。“每亩要给弘亿公司缴纳5000到6000元。”

 

这笔账不难算,因此农民不愿将地“贱卖贱转”。赵姓老人说:“没有人挨家挨户问过我们的意见。都是村里用大喇叭一说,就算定了。钱通过村干部转交。”他家只拿到了前两年的1400元。

 

西春岗村村头几位村民同样不认可弘亿公司“自愿流转”的说法。他们说,沙土地多浇几遍水,草莓可以长得很好。他们更希望自己种草莓。“公司这样搞流转,不仅没给农民带来好处,反而像是当地一个祸害。”

 

一位戴蓝帽的老人说,公司每亩补七八百元,买粮食都不够吃。他们一家7口,只剩3亩地,需要买粮买菜。他说,公司没有与他个人签合同,租金是由村干部发放的。

 

西春岗村有位老人坚持不向弘亿公司流转土地,他的地位于弘亿公司观光农业项目附近,是退耕还林的林地,树中间套种一些小麦。他去浇地的时候被厂里发现,工人就用挖掘机在林地四周道路上挖大坑,推了机井,让车过不去,地浇不成。他说:“现在不能进去种庄稼了。我就让它长树、长草,也不征给公司。”

 

部分村民怀疑——

 

弘亿公司大棚长草,是套取国家补助?

 

西春岗村有村民补充了一个细节,他们发现弘亿公司的大棚经常是今年搭好明年拆,竹的搭一遍,钢的再搭一遍,年年过验收。他们怀疑这是在套取国家补助。因为他们看见有的大棚里长的是草。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是猜测。从西春岗村一直向北,宋合义出事地点西面,就是弘亿公司的一大片大棚。记者以游客身份进入,在迎面的大棚里,看到草莓被种植在胶制花盆内,一盆一盆摆得很满,到第三个棚,草莓减少到半棚。记者走到第五个蓝色大棚,竟然是座空棚。比起村民种满作物的简易塑料大棚,这些大棚空闲的情况有些奇怪。再向后,是彩色蒙古包,占用的也是农地。保安介绍里面是空的,将来准备做“海洋世界”等旅游项目。

 

弘亿公司这片园区向南,是村民自建的大棚。一位烧柴做饭的大爷说,国家对农业项目扶持力度很大,他家竹子搭的大棚每座就补助5000元,弘亿公司那种补得更多。

 

(应村民要求,文中所采访村民均隐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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