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4月29日讯(记者 宫靖)带领村民抵抗本村强拆的广西自治区北海市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许坤,4月29日上午9时30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该案于2月28日上午开庭,时隔两月后宣判。同案的村民张春琼、高世福分别被判刑两年,各处罚金15万元。
判决书显示,北海市银海区法院采纳了检方举证的多达三十二项证据,认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白虎头村委会多位村民,强行占用北海市银滩景区东门停车场,非法收取游客停车费达15万元以上。在此共同犯罪中,许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其余两人是从犯。
对三位获罪者的辩护以及其各自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书各以寥寥数语带过,且其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而判决书通篇未提及与本案直接相关的白虎头村强拆。
在2010年里,中国有两位村委会主任因为新闻事件被公众熟知,一为浙江的钱云会,另一即是广西北海市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许坤(详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0年10月18日封面文章“强拆动力学”和“民选村官许坤被捕记”)。
今年37岁的许坤,经村民公开选举于2008年9月任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至2010年5月被拘捕,他在一年零九个月里主要做了一件事,即带领村民抵制地方政府对本村的强制拆迁。在中国,村民通过“海选村委会主任”与政府方面对抗近两年,可能绝无仅有。
在近两年的时间内,许坤带领全村30多名村民代表和60余户“钉子户”,通过行政复议、拒不签署拆除协议、越级上访、网上发帖乃至直播、邀请国内知名维权律师进村、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曝光等形式,给政府方面找了无数“麻烦”。
2010年5月14日,许坤在北海市一家宾馆被警察带走。事后他的代理律师郑建伟从许坤口中得知,警方当时给出的理由是:未用真实身份证登记住宿。当年6月13日,许坤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罪名为非法经营。
在今年2月28日的庭审中,许坤辩护律师郑建伟为许坤作无罪辩护,称本案本质上因白虎头村拆迁而起,非法经营事实并不存在。
郑建伟同时认为,村民在一桩原为村集体土地的停车场收取停车费,虽与银滩景区方面有争议,充其量是一种民事争议,远不至于动用刑法追究某一方非法经营罪的地步。
北海市当地法院此次判决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该项原文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关注此案的部分律师认为,《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适用范围主要在一些国家专营、专卖物品以及证券、期货等特定领域,村民经营一个争议土地上的停车场,显然与此靠不上,当地用“其它项”判决,或有些牵强。若此成立,则中国乡村现实中,许多未经批准的村产经营者,都构成此罪。
截至发稿,北海市当地法院未对外界具体说明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