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周刊2010年第35期载(记者 谌彦辉;原题“大陆筹建人权教育基地”) 多年被西方国家和国际人权组织诟病人权纪录的中国大陆,目前以积极姿态筹建三大官方人权教育培训基地,推广中国式的人权体系教育。
“这是千真万确的消息,而且很快将实现。”2010年10月20日,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闭幕,中国著名人权法学家、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步云说,有关部门正筹备在国内部分大学建立三个人权教育培训基地,以大规模普及人权教育。
这份将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提交的筹备方案还没有下发正式公开的文件,但据有关专家透露,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广州大学极有可能成为人权教育培训基地的首选。三大人权教育培训基地将由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
与之呼应的是,中国人权研究会日前正组织编写国内首套人权知识系列读本,将于2011年底出版。在官方发布的《人权白皮书》之外,一套代表人权学界观点的《中国人权蓝皮书》也将于明年春节期间问世。
“人权教育培训基地势必推动中国普及人权教育。”李步云称,人权教育基地将按照高校、公务员、中小学生以至全社会公民的程序来推进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
讲台上的人权课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经历了政治风波后的中共开始重视人权理论研究,中国社科院奉命成立人权研究中心,李步云担任副主任。至此,中国法学界得以开始系统地研究“人权”。中心给中共中央写的第一份研究报告便是《什么是人权》。
当时大陆高校人权教育也开始起步,此前高校人权教育只在国际法学科教材中有所涉及。到2001年,教育部才将人权法的课程列入法律院校选修课的清单。
与此同时,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了四五十所人权研究机构和研究所,掀起了国内人权研究的学术热潮。
目前,一些高校在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阶段设置了与人权相关的课程,一些学校还设立了人权法专业的硕士博士点,个别大学还与国外人权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一些大学还开设人权网站,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
2004年2月,北京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合作,设立了中国大陆首个人权硕士教学项目。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龚刃韧说,人权法研究方向由3个学期组成,每年大约20多名学生入学,但每年有100多人踊跃报名。
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也在法学硕士项目下开设了—个学制3年的研究方向,并于2007年成为一个完整的学位项目,现在能够授予人权法方向的硕士和学士学位。
“但现在绝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将人权教育列入教学日程。”李步云说,截至2008年,全国160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300多个法律院系,开设独立的人权法课程的法律院系仅占一成。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班文战说,目前面向本科生的人权法选修课还没有开展。“它在中国不是一个统一开设的课程,目前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也不涉及人权内容。”
“什么是人权?不知道的人很多。”李步云说,多数高校学生尚不能清晰表达“人权”这一概念,而从小学到大学接受过人权教育的人占极少数。一部分人通过大学学习法律时才知道“人权”这个名词。有学者不无忧虑地指出,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人权意识淡漠的情况比较普遍,这将是法学教育中一个重大失误。
李步云认为,当前人权教育的学科地位偏低、教育方法单一、开展人权教育的大学偏少、接受人权教育的学生不多,是高校人权教育面临的困境。
同时,大部分高校人权教育是以人权法教育的形式集中于法律专业学生的课程中,尚非独立的人权理论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徐爽正在主持的课改项目,试图将人权课设为本科生的必修课。这将是人权教育基地设立后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
而目前,大陆没有设立指导全国人权教育的法律和国家机关,高校是否开展人权教育课程,老师在人权教育中教什么,怎么教都全然取决于学校和老师自身。
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行动计划(1995-2004)》中强调:“人权教育应是一个全面的终生过程,处身于任何发展阶段和任何社会的人借此学习尊重他人的尊严,并且学习在所有社会确保此种尊重的途径和方法。”
“这其实为人权教育宗旨提出了—个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定义。”徐爽说,这样的教育理念为大陆高校人权教育勾画了—幅正确的路线图。
“人权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受文明程度的制约,我们建立的人权价值体系,即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是把人权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包括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桕结合。”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人权研究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西方的人权比较强调个人主义,东方的人权则强调集体主义,我们在人权方面更要突出自己的观点。”
此前不久,李步云在广州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权教育研讨会上提出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人权理论体系,是摆在中国法学家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这个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他说,人权观念、人权理论包括人权教育方式都会与西方国家有区别。“我们的经济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不一样,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
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以下简称《计划》)中,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放到了文本的第一部分,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放到了第二部分。而从《宪法》的文本次序而言,是将公民的政治权利放在前,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规定在后。
有法学界人士因此担心,《计划》推广的人权教育带有强烈的经济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模式,这种借强调经济权利而忽略公民政治权利的做法,在推动民主政治的道路选择上成为一种阻碍。
“现在,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论,理论上各种权利不分高低,但实际中,发展中国家还是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发达国家强调公民政治权利,这和不同国家的国情有关系。”李步云说,中国人权教育的普及今后不能绝对避免意识形态和政治施加的影响力,这可能是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但我们必须强调它的普世价值。”
北京大学人权项目设置了8门人权课程,其中有四门人权课聘请了外籍老师,他们介绍联合国的人权条约体系、欧洲人权法,并结合欧洲的实践来进行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龚刃韧说,“目前开设哪些人权课程在北京大学还是比较宽松的,但我们比较谨慎,一些科研项目尽量避免敏感题材。具体到人权,哪些讲得多,哪些讲得少,侧重点都不一样。”龚刃韧说,诸如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这些人权内容目前都属于敏感领域,教师可以从原理上和学生在课堂上讨论,但他们不能在校内外刊物公开发表讨论。
徐爽认为,在推行人权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时时注意向学生传导正面的价值和积极的观念。
她说,每个国家在每一时代都存在人权问题,并且人权事件常会陷入—些负面与伤害行为的描述中。虽然没有任何一位教师希望制造一幅虚假的快乐幻象,但她意识到,一种以负面为基础的教育方法可能在青年学子当中引发悲观与无助的感觉。
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她在教学过程中将人权议题更多地集中在“人权与责任”、“法治与和谐社会”、“受教育权”、“就业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参与”等问题上,她认为这并非要是掩饰过去的错误。教师应以一种能够丰富个体生活、改善人群关系、一种希望而非绝望的价值观来教授人权。
人权教育从中小学开始
“今天中国已经形成了强大的特殊利益集团和官僚特权阶层,他们已经不是推动人权进步的动力,而是阻力。”2009年9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郭道晖接受《南风窗》记者专访时指出,中国人权保护的进步,将更多有赖于公民社会自下而上的推动,而不能过多寄希望于自上而下的推行。
这在国内引起许多学者的共鸣,他们认为,与其向行使公权力的官员普及人权以期承担保障人权的责任,不如从小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应该拥有哪些人权,懂得争取人权的途径,掌握捍卫人权的方法。
最近,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王利平向教育部提交了—份《关于在大中小学启动人权教育的公民建议》,提出以人权课改造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
近年来,思想政治课一直备受争议,有学者称它以国家意识形态的宏观话语对学生进行教化。
“真正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是公民教育,教你作为一个公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这个国家有哪些责任。”王利平认为,当前在高校进行的公共政治课改革释放出一个信号,即思想政治教育将逐步向公民教育转变。在不远的将来,人权教育就会成为大中小学教育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目前,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教育统筹机构都已制定并执行了《人权教育实施方案》,将人权及相关的公民教育等课目列入中学、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加以推广。
徐爽建议,“我们不妨借鉴国际及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整合相关思想政治课程等公共必修课,开设统一的、常规性的人权教育通识课程,并将人权课教学成果作为一项独立考核指标。”她认为,这—建议应当及时纳入正在广泛讨论并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目前在中小学普及人权教育是最复杂的课题,也是人权教育最难攻克的领域,特别是尺度的掌握。”李步云说。
长期以来,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课没有提及人权概念,“公民”和“人权”这些词汇受到有意无意的忌讳。尽管联合国2004年新的人权教育计划重点要求中小学普及,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明确提到了这—点,但—直以来政治课改革缓慢。学者认为,政治课背后代表了—种掌控社会的力量,不会轻易被消解。
但仍有不少人权学者乐见其成。在台湾,过去也有“三民主义”和党义的教育,但后来慢慢地发生了变化,转而教授什么是公民的精神与美德、什么是合理的国家与政府,如何通过制度和文化的建设来创造一个令所有人的尊严都得到维护的社会。“两岸政治制度不同,但建设尊重人的公民社会是一致的任务,在人权教育上当可互鉴。”一位人权学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