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5日发布,《决定》指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日,中国以176票的高票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两者虽然时间巧合,却存密切内在关联。
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制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其中,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目标。
这是中共首次提及“人权司法保障”的概念。相关改革安排也写入了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还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这意味着,中国将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审判机制,“这是中国对人权保护的制度强化”。
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站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历史新起点上,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人权在内涵上发生了重大飞跃。
全会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中国改革研究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均围绕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展开,全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中共新改革观。
“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内涵的一次高度升华。其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将是最有形、最可靠的人权事业保障之一,以坚决维护‘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王伟说。
贫困是妨碍人权充分和有效享受的主要障碍。在过去35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使数亿人口摆脱了贫困。而在今后的全面深化改革历史进程中,还有近2亿人口也终将脱贫。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说,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体现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每个人的发展权利、人格尊严,推动中国社会不断实现根本性进步。
进21世纪以来,中国人权保障制度和理念持续发展。“人权”先后被载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此外,中国还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随着改革开放推动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和要求相应快速提升,人权内涵、标准也随之升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很好地解决了内涵提升和方向路径的问题,今后的关键是‘落实好’。”王伟说。
全会指出: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中国的执政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及自身的建设制度,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全面维护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王伟说。
减少死刑适用防冤假错案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决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寥寥几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告诉记者,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政策,在党的文献中强调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既是重申这一政策,也是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对生命尊重的态度。
“随着刑法的修订完善,死刑罪名正在逐步减少,减少死刑的最终目的是废止死刑。”陈忠林表示,相比立法减少死刑,他更倾向于通过司法严格控制死刑,因为后者不易引发社会争议。
他进一步解释说,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罪名更多,但多年难得适用一例,这是司法控制的功劳,也没有引起社会对治安的担忧和政策误解。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这是对人权的最根本保障。
与生命权这一基本人权同样可贵的,是自由权。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最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吴某盗窃和强奸一案。在强奸案发现场提取的DNA与吴某DNA比对相同情况下,法院依然判定吴某强奸罪名不成立。
原来,法院审理发现,该案仅有嫌疑人有罪供述和DNA鉴定意见,缺乏其他证据佐证,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已审查排除3起单纯以DNA鉴定意见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案件。
“刑事错案严重危害相关公民的人身权利,错判对被告人人身危害极大。”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说,徐州中院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确认或不能排除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对有关证据当庭排除,今年已对20多起案件适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据介绍,为防止冤假错案,保证案件质量、保障人权,徐州中院还推出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命案承办法官必须亲自到现场查看等制度,做到在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
辩护权全面落实会见不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对今年1月4日的一次会见记忆犹新:那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第一个工作日,他代理一起正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凭“三证”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相当顺利。
“法治社会必须保障每个人不被非法追究,不被非法剥夺自由和财产,这需要有完善、严格的诉讼程序和法律标准,让可能被追究的人有讲话的权利,有申辩机会,辩护权就是这样一项重要的权利。”李贵方说。
可曾经很长一段时间,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得不到有效落实,侦查阶段律师无法介入;辩护权落实不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受到影响。
新刑诉法在保障辩护权方面做了一些很好的规定,让律师有机会更早介入案件,更多了解案情,更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此次决定强调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李贵方对辩护权全面落实充满信心。
保障辩护权的实现,也需要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和推动。
徐州中院规定,所有一审案件被告人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一律由法院指定辩护人,抗诉案件一律由法院指定辩护,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晨霞说,该院在律师接待室增设接待人员,协商律师阅卷的便利时间,保证律师随到随阅。同时,推出“首办责任制”,即无论律师来电咨询还是直接来院,均由首次接听电话或首次接待的检察官负责到底。
“南通通过持续增加经费保障,降低申请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说,2008年至2012年,全市办案数量以年均36.6%的速度增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万余件,接受咨询35万余批次。
违法者也要有尊严地活着
“躲猫猫”、“洗澡死”、“洗脸死”……专家们表示,看守所监管人员粗放、随意执法的陋习、硬件管理设施缺失,是看守所一系列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
意识到问题所在的监所管理部门逐渐加大改革力度,监所人权保障环境逐渐好转。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介绍说,公安监管部门创新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机制,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国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协调、公安机关负责、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12部门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监所建设、医疗机构无执业许可证等问题迎刃而解。
“随着改革的深入,管理力度的加大,公安监所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实现由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较为封闭向开放透明转变、由单纯确保安全向安全文明并重转变。”赵春光说。
近年来,监狱系统进行了监所分开、收支分开、监社公开等一系列规范运行体制改革,有效改善了监狱环境,罪犯改造质量显著提升,权益得到保障,融入社会能力增强。
为保障轻微犯罪、社会危害性小、悔罪表现好的违法犯罪人员权益,避免监禁矫正造成“交叉感染”,从2002年起,我国试点并逐步推广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正和帮扶。
张武林介绍说,南通以精神扶心促其变、生活扶困暖其心、工作扶技安其身、发展扶业致其富、教育扶学辅其优的工作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平等享有就业、就学、培训、生活等基础权利。
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3.3万人,矫正期间违法犯罪率保持0.2%的低位运转。
针对决定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张武林认为,应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加强经费保障支持,给社区矫正对象更多矫治和帮助,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建议非暴力犯出庭除戒具
在李贵方看来,应该保障辩护权、人权落实在刑事诉讼每个环节,每个具体案件的细节上。
他举例说,在审判阶段,应保障被告人开庭前能充分、全面阅卷;庭审中不穿黄马甲,可以坐下、喝水、戴眼镜,允许带纸笔做记录,除严重暴力犯罪从安全因素考虑外,被告人一律不戴戒具;法庭调查允许被告人充分发表意见,传唤证人当庭质证,调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对于未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允许其读书、看报,与律师通信等。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人权保障的重中之重,新刑诉法确立的“前科封存”制度广受好评。
李后龙提出,“前科封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被封存的少年犯能否应征入伍,应封存未封存如何救济,共同犯罪档案怎样分开保存等,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细化。
“我国立法有对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但对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却没有特殊规定。”李后龙指出,司法实践中,女性被害人的权利尤其是未成年女性被害人的权利被一定程度忽视,亟待通过立法加强。
受访者认为,应借助决定强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一契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将人权保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