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斯卡其旺省一名男学生因服用药用大麻遭校方禁止,他认为学校不尊重人权,因此告上人权委员会。
这名男学生是21岁的威尼克(Michael Wileniec),他在7岁时诊断出患有遗传多发性外生骨疣,因此骨头与关节长出的肿瘤会压迫神经,使他的身体疼痛不堪。这样的病痛使他的求学过程比其他人辛苦,一度休学在家治疗,直到三年前才重新到努塔纳中学(Nutana Collegiate)就学,预计6月毕业。
然而,由於他每天都必须吸食药用大麻减缓疼痛,今年校方通知他不得在学校吸食大麻,吸食大麻後也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威尼克对於这项决定感到愤怒,随即向当地教育局申诉,无奈却遭驳回。随後他进一步向人权委员会投诉,指控校方侵犯人权。他的律师方克(Heather Funk)表示,其他学生生病可以在学校服用药物,但威尼克却不行,显然是歧视行为。这是加国第一起学生争取服用药用大麻的案件。
虽然当局尚未排定仲裁日期,极可能在威尼克毕业後才审理案件,但他仍坚持抗议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