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日内瓦3月24日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全体成员24日依据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COI)的报告,未经表决直接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呼吁国际社会成员在追究朝鲜责任方面进行合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从2003年起投票赞成通过朝鲜人权决议,并从2014年起将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报告中的建议列入决议中,强调必须追究朝鲜侵犯人权责任。
根据今年获通过的决议,2年间加强朝鲜人权事务所等联合国人权最高代表事务所的力量,设证据保管所,并追究朝鲜侵害人权责任。人权最高代表将在2019年3月举行的第四十次理事会提交证据保管所代表设立过程报告。同时,决议敦促朝鲜政府承认侵害人权的行径,保障民众宗教、结社、言论自由,关闭政治犯收容所,废除连坐制等。
此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还通过“在海外进行人权侵害”等内容间接提到金正男遇害案。虽然鉴于马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未直接言及金正男大名,但谴责朝鲜政权基于政治目的实施暗杀行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