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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rica Legal Aid v. The Gambia

时间:2009-05-15 来源: 本站?????? 作者:admin??????

Africa Legal Aid v. The Gambia

时间:2009-05-15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摘要: 案由: AFLA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代表Isaac Banda和他的兄弟Robert Banda向委员会提交来文。申请人称,他们兄弟二人受一个叫做Collyer的英国人的欺骗被带出了国籍国马拉维,在冈比亚从

摘要:

案由: AFLA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代表Isaac Banda和他的兄弟Robert Banda向委员会提交来文。申请人称,他们兄弟二人受一个叫做Collyer的英国人的欺骗被带出了国籍国马拉维,在冈比亚从事近似奴隶式的工作。在Isaac和其父母居住在马拉维时,Collyer雇佣Isaac做家里的佣人,并以负担Isaac的学费来代替薪水。Collyer说服了Isaac和其父母,让Isaac跟随他去冈比亚,同样以负担Isaac的学费代替薪水。然而到达冈比亚后,Isaac并没有受到教育,而且有时连食物都没有。1995年他的雇主命令他离开他的住处。在非洲民主和人权研究中心以及青少年中心的帮助下,Isaac被送回了马拉维。申请人进一步指出,两兄弟不愿意在冈比亚进行诉讼,因为他们认为冈比亚当局纵容在其领土上发生这种不公平的事情而不加干涉,让人怀疑可以利用的当地救济是否是有效的。 申请人向委员会指控冈比亚违反了《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第5条和第18条第(3)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4条(1)款,以及《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和第32条第(1)(2)款。

审理机关: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

详细说明:

委员会于2001年第29届大会上宣布来文不可受理,申请人既没有求助于当地救济,被声称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也不为被控国家所知,因此没有用尽当地救济。委员会的结论基于以下理由:

申请人在来文中称“冈比亚当局认识到了申请人的处境”,“申请人将两兄弟的处境报告给了冈比亚和马拉维当局;非洲人权和民主研究中心介入以引起冈比亚当局对Mr. Banda处境的关注,但是毫无结果。”但是具体的当局并没有指出。仅仅是申请人声称向冈比亚当局提交过报告并不足以让国家对个人行为(Mr. Robert Collyer)负责。

被控国否认他们被告知Isaac Banda受到Robert Collyer非人道待遇的情况。被控国强调,在冈比亚申请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而这样的途径并非不适当的拖延。申请人没有利用这些法律途径,因此不符合《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第56条第(5)款用尽当地救济的要求,不应受理。

 

委员会逐项审查申请人是否用尽了当地救济: 

1、申请人是未成年人 

如果申请人可以在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返回国籍国的话,那么同样他也可以在他们的帮助下在冈比亚的法院寻求救济。 

2、申请人经济困难 

理由同上。 

3、无力负担法律费用 

理由同上。 

4、被控国没有提供法律救助 

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被控国已经注意到申请人的状况。 

5、父母在他国并且贫困 

如上所述,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帮助。 

6、申请人现在居住另一国 

AFLA应该在冈比亚当地寻求可能的救济并充分利用,之后在到委员会;而不是把委员会作为初审法庭。

鉴于Mr. Robert Collyer仍在冈比亚,保证他不再继续虐待其带入国内的未成年人对人权的保护有更大的帮助。如果他仍继续这种行为,那么冈比亚政府应该关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委员会区分了本案的情况和以往案件的情况,指出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居住在管辖区以外就不再要求用尽当地救济。在103/93 Alhassan Abubakar/Ghana一案中,申请人在未受审判的情况下遭拘禁多年,后逃狱。他担心如果被送回加纳会失去自由。在215/98 Rights International/Nigeria一案中,Mr. Charles Bandiorn Wiwa是一名尼日利亚的学生,遭到了逮捕并在一个尼日利亚军事拘留营中受到了酷刑。他受到了马鞭的鞭打,并与其他40名被拘留者关在一个房间里。他受到酷刑源于他是Ken Saro-Wiwa的亲属,尼日利亚无视委员会根据程序规则提出的暂停执行死刑的要求,处决了Ken Saro-Wiwa。由于担心生命安全并在人权人士建议下,申请人逃离了尼日利亚,并在美国获得了庇护,在这种情形下,委员会不考虑用尽当地救济。委员会指出“在该案中,申请人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逃离到贝宁,之后又获得了美国给予的难民地位,他已经不可能再寻求到任何当地救济”。另外,委员会在215/98 Rights International/Nigeria案第23段直接指出:“因为在军政府统治下的尼日利亚缺乏可能的并且有效的人权救济,委员会宣告来文可受理”。

但是在本案中,委员会不能做出这样的结论。委员会没有定下严格的牢固的规则,即一旦申请人在管辖之外就必然得出第56条第(5)款要求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不适用的结论。

资料来源:http://heiwww.unige.ch/humanrts/africa/comcases/20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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